時間:2023-01-16 12:09:22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犯罪心理學結課論文,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一、新課程設置的構想
新課程專科階段最低畢業學分擬定為76學分,共1368課時。其中公共課程全部為必修課程共6學分,108學時;專業必修課程51學分,918學時;專業選修課程1分,342學時;取消畢業論文和社會實踐課程。
公共課程開設大學語文(3學分、54學時)、政治理論(3學分、54學時),取消開放教育入學指南、外語等課程。
專業課程分為必修課程和選修課程,其中必修課程開設憲法學(3學分、54學時)、刑法學理論與實踐(15學分、270學時)、民法學理論與實踐(15學分、270學時)、訴訟法學理論與實踐(15學分、270學時)、法理學(3學分、54學時)共五門課程。專業選修課程開設婚姻家庭法學、環境法學、法律調解學、中國法律思想史、司法口才、國家賠償法、物證技術學、刑事偵查學、犯罪心理學等課程,學員從中選取至少1分的課程修讀。
新課程本科階段最低畢業學分擬定為71學分,共1 278課時。公共必修課程共6學分,108學時;專業必修課程55學分,990學時;公共選修課程和專業選修課程最低選修10學分,180學時;取消畢業論文和社會實踐課程。
公共必修課程開設應用文寫作(3學分、54學時)、政治理論(3學分、54學時),公共選修課程開設外語、計算機應用、邏輯學等課程,取消開放教育入學指南課程。
專業課程分為必修課程和選修課程,其中專業必修課程開設中國法制史(5學分、90學時)、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理論與實踐(15學分、270學時)、經濟法學理論與實踐(15學分、270學時)、證據法學理論與實踐(15學分、270學時)、國際法學(5學分、90學時)共五門課程。專業選修課程開設世界貿易組織法、人權法、海商法、國際貿易法、國際經濟法、國際私法、商法、知識產權法、外國法制史、婚姻家庭法學、環境法學、法律調解學、中國法律思想史、司法口才、國家賠償法、物證技術學、刑事偵查學、犯罪心理學等課程,學員從中選取至少10學分的課程修讀。
二、新課程設置的理論基礎
(一)取消畢業論文必要性
畢業論文是高等院校畢業生提交的一份有一定的學術價值的文章。它是大學生完成學業的標志性作業,是對學習成果的綜合性總結和檢閱,是大學生從事科學研究的最初嘗試,是在教師指導下所取得的科研成果的文字記錄,也是檢驗學生掌握知識的程度、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基本能力的一份綜合答卷。大學生撰寫畢業論文的目的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對學生的知識能力進行一次全面的考核。二是對學生進行科學研究基本功的訓練,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獨立地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為以后撰寫專業學術論文打下良好的基礎。畢業論文具有三個特點:指導性、習作性、層次性。
從目的上看,成人學員大多已經在工作崗位上撰寫了論文,部分學員還參與了各級各類科技項目的攻關。僅僅以本科課程、甚至專科課程是否可以應用到具體問題上來總結和檢閱學員的學習成果,顯然略失偏頗。
從特點上看,指導性做不好。遠程教育師資的數量和質量不能保證學員的論文質量,甚至有些指導教師自己撰寫論文都存在很大的困難。習作性沒必要,前面說了,好多學員已經寫了不少的論文,個別學員公開發表的論文無論其理論性,還是實踐性都強于指導教師的論文。
(二)取消外語必修課程的必要性
學以致用是學習最根本的目的,遠程教育專科培養的是低端的人才,這些畢業生在畢業以后幾乎不會接觸到外語,即使真的需要用到外語時,我們學的外語知識根本解決不了學員的需要,因為學員遇到的外語專業性太強,而我們現在設置的外語課程根本談不上什么專業性。
學習、借鑒外國的先進知識是必要的,但并不需要人人成為外語專家,也不可能人人成為外語專家,與其通過自己一知半解的外語水平學習借鑒外國法律知識,倒不如通過專業化分工方式,將那些有外語天賦的外語尖子培養成為職業地翻譯人員,將國外先進的知識準確的翻譯成為漢語文章,供工作一線的每一位人員參考、借鑒。
(三)減少專業課程數量而增加學分和學時的必要性
1.課程數量的設置要適應人才培養目標的要求
通過對普通高校高等教育法學專業和現代遠程教育法學專業培養目標、業務培養要求及畢業生應獲得的知識和能力進行對比可以看出,普通高校要培養國家級的高層次人才,甚至是國際級的高級人才,它是一種精英教育,其畢業生部分將成為法學專業的職業研究人員、教學人員,而非一線工作人員,另一部分將成為實務界領軍人物。它要求學員知識面廣,課程覆蓋法學專業各領域;要求學員有較高的理論研究能力,課程理論性要強;要求學員具有比較法研究的能力,具有較高的外語水平,外語課程必修。所以普通高校除了設置憲法學、法理學、刑法學、刑事訴訟學、民法學、民事訴訟學、行政法學、行政訴訟學、商法學、經濟法學、中國法制史、外國法制史、國際法學、國際私法十四門主干課程外,各普通高校依據自身教育目標的側重,設置了不同的課程,比如,郵電大學培養能在信息產業部門從事相關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具備認識和處理信息時代來臨所產生的新問題,如計算機犯罪、網絡犯罪和通信市場的規范化和法制化等的基本能力。其在主干課程之外開設信息產業法律法規和相關信息技術課程。經濟類院校法學專業在主干課程之外開設知識產權法、保險法、金融法、海商法、勞動法、公司法、國際經濟法等課程。還有些學校開設律師實務、法律文書、秘書理論與實務、社交禮儀、計算機應用基礎、文獻檢索與利用、專業英語等課程。 而現代遠程教育培養的是有利于當地經濟建設、留得住、用得上的具有一定法學專業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的,在固有單位發揮自己法學專長的基礎人才,它是一種大眾化教育,畢業生絕大部分是已經有穩定職業和一定的工作經驗的在職人員,另一部分還有穩定職業的畢業生也將成為基層人員。它不要求畢業生知識面廣,更不追求畢業生有很高的理論研究水平。所以,現代遠程法學教育課程設置應區別于普通高校法學課程設置。
2.課程數量和深度的設置要與學員求知狀況和基礎相適應
電大法學專業專、本科學員中不僅有在職人員,還有下崗、待業人員。他們為了調整知識結構、學習新知識,甚至是為了解決就業,選擇了教學方式靈活的、教學內容個別化的學習方式繼續其學業。這個群體的學習目的不是要成為國家高級人才,而是要成為當地經濟建設、社會進步的有用人才;這個群體,他們在選擇專業時是有的放矢,并不盲目的,他們幾乎全部是有過法律實踐的法律實踐者。
鑒于現代遠程教育面對的群體自身的條件和追求的目標,以及中央電大的培養目標是“各類應用型高等專門人才”,就應該把培養學生實際應用能力作為現代遠程教育人才培養模式課程設置的出發點和立足點。要改革現有的課程體系,真正實現課程數量以“必需、夠用”為原則。課程深度以能完全、徹底解決實際問題并且能被學員掌握、應用為原則。
3.課程數量的設置要適應教學方式和技術的要求
現代遠程教育是通過提供視頻和授課講義,同步播放自主學習課件。課程講解是網絡課程的主體部分,現代遠程教育的主要途徑是網絡學習,它具有虛擬性、兼容性、開放性、支持協作和信息資源的豐富性,
在教學方法上提倡創新性,在教學手段上倡導多媒體和網絡教學,大力推動教學研究、教育技術應用和多媒體教學資源建設。要求教師自行開發多媒體課件。
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遠程教學工具將日益完善,網絡教學資源也將逐漸豐富。社會對人才的需求將日益多樣化、層次化、專業化,萬金油式的基層法律工作者將會被社會徹底淘汰。真正為社會培養大量的留得住、用得上的基層專業技術人才才是現代遠程法學教育的終極教學目的。只有對現在的遠程法學課程進行徹底的改革,才能適應社會的發展變化,體現現代遠程教育的優勢。
馬嘯坐在法學院圖書館里,人大法學院的同學親切地稱這兒為“院圖”,坐在同一層的,還有班上的其他幾名同學。他一邊翻書,一邊敲著電腦寫結課論文。這已經是本學期的第十七周了,大多數課都結束了,除去之前已經完成的通過試卷方式考查的課程,馬嘯手頭上只剩下兩門課的論文。
等大家的論文都交了,課就正式結束了,而馬嘯作為職務犯罪偵查方向碩士研究生的第一學年也將完滿謝幕。其實,馬嘯所在的這個班還有一個更響亮的名字:“反貪碩士班”。
沒有想過辦“反貪碩士班”
2010年5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和中國人民大學簽署合作備忘錄,聯合培養職務犯罪偵查方向的碩士研究生。得知該消息后,媒體爭相報道,網友的評論也堆得老高。2010年9月21日的開班儀式,更有來自《人民日報》、《望東方周刊》、《法制日報》等多家知名媒體的記者。而那時,許多學生都還沒聽過這個班。
關注的同時也有不少爭議。中央黨校退休教授王貴秀曾公開批評,這像在往“沒用的地方使勁”,對于反腐本身而言只能算是”雞毛蒜皮“的小事;還有評論認為,有關反腐臺歷、廉政撲克、廉政手冊、廉政公積金、做廉潔自律保健操等等手段,近年來可謂是花樣翻新,但結果還是治標不治本,花拳繡腿的多,“看上去十分熱鬧,但形式反腐是盛行了,真正的反腐敗卻有所疏漏”。
不論是媒體的關注,還是批評的聲音,都給小小的30人的碩士生班帶來了極大的壓力。對于辦學的初衷,作為班主任之一的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品新說:“我們沒有別的想法,也沒有想辦一個反貪碩士班,更沒想吸引媒體的注意。”
5月26日簽署備忘錄后,職務犯罪偵查方向碩士生班發起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何家弘30日專門在法律博客上寫了《關于“聯合培養職務犯罪偵查碩士”的自白》一文。“這本來是小事一樁,偏有好事者大講。我在外講學期間,仍有一些記者追訪,我只好徹底關機。回來后聽說有記者傳我‘人間蒸發’了。我趕緊寫了篇博文,也算是個交代。”言語間盡顯無奈。
“我們的老師在不同的場合時反復說,這個班的叫法其實是媒體加上去的,我們是職務犯罪偵查方向研究生班。職務犯罪不僅包括反貪,也包括反瀆,這個概括其實不是太準確。”馬嘯向《方圓》記者表示。
實際上,這個班的發起的初衷十分“單純”。 多年研究刑事偵查的何家弘認為,對比公安的成熟的偵查手法、穩定的人才培訓和教育體系,檢察院的反貪部門卻缺乏成熟的方法;另外,發端于上世紀90年代末的法律碩士制度發展至今,培養質量不高,許多學生到畢業時都找不到自己的關注方向,他希望在辦學方式上能有所改變,讓這些學生從一入學就有自己的方向。
于此,何家弘產生了與最高檢合作辦學的想法,隨即他將自己的想法向人民大學法學院領導匯報。同時,他也聯系了之前自己在最高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掛職時認識的廳長,也就是現任反貪污賄賂總局局長陳連福,二人一拍即合。此后,陳連福和他一起找到了最高檢政治部的領導,3人專門討論后確定了合作方案。
這就是“反貪碩士班”的真實由來。何家弘說,“其實最初這只是我們學校的一個教學改革,想培養更能夠適應職務犯罪案件偵查需要的人才。”
“反貪碩士”及其導師們
“‘反貪碩士班’,后來叫多了也習慣了。”馬嘯說。
職務犯罪偵查方向碩士研究生班由30名學生組成,6名法學碩士和24名法律碩士。男女比例剛好一比一。這6名法學碩士的本科都是法學專業,而另外的24名法律碩士本科專業則來自方方面面,包括了經濟、金融、計算機、新聞,甚至動物醫學。
一般來說,法學碩士本科是法學,它的培養方向主要是學術研究、科研教學,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養高級理論型學術法律人才。而法律碩士本科為非法學,入學后不分專業,一般不設導師,注重實踐和應用。
另外,“就我了解的情況,班里工作過的同學只有兩三個,比如在IT軟件公司工作過,沒有檢察官。”王立楠說。他是一名法律碩士,本科是人民大學社會學專業,研究生保送本校。
按人大法學院的培養方案,法學碩士為兩年制,法律碩士為三年制。
不但學制不同,培養方案、課程、實習安排等也不一樣,而這也是這個班面臨的問題之一。何家弘告訴《方圓》記者,“我們覺得,這種法律碩士和法學碩士一起培養難度比較大,包括安排實習、學年也不一樣,在今年就想不招法學碩士了,這樣從人才培養、教學安排會比較好。”
首次辦學、媒體的諸多關注加之老師們對他們的嚴格要求……除去這些特殊標簽,這30個學生身上也有與其他學生不同的地方。比如,早先他們走在校園里很容易被認出來,因為他們戴著專門的班徵,上面寫著一個“偵”字,字下一行小的“職務犯罪偵查方向研究生第一期,2011”。
與學生接觸較多的劉品新告訴《方圓》記者,“他們對比其他法律碩士的同學,有三個方面的特點,一個是他們本身素質比較高,很多時候不費力他就清楚你要說明的意思,有時甚至都不用語言就可以意會;另一個是組織紀律性強,有點介乎學生與部隊之間,很有熱情,干什么事都愛抱團;還有,他們各自都有各自的特長,可能與我們當時選拔有關,他們的本科背景比較雜。”
另外,吸引外界關注的還有這個班華麗的導師陣容。與其他法學碩士、法律碩士不同,職務犯罪偵查方向碩士生班實行雙導師制,他們的導師除了人大法學院的教授之外,還有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局長陳連福,副局長徐進輝、馬海濱、孫忠誠、王利民,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廳長李文生,北京市檢察院主管反貪工作的副檢察長高保京,國家檢察官學院副院長楊迎澤,這些都是響當當的名字。
不過,這八名來自實務部門的導師的課下學期才開始,同學們尚未正式與這些導師交流。但是,“有機會也有交流”,何家弘說。
2010年11月25日,由北京市檢察院主辦的“直轄市檢察機關反貪部門信息引導職務犯罪偵查專題論壇”在北京召開,職務犯罪偵查方向碩士研究生班的同學都參加了。
“他們是專門過去參加那個論壇的,一方面是為了聽聽實務部門的研究、想法,另一方面也讓他們有機會見到實務部門的導師,因為平時見到這些導師也不容易,中間唯一的茶歇時我就看到學生們圍著老師問問題問個不停。”何家弘說。
“反貪碩士班”上什么課?
“其實,這個班只是我們人大法學院的一個普通班,”該班的校方負責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李學軍告訴《方圓》,“對這個班的培養均與其他碩士研究生的培養一樣,嚴格按照研究生培養方案進行。”
對此,馬嘯深有體會:“其實只是課程不一樣,其他的,像學位證什么的都一樣。”作為法學碩士,馬嘯有與其他法學碩士相同的基礎課,包括了刑事訴訟基礎理論、刑事訴訟程序研究等;王立楠法律碩士的基礎課也同其他法律碩士學生一樣,必須學民法、刑法、訴訟法等。
一般來說,他們只有在上職務犯罪偵查方向的課時才坐在同一個課堂。
對于這一年的培養,何家弘表示,“應該來說是挺順利的。”
正如職務犯罪偵查方向碩士研究生班的培養方案顯示的,在過去的一學年中, 30名學生必須學六門該方向的專業課:第一學期的物證技術概論和犯罪心理學,第二學期的證據法學(職業犯罪偵查方向)、偵查學專題(職業犯罪偵查方向)、刑法學專題和檢察學。
這些課程設置均由導師組討論決定,“討論同時報給學校和最高檢兩方面,聽取他們的意見后,一起確定的。”何家弘說。
另外,下學期將有職務犯罪偵查實務和職務犯罪偵查技能這兩門課程,由來自檢察機關的兼職教授講授。“這是培養方案確定的,不會變動,且這些兼職教授早在去年開班時就已將此課程的備課、講授納入他們的工作計劃。”李學軍介紹道。
也就是說,按培養方案的規定,從課程而言,職務犯罪偵查方向研究生班的學生與其他學生唯一不同的就是這八門課程。
而這些課程講授的方式也非常自由,有的是按專題講座的形式講授的,比如檢察學。據王立楠說,檢察學是由人大熟悉司法制度的一位副教授李奮飛進行組織教學的,先由李奮飛講理論;除此之外,還不定期邀請實務部門的老師來舉辦講座,被邀者包括各地的檢察官、檢察長、學者、律師,讓他們來講授與檢察實務有關的知識。“至少一半的課程由實務部門的老師講,挺有意思的。”王立楠說。
馬嘯也覺得這門課“挺有趣”,因為他們班的大部分人都沒有工作經驗,實務和他們想象的完全不一樣。“課后互動時同學們都會提一些問題,集中在檢察官的倫理、檢察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和壓力、如何來克服等,因為我們沒有實踐的經歷,可能感受不深刻。”
對于不少學生好奇的“測謊”,王立楠表示,上課都涉及了,包括原理性的和具體的操作,但并沒有接觸到測謊設備。另外,何家弘對《方圓》記者說,六月下旬他想安排學生們到反貪總局去參觀一下,并且在這個學期結束之前,請實務部門的導師和學生做一個交流,“下個學期就該他們講課了。”
在接下來的暑假,馬嘯將與其他5名法學碩士前往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和第二分院。李學軍說,“實際上,早在四月,我們即開始為這六名學生的實習與最高檢及北京市檢察機關聯系,并獲得了檢察機關的大力支持,且在五月中旬便已落實了具體的實習安排,只待這六名學生完成本學期期末考試后就前往。”
同時,“班上的不少同學都在準備九月份的司法考試。”王立楠告訴記者。
課程外的反腐教育
除去課程、實習與其他碩士研究生不同之外,“這個職務犯罪偵查的教育是蘊含在他們的生活中的,”何家弘說。
“長風吹起戰斗的號角,反貪旗幟迎風招展,熱血青年意氣風發,豪邁出發在起跑線……”這是職務犯罪偵查方向碩士生班的班歌。
“我們班有一個同學有作詞的特長,就寫了這樣一首歌。”王立楠說。
反腐倡廉的生活教育其實早在開班的當天即開始了。2010年9月21日,何家弘在開學典禮的最后與學生“約法三章”:第一,學生在校期間不得給老師送禮,逢年過節只能以短信、電郵和明信片的方式祝賀;第二,學生在校期間不得請老師吃飯,如果師生共餐,一律由老師買單;第三,學生在校園內要注意約束自己的言行,要成為遵紀守法和文明行為的典范。
何家弘還建議學生發起“戴徽章行動”,以便在校園內接受別人的監督。這個“戴徽章行動”是他們的班徽,王立楠說,“我們上課都會戴。剛開始時其他同學都好奇,都會問,后來就習慣了。”
“我們要求他們意識到自己是人大法學院里面比較先進的代表,要以身作則,徽章是要戴的,讓他們無形之中形成一種教育。這是一種更廣泛意義的,但我覺得非常重要,反貪的人才要是品質和毅力不行的話,不是一個合格的反貪人員。”何家弘對《方圓》說。
班主任劉品新則大加贊賞他們的讀書會,雖然人大法學院其他學生也有讀書會,但像他們這樣能一直堅持下來很少,“并且越做越好。”
讀書會的內容與自己所學專業密切相關,加之本班同學“組織紀律性強”,讀書會也時有老師點評、對表現好的同學獎勵,大家的參與度很高。
王立楠是讀書會的組織者,他向《方圓》記者介紹道,到目前為止,讀書會進行了十期,每兩個星期一次,雖名為“讀書會”,但會上討論的主題不限于書本,包括了貝卡里亞的《論犯罪與刑罰》、薩伯的《洞穴奇案》、《刑法》分則第八章貪污賄賂罪、何家弘《反腐敗“六小理論”》及“癡人說夢”系列文章、杜培武案及美國辛普森案、“兩個證據規定”,甚至還有藥家鑫案的討論等。
除了讀書會,劉品新也特別推薦這個班的“職務犯罪偵查論壇”。“我們會討論到香港廉政公署是如何成立的、如何運作的,世界五大洲的反腐組織、事件、動態等等。”并且,班上的學生已做成了三份刊物。
“這對于他們自己更自覺、更有效率地進行課堂的學習很有幫助。如果不了解世界的大環境,新的動態、進展,上課可能就比較盲目。”劉品新說。
畢業后去哪兒?
反貪碩士班第一學年過去了。24名法律碩士還有兩年的在校時間,而另外的6名法學碩士則只剩下一年的時間了,在這一年內,他們要實習、上課、完成畢業論文……最重要的是,他們將面臨一個現實的問題:找工作。
對此,何家弘也有自己的擔心:“我們和最高檢簽協議的時候,國家公務員招錄的政策也有變化。像中央的部門一般都不能直接從畢業生中錄招,只能到基層,要看他們愿不愿意,也不知有沒有同學進這個班的時候想著就能進最高檢。”
玉川說:“你要分手行,給我20個理由,少一個也不行。”
小仙更氣了:“分手就是分手,我不喜歡你了,這一個理由還不行?”
玉川不同意:“不行,這算第一個理由。”
小仙懶得理他:“好唄,你要折騰自己找難受,我成全你。”
小仙說著拿出一張紙來,把玉川的毛病寫了一溜串兒。什么腳臭,襪子亂扔,睡覺打呼,喝湯吸溜嘴……都在里面。
玉川還是不同意:“你寫這么多只能算一個,生活習慣不協調。”
小仙氣得跺腳:“行,再給你加一條,為人死板不活道。”
玉川這次笑了:“好,那你再挑幾條來。”
那個秋季的午后,陽光溫暖,微風拂面,桂花香沁人心脾,兩個人卻在客廳里,一個坐著,一個站著,你來我往地一句接一句,為分手找理由。最后的結局是,小仙氣得不干了,提了包就往外跑。
玉川站在陽臺上,看著小仙的背影,嘴邊的微笑又苦澀又無奈。青春撩開愛情的簾
小仙和玉川在一起5年了。他們讀大學期間就相愛,且愛得像拍電視劇。
兩人剛開始時,熱烈的那一個其實是小仙。小仙每天騎著自行車在籃球場上晃,看玉川穿著球服三步上籃。看了大概兩個星期,小仙就上前對玉川打招呼:“帥哥,請我吃個飯唄。”
球場上的那群男子漢們,一起大笑起哄,玉川就請小仙吃了頓飯。那時他們都是大二,要選選修課。小仙問好了玉川挑什么課,然后他們就一起上了犯罪心理學。
那課其實就是聽老師講一些犯罪事實記錄,看看犯罪心理電影什么的,實在很輕松。但是小仙竟然每次下課后都會找玉川一本正經地借筆記。
玉川撓撓頭:“我沒記筆記。”
小仙笑:“我記了,借給你。”然后小仙又會說:“我借了你筆記,你就得送我回宿舍。剛才聽老師講那變態殺人狂,太恐怖,你一個男子漢,放心我一個小女子獨自回去嗎?”
于是玉川就又送小仙回去。一個學期下來,兩人上課一起坐,下課又一起走,算是越來越熟悉。那便是兩人愛情的最初了。
之后又一起準備選修課的考試,一起埋頭在圖書館查資料,漸漸親密。
連表白也是小仙提的,兩人上完最后一節選修課,交完了論文。下課后,小仙騎著自行車慢慢地跟在玉川后面。后來,便騎著自行車圍著他繞圈,繞一圈問他一個問題:“你喜歡什么顏色?”“你最喜歡吃什么東西?”“你小時候最喜歡看什么動畫片?”“你曾經有過喜歡的人嗎?”“現在呢?”“那杜玉川,我們談戀愛吧?”
還記得那個疏影斜橫的校園小路上,小仙大膽又動人的聲音,玉川羞得紅紅又興奮的臉,也是這樣一個微風拂面的秋天。
小仙跳下自行車,走到玉川面前,揪住了他的袖子:“你同意不同意啊?”
玉川傻乎乎地輕輕握住了小仙的手,點頭說:“不同意那我不傻了嗎?”
小麻煩總比小幸福多
之后小仙就總愛說玉川:“你傻了吧!”
玉川其實是個慢熱型,真正的喜歡到愛,是循序漸進,又絲絲入扣的。一旦確定,便死生契闊。
小仙是個急躁型,很容易就喜歡上了,著急了就去追,在一起了,又會因為很多小事而心有疑惑。
所有的情事大抵都是如此吧,對待另一半的特別之處時,先是疑惑,再是惱火,然后憤怒,接著無奈,最后習慣。
小仙雖然是急脾氣,但是吵架卻著實不是高手。每次與玉川爭執,總是最后氣得跺腳,說不出一句話來。玉川雖然不愛爭執,但喜歡分析,頭頭是道,讓小仙無話可接。于是,小仙就打他,抓起手臂就咬,放開,玉川的手臂上一排牙印。
兩個人都不完美,所謂磨合,便是把對方的缺點全都納入懷中。但是這個納入,玉川快,小仙慢。因為慢,不習慣,便思慮委屈漸多。
鬧分手,小仙不是頭一次了。開始時,玉川總是驚慌失措,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錯了,只問:“你說我哪里不好,我改。”
小仙便哭,眼淚珠子似的掉:“你哪里都不好,全部都不好。”
嘴上這樣說,玉川一抱她,一拍肩,說著“是我不好,委屈你了”,小仙就又原諒了。小仙是氣來得快,去得也快的人。鬧分手鬧了十幾次,還是在一起。
畢業后,因為玉川的工作要培訓,兩人分開了半年。那半年,兩人每天打電話,倒像有說不完的話。后來終于能在一起租房子同居過小日子了,卻發現現實中的小幸福遠沒有小麻煩多。
有一次,因為玉川洗碗沒洗干凈,小仙氣得大哭,說玉川是故意的,故意洗不干凈,好讓她以后不讓他洗。玉川解釋自己從來沒那想法,但不愛洗碗卻是真的。
還有一次,小仙晚上睡醒了要喝水,玉川給倒了一杯,小仙迷迷糊糊地就往嘴里灌,結果太燙了,又哭了一場。諸如此類,雞毛蒜皮。
這次分手,小仙好像是杠上了,只說一個問題:杜玉川沒有給她程小仙想要的生活!
這個話一出,讓玉川也蔫了,他張了張嘴很長時間都沒有說出一句話來。
任何一個男人被女人這樣說,大概都無話可說了吧?
不如玩個游戲吧
小仙走了3天,玉川打她的電話,關機。但玉川也不著急,因為他知道小仙在哪兒。
小仙住在蔚蔚家。蔚蔚是小仙最好的朋友,每次一生氣,就會找蔚蔚,雷打不動。蔚蔚其實也是玉川最好的朋友,所以通常都會第一時間通知玉川。
玉川甚至知道小仙在蔚蔚家每天都干了什么。她自然不會以淚洗面,做怨婦的樣子。她每次都是嘻嘻哈哈地去,對蔚蔚說:“我在家待煩了,來陪你幾天。”
那幾天小仙就看韓劇,吃零食,什么都不干,把自己放空了,把他玉川也從腦子里心里放出去。然后,一切都會再回來,他會再回到她的心里和腦子里,像之前的每一次一樣。
玉川篤信,當你相信你的愛人不會離開你時,她就一定不會離開你。
不過這一次,玉川請蔚蔚幫他一個忙,他要和小仙玩一玩愛的尋寶游戲。
蔚蔚是個每天窩在家里畫插畫的宅女,剛好她無聊得很,于是答應了一起玩游戲。
游戲規則是這樣的:當你想要找到一件東西的時候,你需要好幾個步驟才能找到。比如你想要找到一把剪刀,你去放剪刀的抽屜拿,結果卻看見了廚房的調羹,你去廚房放調羹,你看見一把洗手間的梳子,你拿著梳子去洗手間,又看見洗手間里的書,你拿著書去書架,這下好了,果然在書架旁邊找到了剪刀。
這就是玉川要小仙做的“愛的尋寶游戲”。
歡喜冤家
這一天,是小仙離家后的第五天,蔚蔚拖她去了公園。那天的天氣很好,秋高氣爽,桂花香撲鼻。兩個小女孩曬著太陽聊著天。
小仙從來不跟蔚蔚講玉川的壞話,蔚蔚說這是她難得的美德。若是蔚蔚罵玉川幾句,小仙還會瞪眼睛跺腳呢。蔚蔚知道,小仙依然喜歡玉川才這樣維護他。
逛蕩了一下午,兩人回了家,卻不知道家已經被玉川布置過了。
蔚蔚到家就躺在沙發上,說自己累壞了,讓小仙給倒杯水。小仙倒水找不到蔚蔚的杯子,卻見到了蔚蔚的畫筆。于是小仙拿著畫筆去蔚蔚的書房也就是工作間,在工作間看到一個嶄新的iPad。小仙問蔚蔚:“你新買的iPad啊?”
半天沒聽到蔚蔚反應,小仙就打開iPad,映入眼簾的是寫字板上的幾個大字:到窗邊來。
小仙走到窗邊去看,結果卻看到了匪夷所思的一幕。那個傻蛋玉川,竟然站在對面的樓上對著自己招手呢。最郁悶的是,還有一條大條幅:你敢過來嗎?
小仙氣不打一處來,咚咚咚地下樓,跑到對面的樓上,玉川卻不見了影子,掛條幅的地方,放著一個盒子和一部手機。打開盒子是兩張去云南的機票。
小仙一直跟玉川鬧著想去云南玩,兩個月前他們還想著去云南旅行結婚。手機響了,小仙聽到玉川的聲音:“那你敢到頂層來嗎?”
沒什么是小仙不敢的,她拿著機票就上了樓。到了頂層,她立刻被驚呆了。頂層鋪著一條紅色的地毯,地毯旁邊擺滿了鮮花,而玉川站在地毯的另一側。
沒有音樂,沒有掌聲,但小仙還是從紅毯上走了過去,走到另一側,玉川單膝下跪,向小仙求婚。
小仙心底瞬間就樂開了花,但表面上還是挺嚴肅的:“杜玉川你別跟我玩這一套。搞這么多花樣有用嗎?平時別氣我不就完了。”
玉川還跪著,語氣誠懇:“我們在一起那么多年,你從來沒變,我也從來沒變。如果我們都喜歡著最初的對方,為什么不接受現在的彼此呢?沒有人比我更了解你,也沒有人比你更心疼我。如果我們真是錯誤,那就將錯就錯吧。”
小仙想了又想說:“我不答應。”
玉川懵了。
第一,從法律教育的性質和目標上看,如果是大學普通教育,那么除了法律專門課程以外,法律院系還要開設相當分量的人文科學,甚至自然科學方面的課程;而在法律職業訓練中,則幾乎是提供“純粹”的法律課目。在前者情形中,由于專業的不同(如公法、私法或法學、經濟法等),課程的門類及其內容的深淺也會相應地有所不同。
第二,就法律專門課程來講,課程設置是以現實的部門法體系和法學學科體系為基本依據的,它們最終決定著法律教學內容的置廢和變化。但課程體系并不簡單地等同于部門法體系和法學體系。因為有的課程不可能包括法學體系中的全部大小分科;而有的課程則可能會兼跨幾個法學分支學科。 此外,在教學實踐中,還要綜合考慮不同的教育層次和培養目標之間的協調關系以及教學的時間安排等因素。
第三,一般來說,法律課程的設置是以本國現行的法律或法學為主導的,同時考慮歷史的和國外的法律理論和實踐方面的因素。這既包括部門法方面的課目,也包括一般性較強或縱橫跨度較大的課目(如法理學、法律史、國際法等)。
第四,各法律院系之間,由于教師的結構或學術傳統方面的差異對課程的設置或教學質量也會具有某種程度的影響。
目前高等法律院系的課程設置是以國家教委規定的教學計劃為指導,分別結合各院系的實際情況制定出來的。下面以中國政法大學的教學計劃為例,來對其課程設置略作考察。 該計劃要求學生在4年中必須修滿196學分方可畢業。 其中,課堂教學179分,其他部分(包括社會實踐、畢業學習、畢業論文)17分。必修課與選修課的比例是7∶3.全部課程由政治理論課(20)分、文化基礎課(31分)、法律基礎課和法律主干課(兩類共83分)三部分構成。
法學專業四年的必修課程安排如下。
第一年中國革命史政治經濟學形式邏輯漢語外語(一年)體育(一年)法理學中國憲法法學論著導讀中國法制史外國法制史
第二年哲學國際政治外語(一年)體育(一年)計算機基礎民法(一年)經濟法概論中國刑法刑訴法民訴法
第三年商法國際私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國際公法證據刑事偵查物證技術經濟管理
第四年律師制度勞改法犯罪學法醫學
選修課比較集中地在第二、三年中開設。非專業方面的有,心理學、倫理學、社會學、政治學、行政管理、國際關系史、政治學經典著作選讀、當代西方哲學思潮、現代科學技術概論、應用數學等。法律專業選修課有中國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現代西方法理學、比較法、立法學、外國憲法、外國刑法、外國刑訴法、外國民訴法、港臺法律制度、羅馬法、合同法、財稅法、金融法、海商法、環境保護法、會計、審計、自然資源法、產品責任法、房地產、國際投資法、外貿管制法、國家賠償法、知識產權法、犯罪心理學、仲裁、公證和調解、法律文書、司法統計、法律文獻檢索等。
法學類其他專業開設的政治理論課和文化基礎課與法學專業相同; 而且主要的法律課程,如法理學、憲法、刑法、民法、訴訟法、國際法等也基本一致,僅個別課目的學時較法學專業略有縮減。它們之間的主要區別是將側重于各自專業的一類課程設為必修。如經濟法專業就將公司法、合同法、投資法、勞動法、財稅法、知識產權法等列為必修,而這些課目作為單獨的課程在法學專業中僅作選修。其他的法學專業(如國際法、國際經濟法等)課程的情況亦同此類。
(五)教學方法
法律院系采用的最主要的教學方法與大陸法系國家的教學方法沒有什么差別。它們都是由擔任某一門課程講授任務的教師在課堂上向學生系統講授該門課程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識,即所謂的講授法。課堂講授的主要依據通常是在講授該課時所用的教材。
講授法是大陸法系國家傳統的法律教學方法。一方面,制定法作為主要的法律淵源,客觀上決定了在教學中必須對法律規則中的抽象概念和原理加以闡釋和分類;另外,注釋法學家在研究和傳播羅馬法活動中發展起來的一整套分析與綜合的經院主義方法為教學中進行講授提供了一個傳統。 這種教學“不在于提供解決問題的技術,而在于對基本概念和原理的教導。法律教學所要求的內容并不是對實際情況的分析而是對法律組成部分的分析”。 相反,在美國的法學院里,教學方法卻采取了相當具體的實用主義態度,即普遍推行的“判例教學法”(case method)。 與制定法和判例法的優劣對比情形相類似,講授法自身無法避免的缺陷也正是判例教學法的優勢所在,反之亦然。
從中國近年來對法律教育改革的部分討論中看,有人提出在教學中應廣泛推行判例教學法,以改變教學中存在的重理論而輕實踐,或者理論脫離實際需要的被動狀態。然而,中國目前并不存在判例法制度,因而也就無法從根本上為法律院系實行判例教學法提供現實基礎。盡管在課堂講授中,特別是在講授部門法時,教師往往插入一些經過挑選的判例。但這實質是以舉例的方法來補充有關原理的講授。其目的是讓學生具體形象地理解并進而掌握有關的法律規定,并非真正意義上的判例教學。當然,在一定條件下,以某種方式吸收或借鑒判例教學法的積極因素,也會成為法律院系今后教學改革的一個內容和方向。
在以課堂講授法為基本教學法的同時,為貫徹“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原則,學校還組織學生進行模擬法庭之類的實踐活動。即由學生分別擔任審判員、原告人(或公訴人)、被告人、律師及證人等角色,來模擬(假設)法庭的審判過程。然而,法律學生在整個四年當中惟一與本專業的實際接觸最多的一次機會,就是為期二個月左右的畢業實習活動。這時,要求學生在某一法院、檢察院或律師事務所直接參加所在機構的司法業務工作。它類似于美國法學院的現場實習(clinical programs)。
(六)畢業生水平和就業選擇
法律教育的最終結果就是為國家和社會提供某種法律職業人員。但對于如何確定不同層次的法律院系畢業生的畢業水平及其任職資格,各國有著不同的實踐。
從國外的大體情況看,德國的大學一般不設法學學士和法學碩士學位而設法學博士學位。 法律系畢業生需通過第二次國家考試,成為完全的法律工作者(Volljurist)時,才能擔任法官、律師、大學教授及政府機構官員。法國的學位制度略為復雜。法律系學生在第二年結束時一般被授予法學專科畢業資格(bachelier);第四年畢業時授予法學學士學位(licence en droit)。博士學位分國家博士學位(Doctorat d‘Etat)和大學博士學位(Doctorat de l’universite)兩種。 但攻讀法學博士學位者,又須先取得某一法學學科的“高級研究文憑”(簡稱DES)。另一方面,獲法學學士學位者若要從事司法實際工作,還須經過國家司法學院一至二年的實務訓練。日本對接受四年法律教育的畢業生授予法學學士學位。但若從事“法曹三者”之一種,還須參加相當艱難的國家司法考試, 并對通過者再進行由司法研修所組織的二年的法律實務訓練。而準備在大學從事法律教學或研究的那些人,則可進入大學研究院攻讀碩士學位(一般為二年)或進而攻讀博士學位(三年)。美國法學院的入學條件是世界各國中最為特殊的一個,即它要求學生在進入法學院之前已取得文學士(B.A.)或理學士(B.S.)學位。因此,學生在完成三年初級法律教育后被授予J.D.學位以取代原來的L.L.B.(法學學士)學位。 有的法學院為準備從事法律教學或研究工作的學生開設了L.L.M.(法學碩士)以及S.J.D.(法律科學博士)學位。但為從事律師職業所須通過的律師資格考試(Bar Examination)僅要求具有J.D.學位。
從學位制度方面看,中國與日本的學位制度類似,與德、法兩國不盡一致,與美國的學位等級相同,但學位層次的含義完全不同。
根據中國的學位條例等有關規定,法學學位也像其他門類學科的學位一樣,分學士、碩士和博士三級。其中,碩士又包括研究生和研究生班兩個層次。 法律院系的本科畢業生,符合一定條件的即授予法學學士學位。然后,畢業生就要在繼續攻讀法學研究生和從事實際工作這兩者之間作出選擇。
報考碩士學位研究生的畢業生應參加每年初舉行的考試(當然,符合條件的其他在職人員也可以通過考試攻讀研究生學位)。考生分筆試和口試兩部分。筆試通常包括政治理論、外語、兩門所報專業的主干課和相關的法學綜合課共五門。其中,前兩門為全國統考課目。口試在筆試通過后進行。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1983年核準試行的草案,法學學科可以招收以下13個專業的研究生,即法學理論、法律思想史、法制史、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訴訟法、經濟法、勞動法、環境法、國際經濟法、國際法。 研究生的培養任務由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法律院系和科學研究機構(目前僅是中國社會科學院和上海社會科學院)來承擔。學制一般為二至三年。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也需通過入學考試。目前,上述的13個法學學科基本都已招收博士研究生,僅個別專業除外。培養單位分別不同地集中在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武漢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吉林大學、廈門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和中國社會科學院這八個機構中。博士研究生的學習期限一般也是三年。
除上述學位教育外,還應提到的是近年來出現的法學第二學士學位教育(通稱法學雙學士)。它旨在培養國家急需的知識面寬、跨學科的高層次專門人才。它在層次上屬于大學本科后教育。 報考的主要條件是已經獲得除法學類專業的任何其他學科門類的學士學位。目前開設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主要是一般法學專業和前文提到的知識產權和環境法專業,學制為二年,取得學位的學生在待遇上相當于研究生班。顯然,法學雙學士教育接近美國的法律教育方式,但兩者的出發點仍有區別。法學雙學士教育尚不是中國法律教育的主要途徑。
法學研究生教育是培養各類高級法律職業人員的一個主要途徑。并不像日、美等國那樣僅培養法學教學或研究人員。實際上,除了從事法律教學和科研工作,他們也和法學本科生一樣,在就業選擇中,面對著一個比較廣闊的職業領域,甚至有可能進入一個與法律職業的關系相去甚遠的領域,而不僅限于法律教育的職業目標所意旨的那些領域。
就目前主要的幾個法律職業領域而言,惟一規定必須通過考試才能取得任職資格的職業就是律師。根據法律規定,從事律師工作,必須通過全國律師資格統一考試。 至于從事法官、檢察官等職業,目前尚無專門的任職資格規定。因為基于歷史的和現實的條件限制,對于那些為數不多的、受過專門正規法律教育的本科生或者研究生來說,那種經歷本身就意味著具有從事法律職業的資格。但是,近年來中國已開始重視并正在探索建立法律職業任職資格的專門制度。假如所建立的任職資格規定能與法律教育結合起來的話,那么這將會成為建立較完善的法律教育體系的一個重要環節。
四、結論
從中國法律教育一百多年的歷史發展中可以看到,作為一個國家法律制度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法律教育的存廢興衰同國家的政治、社會環境有著緊密的聯系,特別是法律在一個國家和社會中的地位和作用對法律教育有著更為直接的影響。也就是說,當法律的作用受到重視的時候,這無疑就為法律教育的發展提供了一個有效保障;但若相反,法律教育就只能走向衰退。同時,我們又不能不看到,法律教育作用的成效還遠不能夠像立法那樣較快地得到實現。法律人才的培養客觀上需要一個較長的周期,法學家的水平也有一個逐步提高的過程,而且法律思想、法學知識以及各種法律經驗材料也必須要有一定程度的積累。因此,連續性就成為法律教育進步和成長的一個內在要求。
如果說在過去的近四十年中主要圍繞著有沒有法律教育這個問題的話,那么今天我們所面臨的、所應給予關注和考慮的問題就是,中國應當有一個什么樣的法律教育-一個比較完善的、富有效率的、能夠培養出適應21世紀需要的法律人才的法律教育體系。在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這一時代背景下,中國的法學家、法官和律師不僅要為中國的現代化建設發揮出重要作用,也還應當為維護世界的和平和推進人類的進步事業做出積極的貢獻。因此,中國法律教育的前景是廣闊的,而任務又是十分艱巨的。
注釋:
[1] 近代法治國家,對法律教育給予必要的關注基本上是法學家們的一個自覺意識。這不同程度地體現在國際或國內的學術會議議題、一般法學著作或法律期刊以及有關的學會或機構等方面。但在中國,至少就目前法學家的學術活動范圍而言,該領域的情形并不令人滿意。除少數有素的學者對此問題較為重視外,很少有關于法律教育的論文或著作出版。
[2] 《史記·老子韓非子列傳·五蠹》,《史記·商君列傳》。
[3] 在中國法律史上,律博士之創設,有其歷史背景。《三國志·魏書·衛凱傳》載,“《九章》之律,自古所傳,斷定刑罪,其意微妙,百里長吏,皆宜知律。刑法法,國家之所貴重,而私議之所輕賤;獄吏者,百姓之所縣命,而選用之所卑下。王政之弊,未必不由此也。”
[4] 《法學詞典》(增訂版),上海辭書出版社,1984年第2版,第689頁。
[5] 《唐六典》卷二十一。
[6] 《新唐書四四·選舉志一》。
[7] 《舊唐書·選舉志一》。
[8] 《宋史·百官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