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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定中止執行(2007)永民執第00020__4號裁定書;
二、暫緩將已劃扣的申請人資金給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請人損失無法追回;
三、解封申請人已被凍結賬號,以免擴大申請人的損失。
事實與理由:
2009年,申請人的銀行賬戶被采取了查封、凍結措施,部分款項被扣劃,對申請人財產及聲譽造成了極大損害。經到貴院了解,方知永川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訴申請人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作出(2005)永民初字第1683號審判決書,已進入執行程序,對此申請人深感憤慨,對該生效判決,提出異議與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從未向原告借過任何款項,申請人對于原告及向原告借款4萬元之事也一無所知。從1998年12月9日(原告稱申請人借款時間)至2004年10月19日(原告發催款通知書時間),多年來原告也未曾電告、函告或來人索要借款,申請人亦從未收到過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書面文件。
二、申請人從未接到貴院關于本案件的訴訟文書及通知,對本案件的訴訟程序進展亦一無所知,法院在申請人沒有收到任何訴訟文書和通知的情況下徑直缺席判決是草率且錯誤的。
申請人多年來一直在永川市勝利路08-1-3居住,我的家人和孩子也在此居住,原告的訴訟期間亦沒有離開過。原告、法院只要意欲與申請人取得聯系,則能通過多種途徑獲取通訊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盡通知義務,申請人沒有理由會對借款一事乃至訴訟一事一無所知。法院只憑借原告詢問筆錄中申請人下落不明一句話,就依此判決,有違法律的嚴謹、權威,明顯輕率和不負責任。
三、申請人從沒有向原告借款,申請人也從未委托過他人申請人向原告有借貸的行為。
申請人從法院復印了相關資料后,經過仔細辨認,申請人沒有在借款申請書、抵押借款合同、房地產抵押合同、借款借據等文書上簽字,這些文書上的簽名系他人仿冒本人名字簽署的,同時,申請人也沒有委托過任何人向原告借款。依此申請人不應當承擔任何還款的法律責任,原審法院作出申請人還款的判決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四、原告用于證明與申請人之“借款關系”的借款申請書、抵押借款合同、房地產抵押合同、借款借據等文書,不應作為裁判依據。原告提交上述證據中本人簽名系他人偽造。故,在未經核實證據真實性的情況下,未盡通知義務徑直缺席判決是違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原告提供的證據顯示,借款時間是1998年12月9日至1999年12月7日,那么,申請人應當在2001年12月7日前向申請人(即使不是申請人借款)進行催款或向法院提訟,但是,原告直到2004年10月19日向申請人發出催款通知書,在2005年6月8日才向法院提訟,原告訴訟早過時效4年之久,法院任然在申請人沒有接到通知的情況下作出原告勝訴的判決,是錯誤的。
綜上,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04條的規定,特申請貴院中止執行,以便查清事實,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申請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被申請人:略
申請事項:
一、請求法院駁回被申請人的重新鑒定申請。
二、撤回(2013)法司鑒委字第355號選擇鑒定機構通知書。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訴被申請人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由貴院依法受理后,被申請人對蘇州大學司法鑒定所出具的鑒定意見持有異議,并向貴院提交了重新鑒定申請。2013年8月21日,申請人收到貴院郵寄送達的要求配合鑒定機構鑒定和延期審理的通知書及被申請人重新鑒定申請書。另外,2013年8月26日,申請人收到貴院郵寄送達的選擇鑒定機構通知書。現申請人對被申請人的申請及貴院批準被申請人的申請持有異議,理由如下:
一、本次鑒定程序合法、鑒定主體合格。申請人傷情穩定后,向昆山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城北中隊申請傷殘鑒定,后該隊委托蘇州大學司法鑒定所對申請人傷殘等級、誤工時限、護理時限及人數、營養時限作出評定。
申請人認為此次鑒定不是單方委托鑒定,是申請人嚴格依照法律向交警部門申請后由昆山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城北中隊作為委托方,且蘇州大學司法鑒定所是經過行政許可的有相應資質的鑒定執業機構,此種程序下做出的司法鑒定意見在蘇州司法實踐中,具有很高的公信力。故本次鑒定程序合法、鑒定主體合格。
二、根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二十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托進行重新鑒定:
(一)原司法鑒定人不具有從事原委托事項鑒定執業資格的;
(二)原司法鑒定機構超出登記的業務范圍組織鑒定的;
(三)原司法鑒定人按規定應當回避沒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訴訟當事人對原鑒定意見有異議,并能提出合法依據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規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需要重新鑒定的其他情形。
結合上述條文和本案具體情況綜合分析,可見能夠與被申請人提出重新鑒定申請相關聯的應該是上述第四項,即“委托人或者其他訴訟當事人對原鑒定意見有異議,并能提出合法依據和合理理由的”。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重新鑒定申請沒有合法依據和合理理由。
因為該申請書落款之處僅有被申請人處印章,連成文時間都沒有,最關鍵是沒有具備相應資質的法醫人員出具的專業意見,且沒有法醫及相關機構的簽章。申請人有理由相信該份重新鑒定申請書并非專業人員出具,故被申請人的申請理由不可與具備司法鑒定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意見相抗衡。即被申請人不具備重新鑒定申請的合理理由。
三、被申請人重新鑒定申請是在浪費國家司法資源,違背國家保險立法精神的最大誠信原則,且給申請人帶來諸多不便。
綜上,申請人懇請貴院考慮上述理由,駁回被申請人的重新鑒定申請。
此致
一、“words+圖形”商標是異議人獨立創造的商標,具有獨占的在先權利。
(一)異議人簡介
異議人是依據美國相關法律成立的一家美國公司,a inc成立于20__年,a llc成立于20__年,20__年3月a inc被a llc收購,組成目前的a llc公司。異議人是美國上市公司a股份有限公司(a brand,inc.,紐約證券交易所證券代碼:___)的全資子公司。異議人主要經營嬰童床、搖籃、燈具、嬰童家居及床上用品,嬰童玩具等嬰童用品等相關業務,并在澳大利亞設立有a australia pvt ltd公司,在英國設立有a uk limited公司。公司經營活動遍布于美國、加拿大、墨西哥、波多黎各和其他中南美諸國,澳大利亞、新西蘭及英國、愛爾蘭、西班牙、波蘭、德國等歐洲國家,年總經營額在1.2億美元以上,是目前相關行業在美國及澳大利亞最大的公司,市場占有率達50%.20__年,a llc公司的經營活動進入中國市場。目前在中國大陸的總經營額約6000萬美元,其中與浙b進出口有限公司的年經營額在2500-3000萬美元。公司創建20多年來,已被國際上同行業和相關公眾所廣泛認知。
(二)權利分析
“words”既是異議人的企業名稱(商號),又是異議人的商標。“words”是異議人獨立創造的品牌,具有鮮明的顯著特征,其中“圖形”是公司設計師____的獨創設計。“words”和“words+圖形”商標已分別在美國、新西蘭、澳大利亞和歐盟被核準注冊,目前在其他一些國家和地區已提出注冊申請,正處于審查過程中。毫無疑問,異議人是“words”和“words+圖形”的創造者和最先使用者,在法律上具有無可爭辯的以下在先權利:
(1)企業名稱權。正如《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第八條規定“廠商名稱應在本聯盟一切國家內受到保護,沒有申請或注冊的義務,也不論其是否為商標的一部分”,異議人的企業名稱“words”具有很強的市場影響力,是應該得到合法保護的。
(2)著作權。“words+圖形”商標中的圖形在兩個文字中間,這是一種獨特的設計作品,享有著作權。
(3)商標權。根據我國《商標法》第十五條規定“未經授權,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注冊,被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異議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被異議人應被認定為系異議人的人,所以被異議人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以自己的名義在中國將異議人的商標進行注冊,已違反了上述《商標法》第十五條的規定。被異議人的商標注冊申請應不予核準。再則,被異議人搶注“words+圖形”商標也違反了《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第六條第二款“本聯盟各國承諾對已被注冊或者使用國家的主管機關認為在該國馳名并且用于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的商標構成復制、仿制或者翻譯,易產生混淆的商標,拒絕或者取消注冊,并禁止使用。”,被異議人抄襲、復制、惡意搶注異議人商標,阻擋真正的商標權人在中國申請注冊,應在禁止注冊之列。
二、異議人與被異議人之間存在著實質性的關系。
(略)
(一)關系(詳見證據七)
異議人的“words+圖形”商標在中國大陸的經營是通過b進出口有限公司(下稱“b公司”,系第一人)來實現的,年經營額約在2500-3000萬美元,時間已長達十多年之久,這是完全意義上的第一層關系。
b公司出于經營的需要,將其經營額中的1000-1500萬美元的“words+圖形”商品轉給浙江c公司(下稱“c公司”,第二人)來經營,這是“words+圖形”商標在中國大陸的第二層關系。
上述兩個層次的關系均有雙方之間貨物單據、增值稅發票等為證。
(二)關聯關系(詳見證據六、證據八)
被異議人d公司、第二人c公司、e公司系關聯企業。理由是:浙江省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X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及香港公司注冊處的相關檔案顯示,c公司與被異議人d公司的聯系紐帶是e(香港)國際有限公司(下稱“e公司”),具體為:
(1)c公司與e公司系關聯企業。
在20__年2月27日至20__年7月29日,c公司的股東中,自然人丙占有5
0%的股份,自然人乙占有33%股份,合計83%的股份;20__年7月29日至今,自然人丙占有90%的股份,自然人乙占有7.17%股份,合計97.17%的股份。其中,丙出任公司總經理兼執行董事。同時,丙和乙系夫妻關系。這就是說,乙和丙二人在c公司占有絕對優勢的股權,是c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e公司在20__年7月8日成立時,乙便是其唯一的股東,持有該公司全部股份,擔任e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執行董事,直至20__年2月2日。
很顯然,c公司和e公司以乙、丙夫婦為紐帶,系關聯企業。
(2)e公司與被異議人d公司存在投資關系,系關聯企業。
自20__年8月16日以來,e是被異議人d公司的唯一股東。兩者系法律意義上的關聯企業。
(3)c公司與被異議人d公司系關聯企業。
自20__年8月16日至20__年2月9日,乙擔任被異議人的執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丙擔任被異議人的監事;同時,丙擔任c公司的執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乙是實際控制人。乙、丙夫婦同時控制與決策被異議人與c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
(4)b公司與被異議人d公司之間的關系。
b公司的現任法定代表人甲,20__年8月16日之前曾同時擔任被異議人d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此時異議人已經與b公司存有關系。這充分說明b公司與被異議人之間也存在千絲萬縷的關系,被異議人早在20__年8月16日之前就應該已經知道異議人與b公司的關系,并且知悉異議人的商標及其使用的商品。
(三)法律分析
鑒于被異議人向商標局提出“words+圖形”的商標申請的時間是20__年9月26日,從上述表格以及關系、關聯關系的分析,可以看出:
第一,在“words+圖形”商標問題上,c公司和被異議人有著共同的利益關系,在法律上屬于關聯企業,異議人與被異議人存有實質上的關系。一旦“words+圖形”商標注冊成功他們就可以擺脫與異議人之間的關系,并與異議人爭搶市場,哄騙消費者來實現其非法之目的。
第二,被異議人申請“words+圖形”商標,完全是一種蓄意的抄襲、模仿、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惡意搶注的行為。乙、丙是第二人c公司和被異議人的主要負責人和股東,在金額巨大的業務中,他們當然知道“words+圖形”商標是異議人獨立創立并在國際市場上享有卓越聲譽的商標,也正是由此意識到“words+圖形”商標的巨大商業價值,于是就由這個表面上與異議人沒有明確的關系,而實質卻是與c公司有著關聯關系、與異議人構成實質關系的d公司來申請“words+圖形”商標,企圖由此逃避法律責任。
三、被異議商標“words+圖形”與異議人的“words+圖形”商標是使用在同一種商品、類似商品或相關商品上的相同商標。
被異議人申請的第____號“words+圖形”商標與異議人在歐盟已經核準注冊的“works+圖形”商標文字、圖形及其組合是完全相同的,屬相同商標;與異議人在美國、新西蘭、澳大利亞注冊的“words”商標的文字是完全相同的,屬近似商標。
被異議人和c公司系關聯企業,有共同的實際控制人,經營業務與異議人的經營業務相同,其商標的使用商品也必定與異議人已獲注冊并實際使用該商標的商品是相同、類似或相關商品。被異議“words+圖形”商標,其申報的使用商品為第25類服裝;嬰兒褲;嬰兒睡袋;游泳衣;足球鞋;鞋;帽;襪;手套(服裝);圍巾。這些商品正是異議人“words+圖形”商標相關的使用商品,與異議人在美國,新西蘭,澳大利亞和歐盟注冊的“words+圖形”商標,“words”商標的商品屬相同、類似或相關商品。
一旦被異議人的“words+圖形”商標僥幸搶注成功,將誤導市場和消費者,以為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系來源于異議人,或與異議人有某種關系,從而造成混淆,嚴重擾亂市場秩序,對異議人的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特別是該商標所代表的嬰童產業有非常嚴謹的行業安全要求,這種混亂將增加市場產品安全隱患,損害消費者的安全保障,后果將不堪設想。
四、被異議人抄襲、復制異議人商標,并惡意搶注的行為違反了以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理應被撤銷注冊并禁止使用。
《商標法》第十五條規定:未經授權,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在名義將被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注冊,被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異議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商標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第六條第二款規定:“本聯盟各國承諾對已被注冊或者使用國家的主管機關認為在該國馳名并且用于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的商標構成復制、仿制或者翻譯,易產生混淆的商標,拒絕或者取消注冊,并禁止使用。”
《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第八條規定:廠商名稱應在本聯盟一切國家內受到保護,沒有申請或注冊的義務,也不論其是否為商標的一部分。
《民法通則》第四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規定: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規定:“經營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當手段從事市場交易,損害競爭對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者姓名,引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
基于以上的事實、理由和法律分析,異議人申請商標局對本案進行調查和核實,并依法撤銷對第____號“words+圖形”的初步審定,不予注冊,以制止被異議人抄襲、搶注他人商標的違法和喪失商業誠信的行為,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異議人的在先合法利益,并使廣大的消費者免受欺騙和傷害。
異議人:a有限責任公司
商標組織:____商標有限公司
將ΧΧΧΧ糾紛一案,你院已于Χ年Χ月Χ日受理。我們認為,你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現提出異議。
事實與理由:
(簡單寫明事情經過、合同約定的管轄內容以及涉及的法律、法規依據等)……
綜上所述,請你院依法裁定將此案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即ΧΧ市人民法院審理。
此致
ΧΧ人民法院
申請人:
請求事項:
裁定終結督促程序。
事實與理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我公司與____________造紙廠簽訂一份購貨合同。購買該廠70克白有光紙共500令,每令單價95.60元,總價款4.78萬元。合同規定,由____________造紙廠負責運送,運費由該廠負擔。貨到驗收后付款(見合同書)。可是,貨到我公司后,經驗收發現這批紙的質量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
法定代表人:
你院已受理ΧΧΧΧ一案,將我公司作為被告參加訴訟。我公司認為,我公司與諸原告之間存在ΧΧΧΧ法律關系,貴院不應受理將我公司作為上列訴訟的申請。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特申請貴院依法裁定我公司退出該訴訟,或將此案移送ΧΧ海事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簡單寫明整個事情的起因、經過)
此致
海事法院
申請人:
第二項填寫項目——商標類別欄。該填寫項目的修訂之處在于,依照我國現行商標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對于國內注冊商標評審申請,可以同時填寫多個商標類別。由此引發商標評審實踐中需要注意的問題:第一,對于涉及一標多類的國內注冊駁回復審案件,當事人或機構應當提交一份復審申請。對于僅涉及相同近似理由的一標多類國際注冊駁回復審案件,建議機構一類一申請。其他涉及一標多類問題的國際注冊駁回復審案件,機構可以一類一申請,也可以多類一申請。第二,我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關于商標分割的規定。依照該項規定,申請駁回復審和申請商標分割應當是兩項獨立的,且可以同時進行的商標活動。其中,駁回復審申請屬商標評審委員會的受理范圍,商標分割申請則屬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下稱商標局)的受理范圍。第三,不論國內注冊評審申請還是國際注冊評審申請都應當按照提出評審請求的商標類別收取評審費用,即一個商標類別1500元。
第三項填寫項目——商標號欄。該填寫項目的修訂之處在于,將舊書式中各種關于商標號的不統一表述明確修訂為申請號、注冊號和國際注冊號的表述,借此進一步明確申請商標和注冊商標之間的區別,以及國內注冊商標評審申請和國際注冊商標評審申請之間的區別。
第四項填寫項目——引證商標名稱欄、引證商標類別欄和引證商標申請號、注冊號或國際注冊號欄。由于該填寫項目在申請書(首頁)中都被打上了星號標記,所以可以將其統稱為星號欄填寫項目。星號欄填寫項目的修訂之處與商標號欄類似,即在舊書式引證商標注冊號之表述中新增了引證商標申請號和引證商標國際注冊號之表述。關于星號欄填寫項目,其特殊之處還在于該填寫項目只出現在無效宣告申請書(首頁)這一種書式當中,并且星號欄填寫項目并非是必填項目,只有在申請人是僅依照我國現行商標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提出無效宣告請求的情況下,星號欄填寫項目才是必須填寫的。此外,在商標評審實踐中,如果涉及引證商標是多個或是多類別的情況,應當將這多個引證商標或是引證商標的多個類別在無效宣告申請書(首頁)分別列明。
第五項填寫項目——商標局發文號欄。該填寫項目的修訂之處在于,將舊書式中的異議裁定發文號刪除,修訂后的各種發文號統稱為商標局發文號。此外,商標局的部分發文如《駁回通知書》和《部分駁回通知書》的編號后綴產生了一些變化,當事人或機構在填寫的過程中應加以注意。
第六項填寫項目——申請人名稱欄。該填寫項目直接關系到商標評審案件申請人主體資格是否適格的問題。由于駁回復審、無效宣告復審、不予注冊復審和撤銷復審這4種案件類型在商標局均有原審程序,因此上述案件類型中的申請人名義原則上應當與商標局原審程序發文中所載的當事人名義一致。即:駁回復審案件中的申請人應當是商標局駁回通知書中所載的商標注冊申請人;無效宣告復審案件中的申請人應當是商標局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決定中所載的商標注冊人;不予注冊復審案件中的申請人應當是商標局不予注冊決定中或部分核準注冊決定中的被異議人;撤銷復審案件中的申請人應當是商標局撤銷或者不予撤銷注冊商標決定中的當事人。無效宣告案件在商標局沒有原審程序,法律對這種案件的申請人范圍作出了較為明確的規定,即依照我國現行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提起注冊商標無效宣告請求的,可以是任何組織和個人;依照我國現行商標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提起注冊商標無效宣告請求的,應當是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關于申請人名稱欄,我國現行《商標評審規則》第十四條規定:評審商標發生轉讓、移轉、變更,已向商標局提出申請但是尚未核準公告的,當事人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基于上述規定,商標評審實踐中會有兩個需要注意的問題:第一,評審商標注冊申請人名義如果發生變更但尚未經商標局核準公告的,評審申請須以變更后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名義提出,同時還須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名義變更證明。第二,評審商標發生轉讓但尚未經商標局核準公告的,商標評審申請須以轉讓人的名義提出。此外,在商標評審案件的申請人是共同申請人的情況下,申請書(首頁)的申請人名稱欄應當只填寫代表人,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文件也應當只送達代表人。
第七項填寫項目——申請人通信地址欄。雖然該填寫項目的文字表述較之舊書式未進行新的修訂,但實際上新、舊書式中該填寫項目所依據的法律條文卻有細節上的變化。我國現行《商標評審規則》第十五條第(一)項則規定: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申請人的名稱、通信地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第八項填寫項目——商標機構欄。該填寫項目的修訂之處在于,依照我國現行商標法中的統一表述,將舊書式中的組織之表述明確修訂為機構之表述。關于機構的填寫,商標評審實踐中還有兩個需要注意的問題:第一,只有經商標局登記備案的商標機構才能被填寫在該項目中,否則商標評審委員會對這種商標評審關系是不予認可的。第二,商標機構不能以自己自己的方式提交商標評審申請材料,否則商標評審委員會對這種商標評審關系同樣是不予認可的。
按照《行政復議條例》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可依照本條例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自從實施《行政復議條例》以來,機關工作中就有了“行政復議申請書”這一文種。
(一)行政復議申請書的性質
行政復議申請書,是申請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國家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不服而請求重新審查所制作的文書。申請人提出的申請書,必須是《行政復議條例》中規定的具體行政行為(見《行政復議條例》第二章),并在法定時間內提出申請。
否則不屬于行政復議申請范圍,復議機關也不會受理。由于具體的行政行為,例如行政處罰涉及的對象可能是公民個人,也可能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書有的是私人文書,有的是公務文書。無論為公為私,它都屬于行政復議申請書。
(二)行政復議申請書的作用
行政復議申請書是行政復議行為實施和作出決定的書面依據,其功能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當申請人認為受到具體行政行為侵害,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才提出復議申請,目的是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二是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這種監督由內外監督組成。先說內部監督,由于行政復議機關一般是實施具體行政行為機關的上級,所以行政復議是上級審查下級工作的一種行為。它成為行政管理的一種內部監督方式。再說外部監督,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復議申請。表明群眾對行政管理工作提出異議。這是一種很好的民主監督方式,已成為行政管理成效的一種檢驗方式和信息反饋,有利于國家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二、行政復議申請書的寫作要求
制作行政復議申請書是一種嚴肅的行為,需要明確有關要求:
(一)把握行政解決的原則
提出復議申請要立足于用行政手段解決,相信復議的行政機義能夠妥善罷甘休解決問題。解決行政爭議的途徑有兩種。一種是行政訴訟,另一種是行政復議。有些行政復議,具有一級復議、終局裁決的特征。需用行政訴訟手段解決的爭議案,不宜選擇終局復議的審理程序。
(二)符合申請復議的時限要求
《行政復議條例》規定:申請人應當在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15天內提出復議申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如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況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后的lO天內,可以申請延長期限,是否準許,由有管轄權的行政機關決定。可見在法定時限內提出申請很重要,否則,復議機關將不予受理。
(三)符合行政復議的規范程序
行政復議是從行政復議申請程序開始的。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是解決行政爭議的兩種不同方式。是申請復議,還是提訟,應依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同一行政爭議不能同時用兩種方式進行。如果已向人民法院且已受理的,就不得申請復議;同樣,已向復議機關申請復議且已經受理的,除非是行政訴訟的必經程序,就不得在法定期限或在行政復議作了終局裁決后又向法院。
三、行政復議申請書的寫法
(一)行政復議申請書的結構
行政復議申請書由標題、首部、正文、尾部組成。
1.標題。要寫明行政復議申請書,不能只寫申請書,“行政復議”四字標明了申請書的性質。
2,首部。要寫明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有關情況。申請人的簡況要寫清楚:如是公民的要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住址;如果是法人或組織的要寫明單位或組織的全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被申請人有關情況即復議機關的全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3.正文。主要是寫明申請復議的要求和理由。
二、成立以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確保崗位、人員、責任、經費、保障、措施落實到位。
三、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機制,科學制定《企業復工方案》《企業疫情防控方案》《企業疫情防控應急預案》,確保防控工作全覆蓋無盲區。
四、科學安排生產班組,有序組織復工人員,合理設置留觀點位,管理規范高效。
五、建立員工健康檔案和管理臺帳,嚴格加強重點人員(重點疫區、癥狀異常人員)管理,及時上報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