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2-05 06: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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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絲綢之路的推進必須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擴大貿易和投資規模,這都需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一方面,海上絲綢之路倡議的實施往往以完善基礎設施為基本動力,而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周期長、回報慢,依靠傳統的金融支持方式難以勝任,需要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創新金融支持模式來加以推進;另一方面,加強海上絲綢之路的金融支持可以盤活國內資源,促進金融產品創新和激活金融機構發展活力,優化國內金融體系,加快推進人民幣國際化,是增強我國金融市場競爭力的重要路徑。由此可見,強化金融支持不僅可以有效地推動海上絲綢之路建設。還可以助推人民幣的國際化進程。基于此,本文分析了海上絲綢之路金融支持的現狀、問題,并提出進一步優化和強化的策略和建議。
一、海上絲綢之路金融支持成果顯著
金融支持指的是政府部門通過調整銀行信貸規模和貸款利率的高低,為一些部門配置超過市場競爭均衡水平的信貸資金并且給予金融租金補貼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從現實來看,金融支持已經超越了單純依靠銀行信貸的模式,金融支持包含所有的金融資源(國有、民營及國外金融資源等)對某一部門、單位、組織或者項目的支持。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倡議提出并實施以后,對其金融支持力度呈現明顯的強化趨勢。
(一)地方政府及金融機構積極響應
在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倡議提出后,不少地方政府尤其是海上絲綢之路的主要參與城市的地方政府,紛紛提出相應的海上絲綢之路金融支持的戰略規劃。例如,2014年9月,廣東省政協在第十一屆七次常委會上提出設立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基金的構想。國家將東盟地區的合作作為海上絲綢之路的重點,廣東省政府大力發展泛珠合作來推動東盟的發展,使得泛珠合作提升為國家戰略。福州市是中國古代海上絲綢之路的發源地,政府希望將其努力打造成國家“一帶一路”倡議的中心城市,福州市政府與國家開發銀行、中非發展基金合作設立海上絲綢之路基金,大力支持海上絲綢之路建設。廈門市是我國第一批開放口岸,后來成為經濟特區,現在又成為海上絲綢之路倡議的關鍵節點,在海上絲綢之路倡議提出后,廈門市通過整合以銀行業為主體的金融資源,為海上絲綢之路建設項目融資額共計684億元,涉及40多個國家和地區,這些資金不但重點用于支持海上絲綢之路項目落戶廈門,而且支持企業走出去,重點投資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2018年6月16日,在三亞海棠灣亞太金融小鎮舉辦了海上絲綢之路金融總部基地研討會,標志著海上絲綢之路金融總部基地的正式成立。海上絲綢之路金融總部基地的成立將會為后續海上絲綢之路金融支持戰略的系統化、合理化和模式多樣化提供更多的頂層設計方案,打造立體化的金融支持模式,促進海上絲綢之路倡議的良性發展。總體來看,在海上絲綢之路倡議提出后,重要連接和樞紐的城市都采取了積極的應對方案,希望借此機會抓住發展機遇,帶動地方經濟建設,做大做強海上絲綢之路利益蛋糕。
(二)非銀行金融機構積極參與
海上絲綢之路倡議的金融支持不只局限于地方政府或者銀行機構,還吸引更多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參與。海上絲綢之路基金適合偏好長期投資的投資者,國內由于產能過剩導致很多資金沒有合適的投資領域,像保險公司、社保基金這類的機構投資者,對投資回報要求不高,又偏好長期投資,均適合投資海上絲綢之路基金。近些年,我國互聯網金融經歷蓬勃發展和“妖魔化”的冰火兩重天,最近互聯網金融仍在不斷調試、修正和完善中。對于互聯網金融來說,參與海上絲綢之路倡議可以催生跨境的互聯網金融創新的多種形式,有利于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同時,互聯網金融主要服務于長尾客戶,如果參與建設期較長、回報率較低的海上絲綢之路項目,從理論來看與其發展戰略并不匹配,因此,未來互聯網金融能否更好地融入海上絲綢之路倡議建設中,還有待進一步的金融創新。
(三)國際合作堅實有效
自海上絲綢之路倡議提出以來,我國積極展開同沿線國家的合作,取得一系列成果。2018年年初,中國港灣公司宣布投入10億美元建設位于科倫坡港口城的未來國際金融中心。2018年1月,巴基斯坦允許人民幣用于該國的貿易和投資業務中[4]。對于東南亞地區的沿線國家來說,盡管有金融機構認為人民幣的利率偏高于日元,人民幣在東南亞地區的主要競爭對手是日元,人民幣和日元的利率差會成為該地區企業用人民幣融資的障礙,但隨著海上絲綢之路倡議的不斷推進,國外合作范圍將會越來越廣泛,合作內容也會越來越具體,人民幣的區域化和國際化已經成為一種趨勢。在海上絲綢之路倡議實施后,中國積極參與相關項目的建設和各種形式的金融合作。截至2017年,由我國倡議設立的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已對“絲路基金”投資高達40億美元,為“一帶一路”參與國提供項目貸款17億美元。2016年,中國同中東歐“16+1”金融控股公司正式成立。各種新型金融機構、全新的金融機制正在實現不斷的無縫對接,而且各有側重、互相銜接,形成富有層次、具有一定規模的海上絲綢之路的金融合作與支持網絡。總體來看,海上絲綢之路倡議的實施得到我國政府及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的廣泛響應,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金融支持層面仍面臨很多問題和挑戰。
二、海上絲綢之路金融支持存在問題及挑戰
盡管海上絲綢之路金融支持取得一些成果,并且在穩步推進,但仍然面臨一些問題,具體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需要加強頂層設計
頂層設計是關乎一項工程或者一項任務的戰略指引和規劃,金融支持作為海上絲綢之路倡議的核心推動力,應在戰略頂層設計的基礎上具體化金融支持政策。然而,我國政府還沒有出臺比較詳細的海上絲綢之路金融支持方面的戰略性規劃。由于缺乏金融支持的自上而下的頂層設計的引導,缺乏一個整體的戰略規劃和透明的信息共享平臺,導致各個地方政府和金融機構之間惡性競爭的局面。金融支持的實施細則沒有及時出臺還導致金融創新被傳統政策排斥,進一步影響海上絲綢之路倡議目標的實現。再有就是海上絲綢之路重點在于發展海洋經濟,而發展海洋經濟需要依賴金融支持[5],例如,海洋信托資金的支持。在這方面相比較發達國家,無論是金融支持的模式、產品性質及應用范圍等我國都比較落后,如何從頂層加以引導和規劃,例如,如何通過立法、制度設計、配套工程來解決這些落后的問題,目前來看,這部分內容涉及的也比較少。
(二)缺乏信息共享平臺與競爭合作協調機制
盡管海上絲綢之路倡議參與城市的地方政府都提出相應的金融支持方案,但從目前來看,還處于各自為戰的局面。每個參與城市或者地方政府都想通過海上絲綢之路倡議來分得一杯羹,但尚未建立有效的信息平臺和競爭合作協調機制,導致利益的蛋糕沒有做大。由于沒有一個公開的、高級別的協調機制及信息共享平臺,導致我國相關監管和實施部門沒有形成金融支持海上絲綢之路倡議的合力。例如,外交部、商務部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三個部門之間的協調機制不完善,信息無法充分共享,導致金融支持工作無法整體規劃、協調合作。由于沒有一個公開的、高級別的協調機制及信息共享平臺,導致我國地方政府及相關的金融機構各自為戰,競爭大于合作。例如,如何在操作層面上去協調中方同海外金融機構和政府等各方的競爭與合作,避免中資金融機構之間在海外出現惡性競爭局面。信息共享平臺的缺失,不利于有效整合相應的金融資源,致使重復投資和過度的項目開發,使資金成本控制和項目收益的目標難以完成,使我國的經濟風險、投資風險上升。由于沒有一個公開的、高級別的協調機制及信息共享平臺,不利于將海上絲綢之路所覆蓋的城市、參與城市及其他省區的資源進行整合。金融機構之間的合作也缺乏效率和質量,不利于監管部門出臺統一的對接境外金融業務標準。例如,如何解決跨境金融業務與當前國內金融監管體系不匹配的問題[6]。這包括外國投資如何獲得擔保,以及如何管理抵押貸款等問題。特別是如何監管國內貸款的境外擔保,如何更好地利用人民幣離岸金融中心的優勢選擇離岸金融服務模式,都是各類金融機構和投資企業特別關注的問題,這些都需要通過信息共享平臺和協調機制的構建來加以解決。無論從橫向和還是縱向來看,協調機制及信息共享平臺的缺失確實對于海上絲綢之路金融支持戰略的系統性形成和高效運作產生不少負面的影響。
(三)金融產品創新度不夠操作性不強
任何一個戰略的金融支持都有其自身的特點,但目前針對海上絲綢之路金融支持供給的金融產品依然帶有強烈的陳舊特征。即將我國資本市場上的一些金融產品,稍微加以改動或者簡單修補后就應用到海上絲綢之路金融支持上,導致這些金融產品缺乏實用價值,投機性強,潛藏風險大。例如,國內外銀行業務經營管理存在較大差異,如何完善國內銀行業監管對接國外銀行業監管。再比如,金融機構如何通過產品創新為企業進入海外市場提供資金支持,股權投資引導基金能否延伸到海外,都是政府金融監管部門需要思考和解決的問題。由于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的經濟發展狀況、政治法律制度與我國存在較大差異,國內推出的金融產品或金融支持模式大多存在水土不服的問題,而水土不服最容易導致隱性的風險集體爆發,導致投資風險,這無疑對海上絲綢之路金融支持效果產生挑戰。
(四)風險控制意識薄弱
海上絲綢之路金融支持不僅意味著機遇,還意味著挑戰,這些挑戰主要來自金融支持過程中醞釀的風險,這些風險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是基于內生性的投資性風險,主要指由于決策失誤、機會判斷失當等造成的風險;二是基于外生性的東道國政治風險、競爭性風險及法律風險等。風險的發生往往意味著投資項目的失敗,最終導致金融產品無法盈利,從而影響金融支持活動的開展。在海上絲綢之路倡議推進過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和企業急于抓住戰略發展機遇而容易產生急功冒進的思想,不顧風險加快對外投資步伐,忽略了風險控制的重要性。風險控制意識薄弱是當前海上絲綢之路金融支持相關活動開展時面臨的主要問題,尤其是外生性風險的識別和防范需要建立在深入地調研、分析及風險預警基礎上,盲目或者過于冒險地推進金融支持項目,缺乏經常性、系統性的識別和預警,導致蘊藏的風險無法被識別和有效防范。總體來看,海上絲綢之路金融支持存在的問題來自多個層面,牽涉各個方面的利益,不僅涉及國內,還涉及沿線諸多國家,如何應對挑戰成為當前亟須解決的問題。
三、海上絲綢之路金融支持模式創新的策略和路徑
金融支持海上絲綢之路蘊藏著巨大的創新活力,在新時代坐標下,要積極推動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大金融創新力度,促進海上絲綢之路健康發展。
(一)持續完善頂層設計及戰略布局
持續完善頂層設計就是針對已有的海上絲綢之路金融支持政策,按照戰略思想和戰略目標進行系統性的設計。從戰略全局針對金融支持制訂詳細的頂層設計和操作方案,細化金融支持的戰略目標、內容、范圍、原則、支持條件、創新領域及保障內容。未來的頂層設計應該在總的戰略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尤其要注重操作方案的制訂。1.海上絲綢之路金融支持的頂層設計應充分結合中國發展海洋經濟的具體背景,把中國發展海洋經濟戰略納入到海上絲綢之路當中來[7]。通過海上絲綢之路倡議的有序推進,優化海洋經濟發展內容。通過目前已經取得海洋經濟發展成果,反哺海上絲綢之路倡議。2.應注重海上絲綢之路樞紐城市和發達地區城市及內陸城市的鏈接,以金融資源整合帶動其他如人力資源、原材料、基建產品、商品貨物等資源的整合。要充分重視和利用互聯網技術,從操作層面來看,互聯網信息技術的大數據信息技術、云計算等對于建設海上絲綢之路的信息港將發揮重要的作用。要構建涵蓋全國范圍的金融支持協調平臺。基于全國范圍成立海上絲綢之路金融支持專項工作平臺,針對相關金融支持工作開展相應的指導、設計、經驗提供及信息共享。金融支持協調平臺由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發改委、財政部等監管部門牽頭,以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城市為主力,以其他城市為輔,組建一個全國性的金融協調平臺,通過平臺相關信息,協調金融合作模式,以避免重復性金融支持行為和不良競爭情況出現。要基于國際合作視角進行戰略布局。2018年三亞海上絲綢之路金融總部基地的成立,意味著金融國際戰略合作層次的升級。未來要與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積極開展金融項目合作,建立區域性金融中心,成立開發性國際金融服務機構。通過積極布局,為海上絲綢之路金融支持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條件。要基于國內進行布局和優化,例如,整合國內的海上絲綢之路基金,探索設立海上絲綢之路開發銀行等。在此基礎上,著力國際合作視角,大力開展同沿線國家的跨境金融合作。3.針對海上絲綢之路金融支持的具體形式進行頂層設計和規劃引導。具體的形式既屬于操作層面,也屬于戰略頂層層面。在推進海上絲綢之路金融支持的進程中,有些金融支持模式屬于已有的,可以復制或者稍加修改、變化就可以直接應用。有些模式卻是屬于新的,國內沒有的或者全世界范圍內都沒有的新模式,針對這些模式要從創新角度從頂層設計加以鼓勵、引導與規劃。
(二)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信息共享和競爭合作機制對于優化國內資源配置,提高金融支持效率具有重要意義。1.構建海上絲綢之路金融支持的信息共享平臺。平臺建設首先要明確信息共享平臺的功能和目標,平臺負責人要明確具體職責,中央政府、有關監管部門和職能部門積極組織地方政府、金融機構、投資企業、行業協會、中介機構參與平臺建設,就信息共享達成共識,還要明確平臺運營模式、業務流程及風險規避協作機制。2.在國家和地區層面建立海上絲綢之路金融支持的風險信息共享機制。可以在整合發達地區金融中心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建立全國性的金融支持風險信息共享中心。針對具體的金融支持項目,沿線國家按照制定的風險分擔制度有義務向金融機構提供及時、真實的信息,以有效規避投資風險。具體案例可以納入風險信息共享系統,為后續金融支持項目提供有益的經驗。3.未來應在國外建立區域性信息平臺中心。隨著海上絲綢之路的推進,金融支持機構的設立將不僅局限于國內,而且很多建設項目大多需要與其他國家展開合作。因此,為了實時地共享信息、提高信息的及時性、可靠性及應變力,必須建立能夠有效地對接國內信息平臺的國外區域性信息平臺。這類金融信息共享平臺可以由主要的金融參與機構發起,然后將所有的參與企業納入進來,通過國外區域性的信息共享平臺,可以更好地對接國內信息平臺,實現信息的及時共享,提升信息共享水平和金融支持效率,弱化金融支持風險。
(三)加強政策支持和金融支持模式創新
1.大力支持金融產品創新。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的大部分投資項目都是基礎設施項目,這些項目具有周期長、資金投入大、回報率低的特點,為這些項目融資的渠道相對單一,使建設企業面臨較大的融資約束。因此,需要鼓勵金融創新,為企業帶來更多的融資渠道和更好的融資環境。一方面,政府應該提高符合標準的建設企業的信用額度,允許他們以更方便的方式籌集資金。同時,鼓勵金融機構通過創新抵押方式為建設企業提供資金,國家還要在充分掌握監管資金去向的前提下允許企業境外資產變現,以保證公司資金的流動性。另一方面,政府應鼓勵金融機構設立專門針對海上絲綢之路倡議建設的經營部門,為企業走出去提供專業咨詢和投資服務,滿足企業的融資需求。2.要重視發揮銀行尤其是國有銀行的作用。銀行是實現資源融通、資源整合、風險管理及政策宣傳的重要平臺。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大多商業信用體系不完善、財政收入低、匯率穩定率低、金融系統性風險高,因此,強化金融支持必須首先重視銀行的作用,尤其是國有銀行的作用。例如,中國銀行、國家開發銀行等這些在國外已經根植多年的銀行機構,它們不但有豐富的國外金融經營與合作的經驗,而且對國外一些國家的政治法律制度、經濟發展情況、風土人情、文化習俗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要在重視銀行作用的基礎上,基于海上絲綢之路創新銀行金融產品的類型,實現金融供給與需求的匹配,通過與當地政府、企業的共同合作,優化金融支持效率和質量。3.完善我國資本市場的層次體系。建立層次豐富、結構完善的資本市場是助力海上絲綢之路建設的關鍵,應圍繞海上絲綢之路特點建立專門型的投融資平臺,為參與海上絲綢之路建設的企業提供適合其特點的投融資工具和渠道。例如,專項的債券、信托工具、融資租賃保理產品等,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赴海外上市,積極融資,優化資本結構配置。4.充分借鑒國外發達國家經驗,創新信托基金支持模式。海上絲綢之路幾乎每個合作項目的推進都包含較高的風險,因此對于金融支持提出較高要求。從發達國家經驗來看,信托基金在推動海洋經濟建設和海洋合作項目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本著“借鑒、吸收、利用”的原則,本文建議,應積極創新信托基金模式,強化海上絲綢之路金融支持。從國際范圍內看,海洋信托基金主要有公益性和商業性兩種基金類型。例如,美國的海洋信托基金(IWF)就屬于公益性的,而德國的航運KG基金就屬于商業性質的。無論是公益性質或者商業性質,發達國家的海洋信托基金運作模式都已經相對成熟,本文認為我國應以海上絲綢之路為契機,大力推動公益性質的海洋信托基金,積極發展商業性質的海洋產業信托基金。公益性質的海洋信托基金主要借鑒美國IWF,以政府主導,相關金融機構出資發起;商業性質的產業信托基金則可以允許多種形式的資本進入,通過構建風險共擔的形式實現基金規模的不斷發展壯大。
(四)充分整合國內和國外兩種資源
基于已有的金融支持模式,通過頂層設計和操作方案的細化,建立相應的跨省、跨區域的合作機制。減少不當競爭和重復性的投融資活動,將已有的資源合理配置、集中應用,釋放投資潛力。重視民營經濟的作用,引導和鼓勵民間資本助力海上絲綢之路金融支持。地方政府版的海上絲綢之路基金及各種金融支持模式的不斷更新為民營資本參與金融支持提供了戰略機遇,例如,可以鼓勵民營資本入股專項基金,推動民營企業參與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鼓勵民營資本聯手國有資本建立共同基金,為民營資本參與海外開發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積極利用互聯網金融線上優勢,打造“互聯網金融+”的供應鏈金融,通過互聯網金融的模式創新助力海上絲綢之路建設。1.積極拓展和利用國外資源。加強同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的合作,充分利用與沿線國家良好的政治外交關系,加強同沿線國家的金融合作,適時建立金融中心。例如,我國最近加強了同斯里蘭卡、巴基斯坦的合作,通過企業合作的方式建立金融合作中心,這對于未來更好地為建設企業融資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加強同發達國家的合作,利用發達國家的投資經驗和雄厚資金助力海上絲綢之路金融支持。2018年10月27日,中國和日本達成總體規模180億美元的關于第三方市場合作框架和協議,該框架和合作協議本著發揮各自技術、人才、管理模式優勢的宗旨,合作范圍涵蓋了多個領域和多個行業,樹立了中國和發達國家在第三方國家開展合作的榜樣。該協議包含金融合作領域,例如,中國國家開發銀行和瑞穗金融集團的《業務合作協定》(含第三方市場合作),中國工商銀行和瑞穗金融集團的《有關中日企業開發第三方市場的金融合作協定》,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和瑞穗金融集團的《第三方市場三方合作協定》等,這些合作協議可以很好地應用到海上絲綢之路建設的金融支持上。未來我們還可以加強同其他發達國家的合作,從而更好地利用發達國家的經驗、資金及技術助力海上絲綢之路金融支持戰略。2.積極尋求新的合作對象。海上絲綢之路倡議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運用各種資源。未來我國應通過不斷深化同主要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關系,利用多邊合作框架和機制(例如,上海合作組織、金磚五國首腦會議、APEC等),積極尋求同其他國家的合作,通過優勢資源互補、信息共享、利益均沾等拓展合作對象范圍,為海上絲綢之路的金融支持注入新的活力。
(五)構建風險控制與防范機制
風險控制與防范是完善海上絲綢之路金融支持的重要內容。1.建立全國性的風險提示和預警平臺。前文提到建立全國性或者區域性的信息共享平臺,以更好地整合資源和優化海上絲綢之路金融支持的行為選擇,在此基礎上還要建立風險提示和預警平臺。在信息共享平臺的基礎上,針對已有的金融支持模式、產品類型、投資對象國經濟政治狀況、項目性質與盈利前景、已有的案例,運用專業的評價工具進行信息整合,然后利用風險提示和預警平臺進行披露和公開,以達到防范和控制風險的目的。2.地方政府要積極引導企業投資方。海上絲綢之路建設參與企業的投資行為必須符合國家的戰略,企業在制定對外投資政策時應充分理解政策內容,弄懂海上絲綢之路倡議的戰略內涵,仔細研究政府工作報告、國家領導人的重要講話,使企業的投資行為合理化。在引導企業的投資方向上,地方政府應該從國家戰略層面出發制定總體規劃,并要求當地企業的對外投資行為配合政府的發展計劃。3.建立風險規避機制。企業的投資行為要與國家戰略規劃相結合,提高企業與國家戰略之間的匹配度,降低企業的投資風險。國內保險公司也要積極發展新型保險,為國內走出去的投資企業提供各類保險,降低投資風險。走出去的中國企業還要防范“水土不服”的風險,要熟悉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的法律制度,尊重員工的宗教信仰、文化差異和風俗習慣,通過誠信守法經營,妥善處理好同東道國的關系。企業要根據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的投資需求,制定詳細的投資規劃,同時加強與東道國政府部門、行業協會、媒體機構的聯系,時刻關注東道國的政治、經濟環境變化,避免因為市場之外的投資風險導致投資失敗。海上絲綢之路倡議的提出與實施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偉大壯舉,金融支持是加快推進海上絲綢之路倡議建設的核心動力,對于有效地整合國內和國外兩種資源,實現海上絲綢之路倡議的目標有重要的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