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8-02 05:20:52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篇林業投資管理制度探析,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福建省從1988年起正式實行了林業基金制度。這一制度把各項單一的資金容在一起統籌安排使用,初步打破了現有林業資金的分劃格局,有利于保證林業產業重點項目建設,加強林業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的效益。林業基金基本上是用于林業生產、建設的投資,從這個意義上,可以說它是林業生產、建設的基金。因此,在建立林業基金制度的同時,有必要對林業生產、建設的投資管理體制進行同步改革,以發揮配套改革的更大效益。
長期以來,林業系統的固定資產投資基本上來源于國家財政預算單一渠道,投資項目主要是由林業部直接安排。這種管理體制,權力高度集中,政府不但行使行政管理權,還行使投資管理權,由于同時行使這兩種權力,造成互相干擾和經濟關系混亂。加上政府內部投資管理各個環節相互割裂,投資決策權一般歸計劃部門,而財政(財務)部門則通過稅收和上交利潤負責投資回收,從而造成投資決策與投資回收分離,權力和責任分離。其結果是建設單位吃國家的“大鍋飯”,千方百計爭投資,爭項目;而投資決策的主管部門同樣也吃國家的“大鍋飯”,只管投資決策,卻沒有回收增值的責任。近幾年,中央對傳統的投資體制進行了一些改革,如下放審批權限,簡化審批手續;把財政撥款改為銀行貸款,實行投資有償使用。在林業方面,集體林區木材市場開放后,由于對集體林區森工基建投資中斷,投資渠道起了變化,出現了投資主體多元化和預算外投資額迅速擴大等新情況。面對這一變化,為了更好地解決傳統的投資體制與經濟生活中出現的新情況之間的矛盾,就必須在建立林業基金制度的同時,對林業投資管理體制進行必要的改革。
林業投資管理體制改革,總的方向就是要按照政企分開、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原則,轉變政府的職能,并把林業投資活動納入有計劃商品經濟的軌道,充分發揮價值規律的調節作用。具體意見是:
一、明確劃分不同類型的投資,采取不同的價值回流方式
考慮到各類投資的動機和目的不同、投資的約束條件也不一樣,因而投資行為的調節機制也應有所不同。從林業資金的投向看,不同類型的投資,由于所形成的森林功能不同,效益不同,其一次投入量和價值的回流方式也不同。為此,要適應林業資金運動的規律,建立起權、責、利密切結合的投資運行機制。林業基金的組成,按現有來源,大致可分為兩大類:一是自有資金(指財政撥入和林業部門依照政策法令征收和提取部分);二是非自有資金(指財政借給的周轉金和借入的銀行貸款)。其使用辦法,根據林業具有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特點,也可分為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部分,這就需要掌握好投向,分別采取有償使用和無償補助的辦法。
一類是經營性投資,指形成林業的生產能力具有經濟效益的投資。它的利益指向十分明確,誰投資誰就直接得到相‘應的收益。這類投資形成的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后,其價值逐步轉移到生產的產品和服務中去,通過交換,回收其價值,并帶來價值的增值。林業企業作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它的投資動機是直接獲取經濟收益,因此,投資獲利的大小也就決定著企業的投資行為。要深化林業投資體制改革,就要把責、權、利三者結合起來,既要放權放利,使企業具有從事經營性投資的能力與動力,又要定責,使企業的經營性投資具有風險性和約束力。因此,對這部分投資應該是有償使用。對營造有經濟效益的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一般也應采取有償使用育林基金的辦法,把發放育林基金改作有償無息使用,誰借誰還。近幾年的實踐證明,經營性投資采取這種有償使用的辦法,有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經濟效益較好。
另一類是形成基礎設施、社會公益設施等具有生態效益或社會效益的投資。其特點是直接經濟效益往往不大,而生態效益或社會效益卻十分明顯,具有保護自然環境與生態環境的性質。這類投資有一部分可以通過市場交換得到回收,但有相當一部分則應根據其生態效益或社會效益的大小,由國家財政給予補償。具體來說,營造防護林、特種用途林以及護林防火、防治森林病蟲害、培育林木良種等,可仍采用育林基金無償補助的辦法。總之,對林業投資要分別不同類型,按照它們形成的不同功能和效益,分別采取有償使用和無償補助的辦法。但應以有償使用為主,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按照不同類型的投資,分別采取不同的價值回流方式。
二、按照政企分開,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實行林業投資企業化經營
為了提高投資效益,在建立林業基金制度的同時,應對經營性投資有償使用部分實行林業投資企業化經營。同時,著手建立嚴格投資管理、使用和回收的責任制。并制定嚴格的科學的投資決策辦法,防止在項目不經過論證、資金和物資不落實的情況下,盲目投資。實行林業投資企業化經營,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一)建立林業基金制度為使培育發展森林資源能有穩定的資金來源,確保重點項目建設,實現我省近中期林業發展戰略目標,就必須通過深化改革,建立林業基金制度,以適應林業經濟形式多樣化和所有制結構多層次及林業投資渠道多元化的需要。根據我省林業企、事業單位分別隸屬省、地、縣三級管理的特點,有必要設立省、地、縣三級林業基金,分別明確其責任和權限。各級林業基金收支計劃,都要列入全省統一計劃范圍內,按省、地,縣分級,在各自管理的范圍內,行使自己的經濟核算職能,并根據各自掌握和支配的部分進行分項核算。同時,要建立各級林業基金管理責任制,嚴格經濟核算,并按項目認真考核投資經營成果和經濟效益。
(二)組建林業基金管理委員會省、地、縣三級應在同級人民政府領導下設置林業基金管理委員會,由政府辦公廳(室)、農委、計委投資公司和林業、財政、銀行等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組成,負責動員和籌集林業資金,指導林業基金投向,聽取和審理林業基金收支計劃和年度預決算報告,包括對林業投資預算方案的審議以及確定投資經營企業的經營宗旨與投資運用目標等。同時,作為產權主體,行使投資所有權,從宏觀利益出發,按產業項目分配投資。此外,為了加強林業基金管理,各級林業部門在內部要有專管林業基金的職能機構,并配備一定數量的財會和其他業務管理人員。
(三)組建林業各類投資公司我省準備在近期內組建省國有林開發建設公司和林業工業投資公司。并計劃先搞試點,以工廠為龍頭,組建培育、采伐、綜合加工一體化的林業集團,今后還將陸續組建黑荊、拷膠開發企業集團、毛竹綜合開發企業集團、林紙聯合企業集團和松香、水果等出口創匯型的林業企業集團。這些公司(集團)所需資金除由林業基金管理委員會通過撥款、“撥改貨”等方式給予投資外,公司(集團)也可以用部分自有的資金進行投資。各類公司(集團)作為林業投資的專業性經營企業,行使投資經營權,負責投資的使用、回收。并努力提高投資效益,使基金增值。它有義務接受政府部門的指導,以貫徹國家政策目標為宗旨,并享有經營自主權。林業基金管理機構與公司(集團)的關系是經濟關系,而不是行政隸屬關系。公司(集團)直接向林業基金管委會承包,實行投入產出包干的承包經營責任制,接受產權主體對宏觀效益的要求,并根據產業政策和資金約束,同時考慮市場狀況與微觀效益,擇優確定投資經營項目,負責資金的回收和增值。
(四)全面推行承包經營責任制,增強公司(集團)活力,進一步調動廣大林業職工的經營積極性林業基金管委會作為產權主體向公司(集團)進行投資,對投入的資金采取有償使用。要把責、權、利全面落實到承包企業。公司(集團)內部要適當劃小核算單位,并通過招標等多種形式確定承包經營者。要層層落實承包,并按照投入產出掛鉤的原則,把承包指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廠(場)、班組和個人,努力完善各種形式的經營責任制,凡是有目標能考核,可以承包的都要承包。承包指標要力求全面、具體,合理確定基數。在承包中,要兼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
(五)要對企業投資經營收益進行合理分配公司(集團)投資經營所獲得的利潤,可確定一個交納所得稅的合理基數,定額上交。增長部分,除按承包合同規定的比例留給公司(集團)進入“三金”(生產發展基金、職工福利基金、職工獎勵基金)外,其他應作為林業基金收入的一項來源,由林業基金管理機構收回,繼續加入基金的周轉,用于造林營林。同時,隨著留利的增加,要逐步建立企業風險基金,在完不成上繳任務時,用包括風險基金在內的企業自有資金補足,做到既負盈又負虧。
三、廣辟資金渠道,開辟資金市場,積極引進內資外資
為拓寬林業生產、建設的資金來源,保證林業產業重點項目建設,加快林業發展,在以現有資金為基礎建立林業基金制度,實行林業投資企業化經營的同時,還必須廣辟資金渠道,開辟資金市場,建立和完善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的橫向集資、融資機制,以逐步增加投入。為此,除要大力爭取國家各有關部門投資外,特別要注意積極發展橫向聯合,搞好資金融通,引進外省資金,并大力吸收外商、僑商、港澳和臺商的投資,努力探索利用外資的新途徑,鼓勵向林產品出口基地建設投資。凡引進內資、外資的建設項目,在項目審批、計劃安排、原材料供應、配套資金等方面都應該給予優惠。與此同時,還要積極開辟資金市場,拓寬融資渠道。可在人民銀行批準后,通過林業有價證券的發行、認購與轉讓等一系列活動,真正把市場機制引進林業投資領域,創造一種經濟民主化的環境。可以相信,只要有價證券資金利息率能高于銀行存款利息率,則投資者將會樂意把資金用于購買有價證券。有了這樣的資金市場,就可以使急需建設的、經濟效益高的項!斗因獲得吸引投資的優勢而得到發展;盲目建設、重復建設、達不到經濟規模的低效益投資項目則由于難以籌集到資金而受到約束,從而形成企業投資的自我調節機制,這種隨著資金市場的建立而形成的投資自我調節機制,將有利于企業按照市場變化自主地進行投資決策,對投資結構進行及時調整;有利于提高生產、建設的投資效益,加快投資回收和促進其價值的增值。
國家將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由撥款制改為有償使用貸款制,是我國建國30多年來在基本建設投資管理體制上的一次重大改革。這項改革對于充分發揮投資效益,刺激企業增強時間觀念、資金周轉觀念、利息觀念、投入產出觀念,促進企業通過內涵擴大再生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起到了推動作用。但是,林業企業有其自己的特點和內在的規律。因此,林業投資管理體制的改革應從我國林業特點出發,應從我國林業現狀出發,應從林業企業現有生產力發展水平出發,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適應于林業發展的改革方案。而完全套用一般性工業企業投資管理體制的改革辦法,顯然是不相適應的。現就林業實行“撥改貸”投資管理制度談幾點意見和建議,供參考。
一、“撥改貸,制度和我國林業的特點是不相適應的
林業企業同其它一般性工業企業一樣生產著有形的、可用貨幣形式表現的、用來進行商品交換的工業產品,同時還創造著人們賴以生存的生態環境。因此,林業生產的最終目的不完全是商品生產。創造有形產品的投入,可通過商品交換收回,而林業企業所創造的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卻不能作為商品進行交換,從而不能得以實現。林業企業是一個綜合性的企業,與工、農業企業既有聯系又有區別。作為林業生產的主要勞動對象森林資源是可以再生的,這是林業的突出特點。但是,森林資源的再生產要經過一個較長的時間才能完成,在這漫長的生長周期中,林木不可能隨時參加商品交換,取得補償,而又必須不斷地投入。還由于我國沒有建立林價制度,因此形成了森林資源再生產周期長、投入多、效益低的特點。由于我國森林資源分布狀況及林業生產的特點,決定了建設一個林業企業不僅僅是單純的企業自身建設,而是伴隨林業企業的建設還要相應地建設一個完整的林區社會。據測算,建設一個大中型林業森工企業,其社會性建設項目就占林業企業總體投資的10%左右。建成投產后企業每年還要拿出實現利潤的30%來支付這些社會性項目所需的一切費用。這是林業企業社會負擔重的特性。企業經濟效益提高的最主要途徑是靠擴大再生產,增加產品產量來實現的。而林業企業卻不能通過此途徑來提高經濟效益。因為《森林法》明確規定了用材林的消耗量要低于生長量,實行限量采伐,以確保我國森林資源再生產實行良性循環。這就規定了林業企業只能在一定木材生產量的前提下去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從而也就相對地固定了企業的經濟效益,也就形成了林業企業經濟效益相對固定性的特點。
二、“撥改貸”制度同我國林業現狀不相適應
我國是一個森林資源比較貧乏的國家,在一個較長的時期內,大力培育和保護森林資源是我國林業生產的首要任務和主要生產目的。從我國整個林業企業現狀來看,70%是老林業企業。雖然這些企業上交國家的利稅早已超過了國家給企業的投資,為國家的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由于歷史和客觀的原因,造成了目前森林過伐嚴重,生產、生活項目大量欠帳,部分企業已到了連簡單再生產都難以維持的資源危機和經濟危困的局面。這些企業正是急需補還建設欠帳,休養生息.增強發展后勁的時候,而實行了“撥改貸”制度后,一方面按國家現行的貸款政策對無經濟效益企業不給予貸款,企業生產力得不到恢復;另一方面,國家即使給予貸款,企業也是無法償還的。新開發的林業企業從表面上看是有一定的經濟效益的,但是,這是由于在木材銷售成本中不包含原料費用,也就是說林業企業所創造的利潤很大部分是靠無償使用國家的森林資源而獲得的。而且,就是這部分收入也都被企業的社會負擔、上級管理、補貼該林區其它老企業虧損等項目吃掉,所剩無幾。按現行國家對林業的經濟政策和還款辦法,對一個大中型企業的建設資金獨立測算,一般要在20年左右的時間才能還清本息。而國家規定貸款的還款期不得超過15年,企業勢必會將自有資金的大部分用于還款。這樣15年后,企業將重新走到經濟危機的老路上。
三、實行“撥改款”制度將加劇林業生產的短期行為
林業企業作為木材生產經營者,由于受林業特點的影響和經濟體制上的缺陷,缺期行為一直存在于企業的生產和經營中。實行“撥改貸”制度將進一步刺激企業輕視營林生產,把精力和資金轉向木材或經濟效益較高的生產中去,大大地影響森林資源的生產。林業企業的建設工期由于受客觀條件以及國家財力的限制是比較長的;還由于我國目前的林業生產經營比較粗放,生產能力的形成彈性是比較大的,以及各項經濟制度的不健全。因此,實行“撥改貸”制度后,將造成企業建設上的短期行為,如盲目貸款,注重生活項目的建設,輕視生產項目的建設,建設布局不合理,損失浪費嚴重等。’實行“撥改貸”也將加劇林業企業木材生產上的短期行為。企業為了獲得更高的經濟效益,只顧眼前利益,不顧長遠利益,只顧本企業利益,不顧國家和消費者利益,打亂合理的布局,甚至想方設法超采超伐,造成森林資源消長比例失調。綜上所述,“撥改貸”投資管理制度既不適應林業的特點也不符合林業的現狀,都是不相適應的。這項制度的實施給企業在經濟上套上了一道枷鎖,影響了林業生產的發展。
四、幾點建議
1.我國是一個貧林國家,發展林業應作為我國的基本國策。就我國林業現狀來看,靠林業自身的努力是遠遠不夠的,更重要的是靠國家對林業的扶植,給予一系列的優惠政策,世界上許多林業發達國家都是在財政上對林業給予支持的,我國為扶植林業的發展,也給予了一系列優惠政策。但是,目前我國還是一個林業落后的國家,需要國家繼續扶植。因此,建議國家對林業的基本建設投資仍然實行撥款制,采取指令性計劃管理。
2.任何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都需要有一個良好的生態環境,因此,建議國家建立征收林業稅制度,以保證林業發展所需的建設資金。
3。鑒于國家財力較為困難,建議國家還可采取撥貸結合的辦法,將林業建設的經營性和非經營性項目分開,對有經濟效益的項目實行有償使用,采取貸款制度,對非經營性的項目實行撥款制度。
4.價格和價值的背離,一直影響著林業企業的經濟效益。林業是一個特殊行業,如果實行貸款制度,建議國家在木材產品的價格上采取特殊的政策,即放開價格的政策。這樣一方面遵循了價值規律,使企業增強生產發展的活力,提高企業的還款能力,另一方面可抑制木材市場供大于求的矛盾,叢而達到控制森林資源消耗,進而擴大森林資源的目的。
以林業生態建設為主體,以發揮林業生態功能為主要目的,并兼顧林業經濟功能和社會功能的林業生態工程建設是一項具有公益性的社會活動。其典型的公共物品特征就決定了其投資主體的角色須由國家來承擔。而各級地方政府和林業部門以及工程區內的農戶是林業生態工程投資的實施主體,各級財政部門和審計部門等相關部門承擔著重要的監督任務。林業生態工程投資的實施主體比較多,由于各實施主體目標不同、利益傾向不同以及對林業生態工程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同,加之監督不到位等,導致林業生態工程資金的使用效率并不高。可見構建一套合理、科學的林業生態工程投資管理監督機制對有效利用林業生態工程建設資金及促進林業生態狀況的改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1實施林業生態工程投資監督管理的原因
由于林業生態工程建設自身的特點,如投資額度大、涉及范圍廣、建設規模大、建設周期長等,決定了對其投資管理進行監督是一項重要且艱難的工作。對林業生態工程投資管理進行監督,有預防、補救、完善及評價等相關功能,可以降低其投資風險、減少浪費,為林業生態工程建設的順利實施提供保障。
1.1國家是林業生態工程建設的投資主體林業部門編制資金預算,上報全國人大審批,全國人大批準(調整)后的資金預算由財政部撥款,然后林業部按照人大批準的預算將資金進行配置,審計部門、林業部門、財政部門對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進行監督。從中可以看出,林業生態工程投資管理過程具有明顯的自上而下的政府安排特征。在林業生態工程建設中政府既是投資主體,也是管理主體以及工程建設的直接干預者及監督者,如果監督制約機制缺失或監督管理不到位,難免會出現投資決策失誤、投資預算遠遠超出實際需求量等現象,從而導致國家資金浪費且不利于林業生態工程建設。為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應該建立一套完善的嚴格的林業生態工程投資監督管理機制。
1.2對林業生態工程投資進行監督管理是由其自身特點所決定的林業生態工程投資涉及范圍廣。目前我國正在實施的重點林業生態工程幾乎覆蓋了全國97%的縣市,這就要求林業部門和財政部門在配置資金時,既要保證林業生態工程資金覆蓋到工程的所有區域,同時又要根據區域任務的不同配置不同數量的資金。既要做到人人有份,又要做到人人不同,做到資金的合理有效配置。這就需要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監督管理機制來保障林業生態工程建設資金的合理配置及使用。其次,林業生態工程建設周期長。國家重點林業生態工程的建設周期均在10年之上,最高的竟達73年。在如此長的周期內,無論是宏觀環境還是微觀環境都會發生很大的變化,因此,對林業生態工程建設資金進行跟蹤監督管理必不可少。最后,林業生態工程建設投資額巨大。如何對資金的使用區間和時間進行合理分配,將會是具體實施工程投資管理過程中需要解決的核心問題。另外,在對區間和時間配置資金的基礎上,更要對每一分錢的用途做到詳細規劃,以免資金的無故流失或浪費。
1.3投資管理失控,監督存在問題由于部門利益的驅使,各部門均把精力放在對林業生態工程項目的爭奪上,一旦項目款項到位,便不去認真落實資金的用途。由于林業生態工程建設涉及多個部門,多部門管理下的多部門監督較容易出現管理縫隙與監督漏洞。在山區和林區,地方財政是“木頭財政”,“靠山吃山、靠林吃林”,常以財政困難為由,以各種名義調控、擠占、攤派林業專項資金。育林基金是國家憑借行政職能依法征收用于扶持林業的專項資金,財政部已明確規定不得用于平衡財政預算。但不少地方政府巧立名目,調控、攤派、借調林業專項資金。
2林業生態工程投資管理的監督主體
林業生態工程投資管理采取的是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的方式。其監督主體有各級林業部門和財政部門、審計部門、媒體及社會大眾。
國家林業局林業基金管理總站配合計資司研究擬定林業重點工程資金稽查工作規章制度和工作計劃,承辦林業重點工程資金及有關專項資金的稽查工作,并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指導省級林業基金管理機構和林業基金稽查機構的業務工作,負責相關業務的培訓。同時,各級林業部門和財政部門對林業生態工程資金管理及時進行跟蹤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更正,引導林業生態工程資金用在合理的地方。
林業生態工程投資的監督主體之一的審計部門會對林業生態工程投資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審核資金的落實是否按預算執行,資金的使用效果是否達到預期目的等。同時各級財政部門、林業部門也要配合審計部門對林業生態工程投資進行監督檢查,檢查有關部門及項目建設單位是否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管理和使用資金,對發現的問題要按照有關規定做出檢查結論,并將相關情況上報財政部和國家林業局。
相關媒體對林業生態工程投資建設過程進行跟蹤采訪報道,對其也是一種監督。另外,社會大眾的輿論與反映更能真實地反映林業生態工程投資建設的方方面面,如種糧補貼及生活補助費的發放情況等,因此,要暢通社會言論通道,延續各種監督形式。
3林業生態工程投資管理監督的內容
對林業生態工程投資管理進行監督,主要對其投資目的、投資決策、投資過程以及投資效果進行跟蹤,評定投資是否達到預期目標、投資規劃是否合理有效、主要效益指標是否實現等。
3.1對投資決策進行監督決策是林業生態工程投資活動的首要環節,它關系到整個林業生態工程投資建設的成功與否。因此,對其源頭即投資決策進行監督顯得非常重要。
3.2對投資過程進行監督林業生態工程投資額度大、時間跨度長、實施范圍廣、涉及省份和部門多,同時需要各級政府相關部門之間充分協調運作,因此,要對林業生態工程投資過程進行實時監督。對林業生態工程投資過程進行監督包括資金到位情況、具體實施與計劃是否相符、成本是否得到有效控制等。當工程所面臨環境發生變化時,能夠及時對其投資計劃進行調整;當投資實施活動與計劃相背離時,應及時予以糾正;同時要對林業生態工程投資活動的各主體進行監督控制,杜絕不良情況的發生,進而確保林業生態工程投資的順利實施。
3.3對投資效果進行監督通常情況下,林業生態工程投資效果主要從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及經濟效益3方面考慮。所以,對其效果進行監督也主要從上述3個方面進行評價,看其是否與實施林業生態工程投資目標相一致。生態效益是林業生態工程投資所追求的首要效益,主要包括改善作物生長環境、防風固沙、提高土壤肥力等方面。在強調生態效益的同時也要兼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4林業生態工程投資監督管理系統的構建
4.1引入第三方監督與評估為了避免政府一手包辦會導致感性行為的出現,可以引入第三方對林業生態工程投資某些階段進行監督與評估。由獨立的第三方來監督造林任務的完成情況、種糧補貼及生活補助費的發放情況、待核銷基建支出等內容,其監督的結果更客觀、準確,提出的意見與建議更合理。
4.2建立林業生態工程投資問責制為了避免出現問題責任不清的現象,制定投資項目問責制。在資金使用過程中的各個環節均設定責任人,要求各責任人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審批的預算予以執行資金的使用,并定期向相關部門提交工作報告,同時對這些責任人實行問責制。同時要配套懲罰力度比較大的懲罰制度,從而對林業生態工程投資進行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從每一個環節保證資金的合理管理與利用。
4.3建立完善的政府投資項目的監管體制建立政府投資行政監督網絡系統,通過該系統對政府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政府投資資金的撥付、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和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政府投資項目招標結果、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工期、質量以及政府投資項目的第三方服務機構等進行全程監管,實現部門之間、地區之間網絡的互聯互通。同時,利用該網絡平臺,為政府投資項目參建各方和公眾提供網上投訴、舉報、申訴、政策法規咨詢等服務。
5結語
林業生態工程建設是以生態公益建設為目的的一種具有明顯生態公益性的工程。這就決定了林業生態工程將獲取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和必要的經濟效益。林業生態工程投資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資本、體制和利益等各層面的問題。只有站在全局的高度,考慮全局的利益,采取認真負責的態度,充分尊重科學技術,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監督管理機制,認真完成好每一個環節,林業生態工程投資管理才會取得建設性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