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7 16: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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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技術的出現與廣泛應用,有效推動了社會生產力的進步,衍生了數字經濟,數字經濟的發展促進了國際貿易的創新。數字技術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原有貿易方式時空上的限制,催生了新的國際貿易方式——數字貿易,數字貿易既改變了傳統的國際貿易形式,又賦予傳統國際貿易新的內容。數字貿易正在改變全球價值鏈的關系和貿易主體在國際貿易中的利益分配格局,世界各經濟體均在積極推進數字貿易的發展、培育自身的數字貿易競爭力,以期在數字貿易中爭得有利地位,從而獲取更多的貿易利益。本文在對數字貿易國際競爭力文獻檢索的基礎上,依次對數字貿易內涵、數字貿易競爭力的經濟效能及數字貿易競爭力指數測算等相關文獻進行梳理、歸納與述評,進而對數字貿易競爭力未來的研究方向進行展望。
1數字貿易內涵
國際上,數字貿易概念的提出始于2013年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發布的數字貿易的調研報告,由此引起了學界和業界的廣泛關注。近10年來,關于數字貿易概念的研究成果雖不少,但至今尚未形成統一的概念和統計標準。如果在理論層面對數字貿易沒有統一的概念界定,就不會影響學者的理論研究和準確測度,還會影響國家相關部門對數字貿易的有效推進,進而影響一國或地區在國際數字貿易規則制定談判中的話語權。所以,研究數字貿易競爭力的首要問題是厘清數字貿易的概念界定,明確數字貿易涵蓋的范圍。
1.1國外官方對數字貿易的概念界定
1.1.1美國2013年,USITC首次報告中將數字貿易界定為“在國內貿易與國際貿易中,通過數字網絡提供產品和服務的商業活動”。2014年,再版報告中將數字貿易界定為“運用互聯網技術進行采購、生產或提供產品和服務的國內外貿易”。2017年的報告再次更新,將數字貿易產品細分為網絡通信與互聯網基礎設施、電子商務、通信服務、云計算、數字信息、數字技術產業應用六大類。USITC的這三份報告奠定了數字貿易概念的基礎,界定了線上國際貿易的范圍,但沒有對線上交易的數字產品和通過電子商務平臺進行數字服務的實物貿易進行明確區分和界定。
1.1.2歐盟與日本2015年,歐盟委員會指出,數字貿易是運用數字技術為企業和個人提供數字產品和服務。2017年,歐洲議會發布了《數字貿易戰略》,明確了數字貿易的戰略地位及對消費者隱私信息保護的重要性。2018年,日本經濟產業省發布的《通商白皮書》認為,數字貿易是運用網絡技術為消費者提供商品與信息服務的商業活動,強調了發展數字貿易的重要性。歐盟與日本主要借鑒了美國關于數字貿易的概念,并未對數字貿易的范疇做進一步的細分與界定,更多是從國家戰略層面強調數字貿易的地位。
1.1.3WTO等國際組織2020年,WTO、OECD和IMF聯合發布的《數字貿易測度手冊(第1版)》指出,數字貿易是通過計算機網絡對在國際上銷售或購買的貨物或服務進行接收和下訂單的貿易方式,貨物和服務的付款及最終交付無須同時在網上進行,但不包括通過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訂單,強調了數字貿易的數字訂購和數字交付特征。此概念比美國、歐盟和日本等國關于數字貿易的概念范疇更為寬泛,涵蓋了跨境貿易。
1.2我國對數字貿易概念的界定2018年,商務部首次發布的《中國數字貿易和軟件出口報告2017》認為,軟件貿易是數字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決定數字經濟時代服務貿易競爭力的關鍵領域。《數字貿易發展與影響白皮書》(2019)定義的數字貿易是基于信息通信技術開展的線上宣傳、交易、結算等促成的實物商品貿易及通過信息通信網絡傳輸的數字服務貿易,突出了數字方式的數字化和貿易標的數字化的特征。《數字貿易發展白皮書——驅動變革的數字服務貿易》(2020)強調,數字貿易是依托互聯網、以數字交換技術為手段,為供求雙方提供各自所需的數字化電子信息,實現以數字化信息為貿易標的創新商業模式。《數字貿易發展與合作報告》(2021)將數字貿易界定為信息通信技術賦能、以數據流動為關鍵牽引、以現代信息網絡為重要載體,以數字平臺為有力支撐的國際貿易新形態,強調了信息通信技術和現代信息網絡在數字貿易中的基礎性作用、數據流動對數字貿易的牽引作用及數字平臺在數字貿易中的樞紐作用。
1.3學者對數字貿易概念的理解與界定數字貿易源于西方發達國家,國外學者涉足數字貿易領域的研究較早。Subirana(2000)提出,互聯網可以將生產者與消費者對接起來進行無形商品和服務交易的思想,但沒有形成數字貿易的概念。Serbu(2014)較早提出數字貿易是基于互聯網和互聯網技術的國際貿易商業活動。于立新、何夢婷(2017)認為,依托互聯網平臺的交易標的是數字化產品和服務及通過互聯網平臺進行貿易磋商和支付的實物產品,數字貿易改變了商品和服務的交易與交付方式,簡化了傳統國際貿易流程、降低了交易成本。馬述忠等(2018)認為,數字貿易是以信息網絡為載體、通過信息技術的應用來高效實現貨物、數字產品與服務的交換,這一數字貿易概念的提法得到廣泛認可。綜上可知,就數字貿易的概念而言,不同國家對數字貿易內涵與外延的界定存在諸多差異,不同學者對數字貿易的概念也有不同的解讀與界定,至今理論界仍未形成統一共識。
2數字貿易競爭力的經濟效能
數字貿易競爭力是由各類數字化生產要素投入生產過程,通過一定的作用機理形成的國際貿易利益獲取能力。國際貿易能夠促進國內產業結構升級、提高在全球價值鏈中的地位。現有文獻可從三個方面對數字貿易競爭力的經濟效能進行梳理。
2.1數字貿易提高全要素生產率新古典經濟學認為,全要素生產率是經濟增長的重要源泉,無論是有形產品的數字化服務還是無形產品的數字化,均需要將數字技術融入傳統生產要素中形成數字要素,數字要素的投入提高了資源配置效率和交易成本。互聯網技術改變了生產方式,催化了科研成果的技術轉化,提高了全要素生產率。數字技術能夠及時消除信息傳輸階段的時空障礙,有效調整企業內部的生產要素、保障資源配置的合理性,提升制造業要素生產率和服務水平。數字要素的投入增強了創新資源的可得性、降低了生產要素的調配成本,提高了全要素生產效率,對全球價值鏈的地位提高有明顯的正向調節效應。數字經濟發展對全要素生產率有顯著的促進作用,但存在區位優勢差異,數字技術對經濟發展水平較低地區的全要素生產率提高作用更大。
2.2數字貿易推動產業結構升級數字貿易能夠推動產業結構升級已成共識。數字貿易通過人力資本和R&D強度的傳導機制間接作用于產業結構的優化,提高產業結構的數字化程度,加速第一二產業向第三產業的轉移,促進產業結構的合理化、高度化與均衡化發展。數字貿易對產業結構的升級間接促進效應存在較顯著的地區差異性,發達地區的中介效應高于欠發達地區。數字貿易能夠通過技術進步促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但對產業結構調整的中介效應不顯著。2.3數字貿易促進全球價值鏈重構數字貿易重塑了全球價值鏈貿易主體結構及利益分配格局,拓展了全球價值鏈分工的深度與廣度,在此過程中,數字貿易規則會加速全球價值鏈重構。一國數字貿易的發展水平與其在全球價值鏈中的地位體現為U型關系,只有當一國貿易便利化水平達到某閾值后,前者才會對后者有正向調節效應。數字要素投入對知識技術密集度不同的制造業在全球價值鏈中的地位影響存在差異性,對知識技術密集度高的制造業影響較強。關于數字貿易競爭力的經濟效能,相關研究存在以下問題:(1)對數字貿易提高全要素生產率的研究多是實證分析,缺少作用機理研究;(2)數字貿易提高全要素生產率在第一二三產業間應存在差異,尚需對不同產業細分研究;(3)鮮有考慮數字貿易提高全要素生產率及促進產業結構升級的影響要素;(4)數字貿易促進全球價值鏈重構受到數字貿易規則的影響,因國際數字貿易規則尚未形成,現有研究成果大多限于定性分析的層面。
3數字貿易競爭力指數測算
數字貿易的發展水平體現為數字貿易競爭力的高低。不少學者已從不同視角構建數字貿易競爭力模型測算不同經濟體的數字貿易競爭力,有代表性的成果可從兩個主線做歸納。
3.1基于傳統貿易競爭力指數的測算季順利(2021)測算了我國數字貿易競爭力的MS、RCA和TC三個指數,并與美、日、印三國作比較,認為我國數字貿易競爭力與三國存在一定的差距。岳云蒿、李柔(2020)測算了主要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數字服務TC指數和RCA指數,得出與前者類似的結論。藍慶新、竇凱(2019)認為,技術水平、貿易產業開放度、第二三產業勞動生產率及政策對數字貿易競爭力的正向影響較大,而不匹配的人力資本對數字貿易競爭力的負向作用較明顯。
3.2構建數字貿易發展水平評價體系的測算吳翌琳(2019)選取了與數字貿易競爭力相關的11個指標構建數字競爭力評價體系,測算了30個經濟體11個指標的指數,我國數字貿易競爭力僅次于美國排名第二。劉媛媛、陶長琪(2021)以數字貿易的基礎設施環境、技術創新環境及數字貿易能力和貿易潛力4個一級指標構建數字貿易發展水平評價體系,測算了我國31個省份的數字貿易發展水平,認為我國數字貿易發展水平存在“東強西弱和南強北弱”的區域差異。李清沛(2021)基于層次分析法構建了數字貿易競爭力評價體系,測算了金磚五國數字貿易“鉆石模型”中的六大要素值,五國數字貿易的六大要素各有所長,但中國的綜合競爭力指數最高。縱觀數字貿易競爭力指數測算文獻,尚存在兩個主要問題:(1)現有文獻大多沿用傳統國際貿易競爭力模型與指標體系,沒有突出數字要素在貿易競爭力中的關鍵效用;(2)數字貿易競爭力評價指標體系中的指標選取存在一定的主觀性,理論依據不足。
4結語
數字貿易是全球各經濟體發展的大趨勢,學者已從不同視角對數字貿易競爭力進行了一定的研究,主要脈絡為理論研究的深化及實證研究的拓展,研究方法具有一定的啟發性、研究結論具有一定的借鑒價值,但因數字貿易是一種動態發展的新型貿易方式,還有諸多問題尚需深入研究。首先,數字貿易競爭力的內涵。提高數字貿易競爭力需要對數字貿易做出較為準確的內涵界定。本文認為,數字貿易是基于互聯網平臺進行數字產品交易及貨物貿易的數字化服務,突出特征是數字化、網絡化,技術含量高、貿易效率高。數字貿易競爭力微觀層面主要體現在企業的數字技術創新與應用能力、數字產品創新能力及貨物貿易的數字化服務能力等方面,宏觀層面主要表現為經濟效益及經濟可持續發展能力等方面,其典型特征是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其次,數字貿易競爭力的形成機理。數字貿易競爭力是多種要素共同作用的綜合體現,現有定性分析的研究成果中因考慮的影響因素不全致使研究結論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定量分析的研究成果大多因脫離定性分析而缺少理論依據。本文認為,應將數字要素融入“鉆石模型”研究數字貿易競爭力的形成機理,以便合理構建數字貿易競爭力評價體系,再建立計量模型進行檢驗,進而剖析各要素對數字貿易競爭力的邊際貢獻率。再次,數字貿易競爭力的評價體系。數字貿易競爭力評價體系是一組有一定內在關聯的綜合評價指標體系,應依據數字貿易競爭力的內涵與形成機理,借鑒已有的研究成果,構建科學、合理的數字貿易競爭力評價指標體系。最后,數字貿易競爭力的提高路徑。在積極參與全球數字貿易規則制定的同時,結合我國國情及區域經濟發展實情,根據數字貿易競爭力的形成機理及評價指標體系,研究數字貿易競爭力的主成分要素及影響因素,探索培育數字貿易競爭力的有效路徑。
作者:王明嚴 張堅 李小玲 李蕓 嘉單位: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