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4-26 09: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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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共享經濟也稱“分享經濟”,是一種“協同消費”的生活方式,其特點主要是個體通過一個第三方創建的、以信息技術為基礎的市場平臺,整合閑置物品、勞動力、教育、醫療等資源共享從而實現點對點的直接商品與服務交換。隨著社會經濟、技術的快速發展,人們從剛開始的分享信息、分享觀點已經擴散到分享商品、衣物到房屋、汽車甚至技能以及貨幣,這都借助于互聯網與移動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使得共享經濟的分享范圍和分享領域不斷擴展并遠遠超出了我們的想象。共享經濟這種新的消費模式迅速得到大家的支持,人們可以在互聯網上自己的需求或提供閑置資源,通過互聯網平臺與人們分享房間、汽車、勞動時間、工具等,共享經濟涉及交通出行、服務、金融、空間、知識或教育、醫療健康、美食、物品、公共資源等九大領域,人們通過共享形式所建立的撮合買賣雙方的互聯網交易平臺,可以將供應方閑置或者盈余的資產最大化利用,提高商品的邊際效用,降低邊際成本,這不但有利于我國的節能減排,經濟持續化發展,也有利于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共享經濟也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經濟增長新動力,人人可以利用閑置資產和閑暇時間創業,從而降低了“雙創”的門檻。同時,共享經濟塑造了一種新型的社交關系和商業信用體系,人們通過互聯網平臺對消費滿意程度進行打分評價以供其他消費者參考,通過互聯網和大數據統計使信用信息共享,有助于打造一個人人守信,失信懲戒的信用社會。共享經濟在未來的經濟發展中占據重要的位置,然而中國信用體系建設尚不完善,目前難以將各種新經濟形態納入體系,信用評價體系沒有統一的標準、失信懲戒機制尚不健全,因失信問題暴露出的社會問題很多。失信問題如果得不到妥善解決會產生擾亂社會秩序等問題從而阻礙共享經濟的發展。規范個人及企業誠信行為以及加速推動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是國家、企業以及個人都要共同去實踐的方向。
二、我國共享經濟的發展現狀
根據《2016-2017分享經濟發展研究報告》的數據顯示,從2014年開始共享經濟的資本熱潮便開始起步,2015年出現大量增長,融資筆數增幅高達100%,融資規模增幅近340%。2016年雖然融資筆數回落30%左右,但融資總額仍保持3%的小幅增長。經歷了2016年的資本瘋搶,共享經濟規模不斷擴大,新業態形式層出不窮,正逐漸發展成為我國經濟轉型的新動力[1]。國家信息中心的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我國共享經濟市場交易額高達3.45萬億元,同比增長103%。共享平臺企業數量達到1000家以上,使用共享服務的人數達6億,提供服務人數約為6000萬。共享經濟在發展之初,有二手物品置換、拼車等形式,在交通出行領域出現了滴滴出行、共享單車、共享汽車等這類我們熟知的產品,目前共享雨傘、共享充電寶、共享電腦、共享大廚、共享醫療、共享珠寶、共享衣服等業務的共享經濟形式也不斷涌現,共享經濟已經從多個領域介入到人們的生活,為人們提供便利[2]。隨著科技的發展,從2017年起,共享經濟逐漸向工業制造、人工智能技術平臺等互聯網產業滲透。隨著“共享+”業態越來越豐富,該行業得以迅速發展,但相關行業規范的發展卻略顯滯后,共享經濟也經歷了魚龍混雜、亂象頻發的“尷尬”。2017年,共享單車出現爆發式發展,共享單車企業30多家,累計投放車輛超過1000萬輛,注冊用戶超1億人次,然而高速的發展帶來的是部分資金鏈斷裂、押金難退、關停跑路、自行車墳場等負面事件頻發,部分項目被指“偽共享”,商業持續性存疑。共享馬扎、共享雨傘、共享籃球、共享技能……隨著共享經濟的興起,一些“花式共享”項目陸續進入公眾視野,這些項目是否符合市場需求,還是只是披著“共享”外衣,實質是新形式的融資游戲,一時間引起諸多質疑。國家支持發展共享經濟,從2015年開始,十八屆五中全會中明確指出發展“分享經濟”。此外,“十三五”規劃綱要《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綱要》、《關于促進綠色消費的指導意見》、《“十三五”促進就業規劃》等文件都明確提出支持發展共享經濟。2017年,發展共享經濟也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有所體現,同年7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八部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分享經濟的指導意見》,將“共享經濟”上升到國家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的高度,表明了政府促進其發展的堅定立場和鮮明態度,期望通過盤活經濟剩余而激發經濟效益,從而提升資源利用效率,進而促進經濟的轉型升級。
三、我國共享經濟發展中面臨的信用困境及原因
1.信用信息共享存在壁壘
共享經濟的發展是以信用信息為基礎的,然而我國征信行業發展不完善,導致信用信息共享程度差。傳統的以政府為主導的征信系統難以全面覆蓋和有效服務共享經濟,央行征信系統注重金融方面的征信主要針對經濟主體貸款和支付結算工具的信用信息,政務信息涉及工商、稅務、法院等多個部門尚未完全實現信用信息共享,而且在此領域多針對企業征信,個人征信體系尚未建立起來。隨著技術的發展,依托大數據分析方法商業征信發展迅速,特別是在個人征信方面顯示出一定優勢,以阿里巴巴、騰訊、京東等為代表的電子商務、社交類互聯網企業依托其平臺中大量客戶的交易信息運用大數據分析方法開展征信業務,芝麻信用、騰訊征信等商業化征信機構逐漸形成了消費者信用領域的特色,在共享經濟發展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3]。但是,目前商業征信領域的信用服務具有明顯的商業屬性,信用評分標準不規范,加之出于保護數據安全和商業利益的角度考慮,難以實現數據共享。信用信息共享壁壘的存在,難以形成有效的信用約束。
2.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不完善
我國正處于信用體系建設發展中,與經濟發展速度相比,我國的信用體系建設還相對滯后,社會信用意識薄弱,失信成本低,懲戒機制不完善,存在失信行為[4]。共享經濟模式大多以信用為基礎保障才可持續發展,螞蟻金服的市場調研表明以芝麻信用分免押金的方式進行共享交易違約的程度低。然而目前的社會信用環境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約其健康發展,信用約束發揮作用需要大量的用戶的守約行為,單靠共享經濟平臺企業和客戶任何單方面信用難以保障此模式發揮最大效用,如共享單車使用過程中用戶破壞車、不按照規定停放等違約現象大量出現,大大增加了企業運營和維護成本,2018年開始,大量共享單車企業退出市場。除此之外,我國在信用法律法規的建設上面還是空白的,與國外發展迅速的信用法律法規相比,我國的信用法律法規還需完善。法律法規的缺失影響了相關懲罰機制的建立,不能形成強有力的法律威懾力,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失信行為。類似退押金難、共享單車上鎖私用、偷換二維碼詐騙、共享汽車盜開、短租住宅遭到破壞等問題使人們對共享經濟發展前景產生疑問[5]。
3.難以平衡共享經濟參與各方的利益
我國社會階層分化嚴重,各個階層所占有的社會資源是不同的,社會資源占有的不平衡勢必影響共享經濟的發展。在共享經濟新模式出現之時,經濟主體紛紛參與到共享經濟模式中來,甚至將共享經濟延伸到更廣泛的領域,共享經濟提高了社會資源的配置效率,也給各個階層帶來了福利。但是部分參與人利用共享經濟的外衣將其僅作為融資的新模式,以業務之名迅速積累資金,挪用押金進行資本運作,未能進行有效的風險管理,資本運作失敗之后出現跑路、退押金難等現象,損害用戶利益;同時,在共享物品享用時,發生屢遭破壞的現象,導致共享企業運營成本、維護費用等成本增加,如有部分地區由于共享單車非法占道將大量嶄新的單車送入“墳場”,導致資源浪費,共享企業利益受損。歸根結底,由于共享經濟是一種新型的商業模式,尚未有完善的行業標準和規范,準入門檻較低,商業模式運作也處于探索中,容易被資本逐利行為利用,因此,出現了無法平衡各方面利益的現象。
4.共享經濟模式復雜
,信用監管難度高以新技術為基礎的共享經濟是經濟創新模式的探索,從共享經濟的類型來看大體分為提高資產的利用率、交換服務、再循環等幾種類型,由于新的經濟模式打破了時間空間的限制,各類型共享經濟模式的運營特征不盡相同,行業的界限也變得模糊,部分共享經濟平臺的監管部門難以明確,而各模式通過信用監管的方式和重點也不盡一致,部分平臺交易缺乏安全保障,如金融類共享平臺中的P2P,從最初的審核資料、線上整合信息、線下交易實體資源、進行信用評價等各個環節難以保證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共享經濟這種經濟創新形式使得各利益主體的違規行為缺乏制度化規范,相關機構難以實現有效監管,如果單靠傳統的資質審核、行政檢查等行政手段進行“管控”的監管,勢必造成監管缺位、越位和錯位,平臺的自我約束和自律監管不到位,給現有的監管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戰。
四、構建共享經濟平臺領域的信用體系
1.完善共享經濟的信用制度建設
隨著我國社會信用體系的不斷完善,將新經濟形式納入社會信用體系,以信用監管的方式規范行業發展會成為趨勢。政府制定共享經濟信用監管制度,通過數據平臺監管個人信用記錄,并逐步探索推進信用為基礎的共享模式,將共享經濟信用體系建設納入相關政策中[6]。將相關主體信用記錄、信用數據庫建設、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設、信用評價機制及激勵約束機制建設等內容納入政策制定內容中,切實做好共享經濟具體業態的信用建設[7]。推進共享經濟領域信用產品使用的力度,形成信用建設與行業規范相互促進的良性發展狀態。
2.推進信用信息共享機制發展
政府主要負責防范公共數據危機、個人隱私泄露和知識侵權等問題,制定信用數據使用相關的法律法規,規范信用信息共享規范,擴大征信及信用信息共享的深度和廣度。第三方征信機構信用評價和企業自身信用監管是約束共享經濟交易過程中違約、違規等失信行為的關鍵,特別是企業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信用記錄是第一手資料,更加有實際意義,企業自身是信用信息源的一個重要環節。提高第三方機構的信用信息共享及使用權限,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第三方征信機構可根據授權采集公眾個人公共信用信息,解決交通出行、生活服務、房屋租賃等領域交易雙方身份和信用認證問題,對交易雙方行為加以規范和約束。
3.優化用戶信用評價體系
共享平臺應建立客戶信用評價體系,適時對用戶信用等級評定及更新信息,并提高信息披露的力度,促進提高客戶的信用意識和自律性。將個人共享經濟活動中的信用行為與征信記錄掛鉤,利用信用分的累積采取相應的激勵懲戒措施,對失信嚴懲則會對個人行為形成外在約束,提高失信成本,引導其自覺遵守規則。積極促進共享經濟平臺企業依托自身平臺利用大數據監督、信用評級等手段和機制,鼓勵其與政府部門、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進行合作,健全相關主體信用記錄,強化對資源提供者的身份認證、信用評級和信用管理,推進以信用結果和產品為基礎的交易。
4.推進信用環境優化
推進信用環境的優化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從企業自身的角度來看,共享經濟平臺要以企業長遠發展為出發點,在進行商業模式運作時守信用,維護共享參與各方的利益,因此,共享經濟平臺企業要提高本企業的信用意識,加強自律,將信用宣傳融入到企業文化中,加強對員工的信用教育,并建立信用獎懲機制,優化信用微觀環境;另一方面,從國家發展的宏觀角度來看,加強信用宣傳和教育,推廣信用知識的宣傳,充分利用各種網站、影視、電臺、社交媒體等媒介,形成全方位、多角度、大力度的宣傳格局,樹立各類誠信典型,形成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社會氛圍推進社會的信用觀念和意識的提高,優化信用宏觀環境。基金項目:珠海市社科規劃項目(2017YBC138);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校科研發展基金項目(XK-2016-02)。獲得獎項:北京大學中國信用研究中心“2018中國信用建設論文征文競賽”優秀獎。
參考文獻:
[1]郭師緒.資本大戰后共享單車如何盈利?[J].新產經,2017(3).
[2]蕾切爾·博茨曼,路·羅杰斯(美).共享經濟時代:互聯網思維下的協同消費商業模式[M].上海:上海交通大學出版,2015.
[3]張杰.我國共享經濟發展中的信用困境與解決之策[J].經濟縱橫,2017(8).
[4]李鑫.分享經濟監管困境與信用監管體系構建[J].學習與實踐,2017(8).
[5]胡吉亞.共享經濟與共享單車[J].中國青年社會科學,2017(5).
[6]趙景華,許鳴超,陳新明.分享經濟業態下政府監管的差異化策略研究[J].中國行政管理,2017(6).
[7]劉權.分享經濟的合作監管[J].財經法學,2016(5).
作者:于菁 林宏芳 單位: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