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3-25 09: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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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行觀
五刑觀起源五行相生相克理念,刑罰在制定過程中,將其當做上天旨意,體現我國古代統治階級利用神權維護自身權利,也體現古代人們對法律與自然關系的認知。早期五行學說用于解釋自然現象,隨著社會治理經驗的強化,五行學說用于國家治理,被人們定義為五歸類原則,比如《尚書·舜典》中指出,五典、五禮,相關研究考證后,認為五行學說是夏商時期產生的宗教文化,在春秋戰國時期興盛,發展至后期被應用于刑罰管理中,人們利用“五行萬物之本”解釋罪行。犯罪成為違反五行規律的體現,將五行作為基礎,制定相關的刑罰措施。統治階層為彰顯刑罰合理性,利用五行及罪行的關系,使刑罰手段與五行結合,自種類繁多的刑罰措施中選擇五種,形成法定刑罰手段。周穆王時期,五行與刑罰的研究更加深入,將“五刑、五辭、五罰、五過、”作為刑罰歸類,反應五行學說體現。五行學說的發展,使得刑罰制度發生改變,在發展中刑種不斷增加,在南北朝時期,五刑制度劃分為五個等級。中國古代統治階級大力宣傳五行學說,便是主觀強化自身權利的一種體現,但客觀反映人們被五行學說限制思維,導致思維固化,意識形態政治追求及經驗領域思想特點不謀而合,這種思維的結果便是人們利用五為單位,將所見、所聞歸納于一定規律中,這種思想對中國歷史的影響極為深遠。
(二)恤刑觀
恤刑中的恤存在同情等含義,該刑罰屬于在量刑過程中,斟酌處理案件的一種方式,不能言行逼供,屬于寬松的刑罰。恤刑最早在《尚書·舜典》中記載,指在量刑過程中酌情處理,不可濫用刑罰。后續的歷代統治者對老、弱、病、殘群體予以恤刑。近代后,恤刑制度面對對象發生變化,表現更為多樣,本質將人作為核心,注重人的價值。恤刑在中國古展悠久,在歷代法律中適用,被統治階層接受,該法律的核心在于推行恤刑道德觀,是統治者仁政的體現,使統治者受到百姓擁護,且此刑罰對社會群體危害性較小,因此對這些對象持以寬恕態度。統治者平定天下初期,恤刑能夠獲得百姓擁戴,從而加固統治。我國古代恤刑制度的體現為復審與死刑復核制度、對老幼、殘疾的寬恤制度。
(三)報應觀
報應觀屬于因果關系的一種,人們常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此學說起源于佛教,是佛家的基本理論。該觀念認為人的行為在未來會得到報應,世間的一切事物具有聯系性,成為一種循環鏈條。報應觀在我國出現較早,古人在佛教傳入中國前,便已經形成報應觀,自佛教傳入后,報應觀體現蓬勃生命力。刑罰中的報應觀首先是天罰,便是人們理解中的違背天理者遭受天的處罰。董仲舒認為,世間的一切被上天創造,并形成規矩,也就是法律。古代儒家學者通過觀星象等方式,與自然交流,從而獲得天的旨意,也就是天人感應理論。第二種報應觀的刑罰體現為神鬼罰,該理念認為世間有鬼及神靈,且神通廣大,人們一旦違背良心,便會遭到鬼神的處罰。古人最敬畏的鬼神為閻羅王,認為其掌控生死,利用各種刑罰處置人間的為惡者,因此鬼神報應思想在古代人們心中根深蒂固。此理念也成為統治者維護社會安定的一種手段,對古代法律產生重大沖擊,使其被應用于歷代統治階層。
二、中國古代五刑制度的法律文化反思
(一)死刑慎用
古展至今,死刑制度經歷多種變革,從殘酷轉為人性,執法方式由繁到簡,儒家思想及法家思想對古代死刑有深遠影響,儒家傳統文化慎刑思想在死刑復核制度中體現,秋冬執行死刑則是五行學說的體現。人的生命是寶貴的,死刑剝奪人的生命權,因此,古代開始便慎用死刑,屬于我國古老的文化傳統。唐宋時期便存在復奏制度,明確存在秋審制度,這些制度都是體現慎用死刑的理念。學術界對死刑的廢除存在爭議,保留派認為死刑是保障社會制度的重要方式,死刑與殺人不矛盾,死刑雖然造成殺人的結果,但是不可廢除。刑罰有利弊,應當發揮積極作用。
(二)刑罰人道主義
我國古代刑罰學說講求以德服人,不可濫殺無辜。漢代儒家學者董仲舒認為德教比刑罰更加重要,其將德教思維作為基礎,結合自身所見所聞,創立“德主刑輔”的思想,使慎刑進一步發展,有效遏制量刑過度問題。后續歷代統治者同樣利用該思想,對本朝刑罰進行改革,比如漢文帝廢除肉刑,利用寬緩的處罰方式,這種變化,使人們理解法律,使法律起到震懾的作用,使犯人能夠洗心革面。三、結束語古代刑罰文化源遠流長,對中國五刑文化進行分析,有利于結合實際情況,對我國法律中存在的漏洞進行適當調整,使其更好的維護社會穩定,發揮刑罰價值。在未來的研究還需不斷拓展,使古代刑罰與現代刑罰形成結合體系,為我國社會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1]李雪濤.我國古代刑法中的五刑制度[J].蘭州教育學院學報,2018,34(06):139-140.
[2]王漢辰.試述中國古代五刑制度的特征變化[J].黑龍江史志,2015(13):340.
[3]周春麗.“三典”理論視野下中國古代“五刑”的考證[J].蘭臺世界,2013(18):81-82.
作者:劉文揚 單位:鄭州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