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4-28 03:40:17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篇建筑安全生產論文,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摘要]施工項目的質量與安全是工程建設的核心,是決定工程建設成敗的關鍵。“安全生產”是施工企業和施工項目在進行生產經營活動中的一項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內容。安全工作不是單‘的部門和個人的工作,它是一項社會化工程、是一項系統化的工程。只有企業領導和全體員工高度重視起來加強學習,不斷提高安全意識,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行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實事求是地按照客觀規律、扎實的工作才能避免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前言
當前,建筑企業面臨著建筑施工爪、l深化改革新的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大調整等問題,企業的安全管理如何適應新形勢的要求,本論文由整理提供如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新課題。筆者結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針對目前我國企業安全生產現狀,對這些問題進行了認真的分析和探討,提出了企業在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和如何做好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對策。
1施工前期的安全管理
建設單位要與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監督單位簽定合同。建設單位在申請施工許可證之前,應當向當地建筑_J:程安全監督機構提交工地安全方案,其中包括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各自的安全責任、該項目的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及安全生產專項施工措施。在建設工程項目施工中要加大力度抓好材料管理。這項工作對建設工程項目的性能,保質,安全上起重要作用。要做到材料全方位、全過程的安全檢測,評測,驗收管理。在建設工程項目的現場勘察、設計到竣工驗收等一系列安全工作上有意識科學地進行策劃、組織、指揮、協調、監督控制和改進來發展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和項目部組織施工技術人員編制施工安全方案。審批后的施工安全方案即是作為建設工程全程項目安全施工的依據。
2建筑工程項目實施階段安全管理
“安全生產”是施工企業和施工項目在進行生產經營活動中的一項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內容。安全工作不是單一的部門和個人的工作,它是一項社會化工程、是一項系統化的工程。只有企業領導和全體員工高度重視起來加強學習,不斷提高安全意識,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行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實事求是地按照客觀規律、扎實的工作才能避免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安全管理首先要認真落實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別是安全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組織措施。通過與各級各類人員層層落實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的形式,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并按責任和要求追究責任。建筑工程項目監理單位要將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審查相關內容納入建設工程項目監理范圍,具體要做到建設工程項目實施安全、質量、丁期和投資四項同步控制。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單位應當針對下列工程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施工臨時用電工程:垂直運輸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拆除、爆破工程本論文由整理提供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施工單位應加強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工作,提高人員素質。提高人員素質不僅僅是安全生產管理的要求,也是單位整體發展的需要。安全管理應全方位、全天候、全過程、全員管理,即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有利于企業領導的正確決策,有利于規范企、lk和企業職工行為,有利于指導企業生產一線安全生產的實施,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加強企業的安全管理最終實現杜絕或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為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生存與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3實現建筑施工的全過程安全控制
在建筑施工現場施工之前進行安全評價,可避免選用不安全的工藝流程和危險的原材料以及不合適的設備、設施。當必須采用這些設備、設施時,提出降低或消除危險的有效方法。開工之后進行的評價,可查出施工中的缺陷和不足,及早采取改進和預防措施。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評價系統建成以后,在現場施工階段進行的安全評價,可了解現場的現實危險性,為進一步采取降低危險性的措施提供依據超級秘書網
31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施T是一項復雜的生產過程,產品是固定的,而且在同一個施工現場需要組織多工種,甚至多單位(如,樁基、土建、吊裝、安裝、裝飾等)協同作戰。為理順、協調各方面的關系,使其緊密配合,保證正常施工,就需要嚴密地計劃組織。因此,必須編制指令性的施工技術文件一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而安全技術措施是旌工組織設計(或方案)的重要組成部分。施工安全手相術措施是針對該項工種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進行預先分析,從而進行控制和消除工種施工過程中的隱患,從技術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發生人身事故。安全技術措施不是一般的措旌,而是國家規定的安全法規,具有法律的性質,帶有強制性,必須編制,必須執行。
3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是規范企業安全生產行為,目標管理控制、制約、激勵的總綱,是企業領導、管理者為實現安全生產所采取的保障措施,是貫徹實施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的具體化。它具有法律效力,規章制度一經確定,貴在嚴肅認真地組織實施。“安全第,本論文由整理提供預防為主”是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安全第一”是說明安全在生產活動中的地位是第一位的,“預防為主”指的是所采取的積極可靠的組織、技術措施,這個措施是根據設計、施工地點、條件、時間、方法、使用機械設備、工程特點、施工工藝等實際情況預測容易出現那些事故隱患,所采取的組織技術對策和措施,消除隱患,具體地說就是不讓事故的萌芽出現。
4安全管理對策
安全管理對策歸根到底是對人的管理,做好對人的管理關鍵是增強他們的安全生產意識,提高安全素質,只有這樣,才能使一切法律、法規、政策、標準、規范、制度等得以順利貫徹執行。筆者認為應采取的主要措施對策是:①落實安全責任,實行目標管理。②加強安全培訓教育,持續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筑牢安全管理基石學禁令。③加大安全監督檢查力度。④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加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力度。⑤努力實現本質安全,健全HSE管理體系,不斷提升安全管理水平。⑥突出重點,強化各項專業管理。施工的管理、監督、檢查分別由建設單位、質量監理和施工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主要包括:①安全組織管理(包括:機構、制度、資料):②場地設施管理(文明施工):⑧行為安全規定:④安全技術管理.
【摘要】建筑行業對于國家經濟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但是,建筑行業也是一種高危險的行業,其中的安全問題一直是需要高度重視的問題,隨著建筑行業的發展以及建筑工程量的增加,安全事故問題也呈現上升的趨勢。本文主要是進行關于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及建筑安全管理的探討。
【關鍵詞】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加強安全生產以及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只有這樣才能提升企業的經濟效益以及社會效益。建筑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主要事故包括機械打擊、墜落、觸電等。這些安全事故嚴重威脅相關人員的生命安全。在施工的過程中需要加強企業安全生產以及建筑安全管理工作。
1當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以及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建筑施工企業在施工安全生產以及管理中主要存在的問題包括安全交底工作不到位、安全管理機構缺乏完善性以及相應安全經費投入不足。
1.1安全交底過程存在問題
在安全交底的過程之中,存在安全檢查成效很低的問題,當前,很多的技術交底工作存在交底不完善以及缺乏針對性的嚴重問題,大部分人員在工作交底的時候都是進行口頭上的交底,這樣的形式難以保障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在實際的施工過程中,很多企業中的員工根據自身的個人經驗進行建設施工工作,在工作的交底上缺乏嚴肅性,對于工程的施工質量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甚至很多工程施工沒有相關技術交底的環節,也有小部分人員通過偽造的交底記錄去蒙混過關,這樣就導致施工生產安全難以得到保障,特別容易出現某些工程安全施工。此外,也存在安全管理人員檢查不到位的問題。所以,在施工過程中,應當高度重視安全生產的交底工作,相關負責人也需要對施工的設備機械等進行必要的檢查,從而有效降低工程出現安全施工問題的概率。
1.2相關安全管理機構缺乏健全性
在實際的工作中,相關的安全機構缺乏健全性,以及其中的教育存在落實不到位的問題,當前,依然存在很多施工企業在安全生產方面沒有做好人員的配備問題,也存在一些項目管理體系缺乏健全性,比如說,某些項目的管理人員是身兼數職業,這樣就導致難以周全把握好工程的施工。此外,甚至很多企業缺乏安全教育工作,或者是安全教育工作僅僅是停留在口頭宣傳階段,并沒有在現實的施工中得到有效落實,很多企業對員工缺乏有效的安全培訓工作,在工人安全教育這一方面沒有加強投資力度以及強化培訓工作,從而導致工人素質偏低以及工人缺乏必要的自我保護意識。
1.3相關安全經費投入不足
在實際的工程施工過程中,某些工作人員缺乏必要的自我保護意識以及施工安全意識,因為當前是市場經濟,市場競爭尤為激烈,很多施工單位經常在日益激烈的市場上十分被動,面臨嚴峻的生存壓力。所以,某些施工企業在安全經費上相關缺乏,無法保障對安全經費的支出。甚至某些項目管理人員采取減少安全經費的做法,從而提升項目的經濟效益,這樣就導致整個工程施工安全經費嚴重不足,此外,當前的建筑工人流動性較大,工人們的自我防護意識以及安全意識比較淡薄,對于工程施工也缺乏必要的經驗,所以,這樣的形勢之下,就需要加強對建筑工人的教育培訓,提升其安全施工意識以及職業素質。
2針對建筑企業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的主要對策
2.1完善安全監督制度
首先,應當對監督機構的職能進行進一步的明確,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需要監督部門進行監督。其次,應當建立村政府的安全管理相關機制,由于我國的農村建設不斷發展,所以,很多工程也是在農村進行,但是許多工程并沒有相關的開工手續,對此,需要出臺相關的政策以及法規進行必要的規范。
2.2加強隱患排查的工作
在工程施工的過程中最擔心出現安全事故,安全隱患存在于施工的過程中,在建筑工程施工的過程當中,就應當加強隱患的排查工作,及時以及準確找到工程施工中的各種危險因素,并且對這些危險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必要的控制。在建筑施工以及生產的過程中,需要列出風險因素清單。通常而言,施工現場主要的危險主要來自于經驗主義的風險,但是單純依靠經驗并不是最為保險的方式,因此,應當完善隱患排除工作,比如,編訂風險清單、組織員工學習等,加強對員工的技術交底以及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只有這樣,才能有效減少安全隱患因素,從而保障工程的質量。
2.3采取必要的技術措施
第一,對電器設備等進行防護,各種施工設備需要有安全保護裝置以及防雨水裝置,可以安排相關人員對施工設備進行必要的管理,對設備進行保養以及維護。第二,進入施工現場之后,相關工作人員都需要佩戴好安全帶,這也是對工程施工人員的硬性規定。在建筑施工的過程中,應當禁止穿拖鞋、硬底鞋或者是高跟鞋。在建筑高層進行施工,尤其需要佩戴安全帶,此外,相關高空作業的人員需要操作證書才能進行工作,設置安全網以及踢腳板等。第三,應當做好文明施工,在施工的過程中盡量做到不干擾周邊居民生活,做到不損害附近居民的切實利益,施工現場應當采取封閉式的施工,其中施工所需要的沙子、石頭以及鋼筋等都需統一擺放整齊。
3結語
綜上所述,在工程的施工過程中,存在很多的安全隱患,建筑行業對國民經濟意義重大,需要加強企業的安全生產以及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本人認為,應當完善安全監督制度、加強隱患排查的工作、采取必要的技術措施。
作者:韓華 單位:貴州安科勞動保護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摘要:隨著以人為本的觀念不斷深入,各級都將抓好安全生產、強化安全責任放在工作首位,處處保安全,事事講安全,讓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理念深入到企業文化,滲透到職工心中,以確保企業安全生產。然而受各種因素影響,建筑企業在進行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與管理仍存在諸多不足之處,不僅影響到企業安全生產,還給建筑工程施工埋下潛在安全隱患,導致安全事故屢屢發生,威脅到人員的生命安全。本文主要從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及建筑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出發,對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及建筑安全管理的應對對策進行了分析,以供參考完善。
關鍵詞: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安全管理
安全生產與安全管理作為一項社會化與系統化的建筑工程項目,不僅是單個部門與個人的工作職責,也需要全員參與配合。因此在實際施工過程中,為了確保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建筑企業領導與全體職工必須充分認識到安全生產與安全管理對施工有序進行與人員人身安全的重要性,不斷加強學習,提升自身安全意識,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與行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貫徹到施工每一個細節,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才能控制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工程施工順利完成。
1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及建筑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1.1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1.1.1安全生產組織機構不健全企業法人作為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在整個經營管理中起到促進作用,負責整個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企業經營管理的目的在于提升自身的經濟效益,前提是做好施工的安全生產。這就要求企業必須建立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將各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到位,認真管理每一個施工生產的環節,確保工程施工順利進行。然而在實際情況下,部分建筑施工企業沒有建立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專業安全人員的配置不足,加上工作人員身兼數職,安全生產制度落實不到位,導致建筑施工管理過于混亂,工程施工無法得到保障。1.1.2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不到位隨著建筑市場的開放,導致部分建筑工程施工應聘廉價勞動力,通過與民工隊的“包工頭”簽訂單項工程承包合同、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明確雙方工作的職責權限,安全制度由民工隊自行管理,而企業只注重施工進度與經濟利潤,忽略安全生產的重要性,給工程施工帶來安全隱患。此外,在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的過程中,部分企業沒有結合自身需求,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三級教育”,安全生產科學知識理論不足,安全操作技能水平較低,安全意識薄弱,缺乏自我防護能力。
1.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1.2.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完善在生產經營匯總,部分建筑企業還未形成一整套完善的安全管理機制,導致施工的安全機構設置、安全人員配置、安全資金配備、安全操作程序以及安全事故方面仍存在諸多問題,給建筑企業發展帶來不利影響。具體體現在建筑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完善,有關制度落實不到位,使得有關人員在執行任務中,無據可循,只能依靠以往工作經驗與工作積累進行管理,具有較強的隨意性,工作缺少計劃性、規范性與預見性。加上在進行安全管理的過程中,安全管理執行力度不足,沒有制定完善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體系,導致應急預案形同虛設,安全管理混亂,沒有發揮應急防范效用。1.2.2施工過程缺乏安全管理建筑施工現場的管理作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關鍵,直接影響到整個工程施工進度與人員人身安全。因此必須做好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對每一個施工環節進行管理,降低安全事故發生率,確保人員的人身安全。然而在實際情況中,現場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具有隨意性,施工過程缺乏安全管理,對部分違規操作的情況視而不見,發現隱患問題沒有進行處理,并上報上級部門,給現場施工埋下潛在安全隱患。
2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及建筑安全管理的應對對策
2.1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應對對策
2.1.1建立安全生產組織機構作為施工企業的法人代表,企業負責人應充分認識到“企業法定代表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了解安全生產不僅影響到自身企業發展的信譽,還給國家財產與施工人員生命安全構成威脅。因此在進行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過程中,應提升自身安全生產意識,當生產、效益、安全以及進度發生沖突時,應堅持“安全第一”原則,正確處理安全和生產、效益、進度之間的關系。并建立安全生產組織機構,以企業負責人、項目經理牽頭,由各級分層管理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和各項工程安全員負責管理,認真落實勞動保護法、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及安全生產措施,結合自身具體需求優化配置專業安全人員,實現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規范化與制度化。此外,還應定期組織研討會,分析討論安全生產中的難度,加強安全事故調查,提出對負責人的處理意見與改進措施,并做好施工班組的安全學習工作,組織交流安全生產中的工作經驗,為工程施工奠定扎實基礎。2.1.2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在進行建筑工程施工的過程中,必須改善有社會零散人員自發組織的無序狀態,通過簽訂負荷國家規定的勞動合同方式,明確安全生產雙方的工作職責、權利。進行施工前,做好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經過考核評估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任職。在日常施工過程中,應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活動,加強安全施工的宣傳力度,認真做好工前教育、工中檢查和工后講評的工作,提升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與自我保護能力,確保建筑工程施工有序進行與人員安全。此外,還需建立完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并落實到部門、負責人和管理人員手中,做到誰在崗、誰管理、誰負責,實現安全生產的標準化與規范化,營造一個文明施工的氛圍。例如為減少安全事故發生概率,有效解決崗位責任制不落實和直接作業環節監督不力的問題,建筑企業應從學習、觀察與落實上形成一體化的保證體系,嚴抓崗位安全制度學習,每月閱讀組織開展崗位責任制學習,提升員工對崗位制的認識。并將“一崗一責制”落實到位,對崗位安全負起責任。此外,還應建立完善獎罰制度,如果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不到位,部門負責人、安全員與違規操作人員都受到相應的處罰,通過規范崗位責任制的行為,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按章辦事。
2.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應對對策
2.2.1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筑企業應按照我國有關的法律法規、安全標準與行業規范,結合自身具體情況與工程項目的需求,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落實到位,明確各個崗位的工作職責權限,真正做到有規必依,嚴格執行,違規必罰。此外,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還應加強安全管理執行力度,制定相應的事故預防制度與應急管理措施,加強隱蔽工程的安全管理,通過辨識危險源、定期安全匯報、有效防范等方法,從根源上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2.2.2加大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勝于救災,加強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是確保施工有序進行的關鍵與基礎。在這種情況下,建筑施工企業要加大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明確安全管理部門的工作內容與權限,加大隱蔽工程的監管力度,做到及早發現,及早處理,降低安全事故發生的概率,對于施工中違規操作的行為,必須根據規定要求給予相應處罰,通過通告批評方式對其他工作人員進行警醒,提升安全管理效率與質量。例如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部門應安排專門管理人員到現場進行監督,對于腳手架的搭建不規范、沒有做好“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的問題,應及時安排有關施工人員進行整改,確保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步施工。同時安排專門管理人員對電氣、設備防護和各種器械設備進行管理,嚴格使用“三相五線”連接電纜線路,并在電源箱上懸掛警示牌。施工人員進入現場施工前,應提醒佩戴安全帽與安全防護用品,確保人員施工的安全性。
3結束語
綜上所述,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及建筑安全管理作為一項系統且復雜的工作,主要負責施工現場人員、機械、環境、材料以及設備的綜合管理,要想提升安全生產及安全管理效率,確保人員人身安全,必須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理念貫穿到施工過程的始終,讓全員參與進來,通過建立安全生產組織機構、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及加強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等方式,對建筑工程施工加以規范,從而提升安全生產與安全管理水平。
作者:張俊 單位:重慶建工渝遠建筑裝飾有限公司
摘要: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我國建筑業發展迅速,且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我國的經濟發展。但是,在建筑業不斷發展的過程中,安全事故也頻繁發生。使得建筑業仍處于我國高危行業,時刻威脅著人們的生命安全。為解決這一問題,相關部門應積極加強建筑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完善考核制度,以促進效能的提升,保證我國建筑業的安全、持續發展。
關鍵詞:建筑;安全生產;監管;考核;合理建議
前言
近年來,有關部門逐漸意識到建筑安全的問題(安全生產、安全監管等),并開始采取一些有效措施,也取得的一定的成績。但,分析總體形式,可以發現安全問題依舊嚴峻。如:安全生產問題嚴重,不重視安全監管,以及考核制度不完善等。以上問題就是安全事故頻發的原因,威脅著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也影響了施工進程與質量,不利于建筑業的長足發展。因此,以下筆者就對建筑安全生產監管及考核中的問題進行一些分析,并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議。
1我國建筑安全事故多發的原因
調查我國建筑安全事故多發的原因,可以發現是復雜多樣的。以下筆者從中抽取常見的三種原因進行分析。
1.1施工人員安全意識淡薄
分析當前我國建筑業的施工人員,可以發現其中大部分施工人員學歷不高,文化水平有限,且基本沒有接受過科學的安全教育與培訓。通常是以“老師傅帶徒弟”的形式入行。“師傅”將自己多年的工作經驗傳授給“徒弟”,使其在實際的工作中一邊學習,一邊摸索,以掌握工作的技能。在這樣的工作環境中,“師傅”自身缺乏安全意識、自我保護意識,故而“徒弟”的安全意識也不高。大部分施工人員將更多將重心放在“通過工作獲取利益”上,忽視了安全操作生產規程。因此導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頻發。
1.2施工工期制定不合理
目前,我國一些法律,法規(如:《合同法》)僅僅提出了超過工期應如何處罰,并未提出如何制定合理的工期。導致我國一些參建方為保證自身利益,與建筑單位制定了不合理的工期。為在規定內完成建筑任務,很多建筑單位會盲目縮短建筑工期。施工工期的不合理就會導致一系列不穩定、不安全因素的產生,如:單位要求施工人員加班加點趕工,進而導致施工設備出現磨損、施工環境惡化。以上情況使施工人員處于一個不安全的施工環境,故而容易出現安全事故。
1.3施工現場存在交叉作業
另外,也是事故高發的原因就在于,建筑施工現場存在交叉作業。具體如下:建筑施工是露天的施工場所,所包含的施工項目眾多,施工人員眾多且工種繁雜。為保證建筑施工的進度,一般情況下,施工現場臨時設備較多,人員流動性大,且施工環境比較復雜。在這樣的環境下,施工現場存在一些高強度的施工作業交叉進行,不但增加了施工指揮、調配的難度,同時隱藏了很多安全隱患(如:高空墜物、設備撞擊等)。這也正是由于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系統不足,安全監管不夠,力度不嚴造成的。
2建筑安全生產監管中存在問題
2.1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規
當前我國現有的建筑安生生產監管的法律、法規尚不完善。其具體表現在以下三點:①在監督檢查發現隱患時,有關部門通常是要求建筑單位整改方案或是進行罰款(大部分違法成本較低,罰款不高),無法有效引起單位重視。由此可見,相關法律法規的標準不嚴厲,且震懾力不足。②處罰條款不明確。建筑單位在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標準時,無法根據標準執行罰款。③責任不明,無法確定責任。安全事故發生后,通常工程建設各個參與方互相串謀,包庇,導致事故安全責任不明。
2.2執法不嚴,監管不力
“執法不嚴,監管不力”同樣是安全生產監管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其具體表現在:目前我國監管部門在對建筑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大多是采用“評分制”的標準。且沒有制定評分后的具體措施,導致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隱患與安全責任重視不足。這一情況下,及時相關部門限令整改,起到的效果也依舊不高。
2.3管理人員專業度不夠
建筑安全監管機構人員專業度不夠,也是安全生產監管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國建筑安全監管機構人員嚴重不足,且在職人員專業素養存在明顯差距。很多監管人員在日常工作中,缺乏有效信息的交換(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統計信息),且信息整合、匯總意識不強。正是管理人員的專業度不夠,導致監管聯動機制不暢通,進而導致監管職能履行效率不夠。
3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管的對策
3.1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
為改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管中的問題,首先,相關部門應積極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管的法律、法規,使監管工作可以“有法可依”,并要求施工單位嚴格執行,以保證建筑施工的安全生產。如:有關立法部門在立法的過程中,應根據當前社會的發展與當前建筑發展的現狀與前景考慮,去除或修改一些與時代不符、落后、陳舊、實際執行困難的規則、條款。增加一些符合時展,可執行度高的標準,以提高法律、法規的標準性、規范性,使其符合且適應市場經濟的管理與發展。
3.2確定事故責任制,加大執法力度
為改善“執法不嚴,監管不力”這一問題。在當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管中,有關部門應積極確定建筑安全的事故責任制,并積極加大執法力度,強化建筑施工的安全事故責任認定。具體可以:有關監管部門應建立并積極完善事故調查制度與程序,要求建筑單位權責明晰,信息透明,以方便監管工作的落實。針對一些安全事故各方的責任與義務,制度中應細化處罰條款。具體條款的制定,部門可以參考國內外一些發達國家或地區的法規、政策,然后結合自身情況進行參考,制定出符合自身發展的政策,并積極加大執法力度。
3.3提高隊伍建設,強化工期控制與監察
為從根本上降低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施工單位應積極提高自身隊伍建設;而監管部門應積極強化工期控制提高監察效率。在提高隊伍建設中施工單位可以:重視對單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幫助其樹立安全意識,提高其自我保護意識。可聘請相關專家對施工人員進行科學培訓,并進行考核,以提高施工人員安全意識與觀念。在強化工期控制與監察,監管部門應加強監管人員素質建設,提高人員監管能力,豐富人員監管技術手段(如:借助網絡技術實施現場監控),以提升監管效能。
4建筑企業考核中的問題及對策
4.1建筑企業考核中的問題
存在問題如下:①考核概念不明確。如:部分建筑單位沒有意識到考核是對一個員工的評估,沒有考慮到通過考核可以和員工進行全面的溝通,更沒有意識到通過考核可以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②考核方法不科學,影響考核結果。如:部分建筑單位將考核作為選拔干部的一種途徑,而員工則將考核作為升職、加薪的一種方式。這樣有目的的考核范圍不夠全面,內容比較單一,往往無法發掘員工的潛能,提高員工安全觀念。③考核內容與實際的工作脫節。如:負責考核的管理人員沒有下基層觀察與分析,那他制定出的考核方案無法滿足員工的安全需求。
4.2改善建筑企業考核中問題的對策
企業可以:①制定考核人員應對崗位進行科學、全面的分析。關注各部門的協同貢獻,了解崗位特點與要求,注意各崗位間的績效平衡。②在考核前,應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宣傳與培訓,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開展相關的安全管理與施工培訓,以提升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與觀念。
5總結
總而言之,盡管當前我國建筑業發展迅速,也推動了我國經濟的發展。但從建筑安全生產監管及考核的角度分析,其中仍存在很多需要解決、改善的問題,這些問題威脅著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也影響了建筑施工進度與質量。因此,在建筑施工過程中,有關部門應積極加強對建筑企業安全生產監管的力度,鼓勵其改革自身的考核制度,以提升建筑施工的安全性,以促進建筑業的健康、穩定、安全、持續發展。
作者:祁凱 單位:廣西建工集團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第三分公司
【摘要】本文針對我國建筑安全現狀,分析建筑領域內標準化工作存在的問題,結合自身認識和思考提出了相應對策。
【關鍵詞】安全生產;建筑;標準化;對策
前言
建筑行業是一個危險系數較高、安全事故頻發的領域。目前,隨著城市化進程的推進,我國正在進行大規模的基礎設施建設,是全球建筑施工量最大的國家。數據顯示,僅2010年我國建筑業總產值就達9.6萬億元,從業人員達4100多萬人,約占全國工業總從業人數的三分之一。
一、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開展背景與推進情況
伴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和建筑業的不斷進步,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逐步提升,特別是近年來,國家和各地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條例及安全技術標準,法規、標準系統化更加健全,建筑業的安全管理不斷完善,建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從多年的建筑安全生產實踐中我們發現,由于建筑業體量大、范圍廣,高空、交叉作業多,從業人員綜合素質偏低且流動性大,施工場地管理狀況良莠不齊,建筑業安全事故發生率依然較高。以2013年為例,我國共發生建筑安全生產事故85起,其中死亡320人(事故類別統計見圖1)。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作為提升安全生產工作的有效手段,在我國正大力開展,各地區結合實際,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標準化落實成果,積累了一定標準化建設經驗,極大地改善了工地面貌,有效地減低了各類事故的發生率,在環境保護和循環利用等方面展現出較大的優勢。全面深入推進有利于提升建筑安全生產科學化、規范化水平,對保護勞動者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事故發生,以及環境保護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推進存在的問題
看到成果的同時,也應清晰地認識到,推進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也存在一定的問題,具體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內涵和外延需要進一步明確,相關法規、規范的系統銜接尚存在一定的問題。二是監督管理主體對標準化工作的重視程度有待提升,各地監督部門日常監管工作中更加重視建筑安全生產實體工作的管控,對于標準化工作的關注度不夠。三是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落實缺乏有效引導和激勵機制,對監管主體和施工單位的開展和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缺乏系統配套的激勵機制,各方推進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積極性不足。四是技術保障不足,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科技創新支撐缺乏,未能協同利用好現有資源。五是施工單位落實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力度不夠,未形成長效機制。施工單位對施工質量和進度方面高度關注,但對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方面不夠重視,無制度化的落實舉措,加之當前建筑市場競爭激烈,實體經濟乏力,原材料、用工成本大幅度上漲,施工企業經營困難,施工單位壓縮成本,減少安全措施費用的投入,推進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的能力受到制約[1]。六是輿論宣傳方面,全社會尚未形成推動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的濃厚氛圍,各方對安全生產標準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不足,未有效形成協同推進的合力。
三、相關建議與對策
根據自身對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學習、認識和理解,針對目前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推進中存在的問題,結合建筑安全生產工作實際,談幾點不成熟的對策和建議,供讀者指正。
(一)深化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內涵和外延,優化標準化的頂層設計
首先要進一步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內涵和外延,強化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的研究,包括通過細化研究相關法律和技術規范的落實,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和監控重大危險源,建立預防機制,規范生產行為,人、機、料、法、環、測處于良好狀態等方面持續發力,夯實標準化的實施基礎。第二要繼續優化相關法規、技術規范的系統銜接配套,加強行業間的協調溝通,使建筑行業的標準化與其他行業良性互動。同時強化建筑行業內標準化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的銜接配套,確保法規、規范層次清晰,配套完善,執行有力。第三要繼續健全完善以《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2010)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及有關規定為核心的考評體系,科學評定建筑施工企業和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二)強化監督管理,將推動建筑安全生產標準
化融入日常監管工作各地要重視和加強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改變以往各監督部門的日常監管工作中更加重視建筑安全生產實體工作的管控,忽視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的推動,各地在結合自身實際的基礎上可以創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出臺相應的落實方案、措施,將推動建筑安全標準化融入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利用監督檢查現場反饋,召開月度、季度監管例會,文明工地檢查以及約談等形式,全力推動,將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并逐步引向深入。
(三)完善推進標準化獎懲機制,提高各方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2013年3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發了《關于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的指導意見》(建辦質[2013]11號),《意見》明確了考評目的、考評主體和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考評辦法,有序推進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2]。應繼續完善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獎懲機制,對于積極創新安全監管方式方法,全面深入開展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主管部門給予表彰并推廣經驗,對于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成績突出的施工企業、工程項目和工地可授予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企業”、“示范工程”、“示范工地”等稱號或予以其他形式的加分獎勵(圖2),充分發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帶動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全面深入開展。對于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開展不力的地區可予以通報批評,對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開展不力的企業和工程項目可予以通報批評、信用扣分等,并在新聞媒體或相關網絡平臺上進行曝光。通過完善獎懲機制,進一步推動建設主管部門、施工企業和工程項目開展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四)加強改革創新,增添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動力與活力
創新是社會進步的不竭動力,也是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推進的著力點,按照參與各方職能特點,全面開展創新。一是建筑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要開展制度和服務創新,理順管理體制、機制,大膽進行創新,成果逐步推廣,使監督管理更加有效,服務引導更加精準,標準化工作更加深入。二是施工企業和項目部要發揮主體作業,在企業管理和項目管理上明確安全生產標準化的相關要求,開展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制度創新及實用技術創新,積極推廣滿足標準化要求的安全可靠、經濟環保、可重復利用的設備裝置,做到安全可靠、降低事故風險,兼顧環保、經濟性和美觀。三是引導高校、科研院所甚至個人積極參與創新。建筑安全相關的高校、院所在建筑安全領域擁有雄厚的技術優勢,施工企業有現實需求,做好供需對接,協同創新,必將產生一大批符合施工現場需要的先進實用的優秀創新成果,而個體或團隊參與也是創新一種有效補充(圖3)。通過各方共同努力,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創新更有動力與活力。四是積極吸收國外在相關領域取得的最新技術成果和經驗做法,洋為中用。目前歐美國家的行業協會是一種值得借鑒的模式,企業每年向行業協會繳納一定的會費,會費除日常管理外,其他費用則可用于建筑業重大科研課題的研究。
(五)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長效機制
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是督促施工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圖2某建筑施工工地使用工具化圍擋也是預防和減少傷亡事故發生,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徑。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從加強安全監管、落實安全責任、提高人員素質、改善作業環境等多個環節入手,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協同發力,全面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逐步健全完善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長效機制[3]。
(六)加大宣傳引導力度、使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深入人心
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的持續深入推進,核心在人,關鍵在落實,各地宜結合當地實際,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月、監督檢查、評比、觀摩等活動,扎實開展、全面深入落實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平臺和公眾號等宣傳載體,大力宣傳標準化工作的作用和意義,使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深入人心,努力提升建筑安全生產在全社會的知曉度,形成政府推進引導、企業參與落實、群眾知曉支持、輿論正面宣傳的良好氛圍。
四、結束語
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是預防事故、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基礎,是強化源頭管理的有力措施。全面深入推廣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是提升建筑行業安全保障水平,降低事故發生率的有效途徑。本文通過對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現狀的簡要概述,分析標準化工作存在的問題,并針對問題提出相應建議,以此拋磚引玉,供各位同行指正。
作者:袁金虎 單位:南京市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站
一、安全監管工作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第一是思想認識問題。企業管理人員思想認識不到位,光想著能多掙點錢就多掙點。項目經理不認真負責任,遇到監管部門檢查時,或遇到處罰,只掏錢不改。沒有樹立“安全發展”、“以人為本”、“和諧發展、長遠建設”的理念,根本沒有樹立“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預防和控制的”理念。第二,對法律法規置若罔聞,不知、不學、不運用。不參加開會和繼續教育培訓,考試頂替。從總承包企業到項目部、監理企業、機械租賃安拆單位,幾乎沒有設置安全管理專職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第三,企業監管人員綜合素質差,持證上崗及到崗到位率低。隨著工程數量規模的逐年劇增,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現象的突出,持證上崗的項目經理、總監在工地很難見到,有檢查時才打電話通知到工地。即使在位,有的對存在問題也不重視,如對分包單位從業人員的宿舍管理,視而不見。有些安全員、監理員一問三不知,不檢查、不跟班監督、不制止違規行為。第四,安全法規制度落實不力,安全監管手段單一。安全施工投入不足,安全保障能力受限。安全監理工作滯后,沒有盡職盡責。
二、安全生產必須抓好基礎管理
施工安全事關從業人員生命和健康。轉變安全監管方式,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加強安全生產隊伍建設與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技能,保證安全生產投入,落實安全生產制度,筑牢安全生產基礎,是一項刻不容緩、絲毫不能松懈的工作。全面貫徹落實建筑安全生產的標準規范和制度措施,力求做好以下幾點:(一)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制度。監管部門、施工和監理單位都要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政策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要求,逐級落實并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二)嚴格審查備案手續。建立安全監管臺賬。充分發揮安全監理對消除隱患的職能作用。(三)嚴格落實施工現場企業領導帶班責任。積極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繼續加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執法力度。要加大對企業安全管理人員、技術負責人、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檢查力度。進一步完善事故隱患排查長效機制,堅持實行建筑施工企業對建筑施工安全的日檢、周檢、月檢制度,認真排查安全隱患,詳細分析安全形勢,切實把安全隱患排查落實到位,把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四)落實安全教育制度。所有進場施工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采取各種措施深入廣泛地進行安全生產教育,使安全生產意識入心入腦,每時每刻不忘記,人人都是宣傳員。
三、抓好安全生產必須抓住關鍵崗位責任制
項目經理是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與實施的主要責任人,必須具有懂管理、會管理、有較強責任心、熟悉工藝流程、懂規范、有技術、有經驗的基本管理素質,必須首先掌握和執行國家的強制性安全管理規范,并經過建設工程安全管理的培訓,執證上崗,全面履行安全管理職責。項目經理必須充分了解工程概況,熟悉工程的環境條件,熟悉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條文,帶頭執行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實施大綱》,不違章指揮,不采取強制性的違規生產活動。熟悉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安全管理制度與措施》等。總監及監理工程師在施工安全生產中的職責同樣極其重要。其主要負責制定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專項監理制度和審批安全監理細則,設立安全監理機構及配備安全監理人員;按規定組織專項驗收,及時對變更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重要施工環節和安全事故易發工序應進行巡查并有詳細記錄;認真履行職責,施工現場安全施工監理記錄齊全、監理月報能如實反映工地安全生產管理狀況。要針對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目標任務,使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有較大的創新和突破。
作者:孫連武 孫長術 單位:唐山市曹妃甸區第十農場
摘要:本文以"知"、"意"、"情"的視角,逐層分析、闡述應如何全面深入推進建筑安全標準化(以下簡稱標準化)工作。通過從哲學不同層面,切入思維意識,來提醒人們在標準化推進過程中要重點從思想上去把握標準化推進,以切實地保障標準化有效地深入推進和實施。
關鍵詞:安全 標準 標準化 深入推進 意義
工業化生產離不開標準,特別是歐美發達國家很早就認識到標實鬧匾性,并均從戰略角度來重視相關標準的制定和修訂,推進其各行業的標準化,以使本國在行業的競爭中能夠占據有利位置,最大限度的為國家利益服務。對此,我國也極為重視,并根據需要從相關發達國家引入和參照制定了相關的標準,以便和國際接軌,縮短和發達國家的差距。近年來,隨著我國的經濟的快速迅猛發展,部分行業發展水平已經進入國際先進行列,有的行業或部門的發展甚至在國際上處于領先的地位,比如物聯網的發展,現已取得國際上領先的地位,并且我國物聯網標準已領先其他國家,并在國際標準的制定上,突破性地在起著主導作用。但我們也應該看到,我國標準化實施上還普遍水平不高,究其緣由較多,但最為重要的還是我們在思想層面上認識不足。這也就從思想這個源頭出現了問題,使得我國現代化進程的步伐受到了比較大的影響。而作為我國人員密集型建筑業,由于整體人員素質相對較低,標準化進程也就相對較晚,特別是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相對建筑質量標準化要更為滯后。這從相當的程度上也影響到了建筑施工的安全。值得欣慰的是我們建筑行業已經意識到這一點,已制定了有關的建筑安全標準化規范,并對標準化的推行做了前期的推廣,現已步入全面深入推進階段,而且得到相當多的安全從業人員的相應。作為一名有志致力于標準化深入推進的人員,有責任,也有義務對標準化的深入推進工作提供見解和建議,以為建筑安全標準化盡自己一點綿薄之力。以下是我對應如何深入推進安全標準化,所提的一些拙見,以供大家共同探討。
一、知――厘清標準化“前后”關系是全面推經標準化的前提
工業化生產離不開標準,作為工業化生產之一的建筑業自然也離不開相關的行業標準,而保障建筑施工正常安全運行的建筑施工安全也自然離不開與其相關的相應建筑安全標準。我們不僅會疑惑,標準為什么會這么重要,不妨重新來看一下標準的概念。國家標準GB/T――3935.1―1996《標準化和有關領域的通用術語 第一部分:基本術語》中在對標準的定義是:為在一定范圍內獲得最佳次序,對活動和其結果規定共同的和重復使用的規則、導則或特性的文件。該文件經協商一致制定并經一個公認機構的批準。它以科學、技術和實踐經驗的綜合成果為基礎,以促進最佳社會經濟為目的。從標準的概念可以看出,標準不僅是科學、技術和實踐經驗的總結,而且是體現社會效率要求的共同和重復使用的規則、導則;如果對其標準化實施,社會可以使整體效率、利益趨向最大化,對國家發展具有戰略層面的重要性,故發達國家均非常重視對標準的制定和修訂以及標準化的推進。這也是建筑行業為什么要針對建筑安全,推廣推進建筑安全生產安全標準化的原因和本意。
近年來,建筑行業主管部門和相當一部分企業也都非常重視對標準化的推廣,相當一部分企業為此還專門制定相關的企業標準,并通過有效組織實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這同時也給標準化的社會性推廣、推進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應。但就建筑業整體標準化的水平來講,還遠未達到我們所期望的效果,這其中原因很多,如果我們深究原因,深刻反思的話就會將原因指向人的思維層面。因為“人”是一種思想性的存在,“人”是通過自己的思想來把握世界,引導實踐的。如果我們在思維、思想層面認識上出現偏差,我們的“行動”,自然也會偏離。
這也就提醒了我們,我們的安全工作不能僅僅是埋頭苦干,而是有清醒的思維意識、明確的方針指引,否則我們就可能“跑偏”、“走錯”道路,這對我們尤為重要。
我們不僅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更要固守“以人為本”的主旨。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抓住本質、分清主次、厘清關系。我們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如此,我們在建筑安全生產安全標準化的深入推進的工作中更是如此。
那我們不僅要問,在建筑安全生產安全標準化的深入推進的工作中應該如何厘清“標準化”的前后關系呢?從哲學本體論層面來講,哲學的基本問題是“在”、“真”、“善”、“美”、“人”,而這“在”、“真”、“善”、“美”最后指向的卻是我們“人”,所以我們才要堅持“以人文本”,才能認清“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在此基礎上我們在“標準化”的深入推進中就容易弄清其“前后”關系。如果說“以人為本”是主旨,在建筑安全中,“安全”就是目的,為其“服務”的相關“標準”就是實現安全目的“指標”;確保我們建筑安全實現,需要有效保障,這需要我們去“行動”,這個“行動”本身就是實現“標準化”,在這個意義上,“標準化”就是實現安全“指標”――“標準”的“手段和措施”。由此我們就不難看出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前后”,看清此關系,也就能夠從我們認識上把握住其重要性,才能在標準化的實施過程中進行嚴格“把控”,切實落實涉及建筑安全生產的各項“標準”,所以說厘清標準化“前后”關系是全面推經標準化的前提,它也是我們在標準化深入推進過程中,從認識論層的“知”。
二、意――從道德及法律角度,深入推進標準化工作
標準化的“前后”邏輯關系,讓我們看清了標準化推進中的各“環節”的內在“聯系”,對進一步推進起到了“引導”作用,但要切實地去深入推進、落實標準化,還不能僅僅停留在“知”的層面,這還需要我們從“意”(道德論)的層面解決我們應然問題,也就是說需要我們從“應然”(“善”)的角度來“審視”、“監督”、“糾正”自己。如果解決不了這個“問題”,全面深入推進標準化就只能還停在“空中樓閣”,安全標準化也就很難“落地”,也就很難全面推進、落實標準化。
解決這個“問題”,需要我們深度地捋清我們自己的思維。我們人是一種理性的、實踐的存在。從道德哲學角度來講,人有道德情操,因為人有道德律。道德律中最重要的觀念叫自律,也就是理性自己為自己立法。而理性立法是建立在自由的環節上的。在實踐領域,自由是理性的自由,是純理性的。理性的自由使我們“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這個“想”就是意志,因此意志是自由的,這自由源自理性的實踐的能力。因此我們在自由地去決定“做什么”時,不可以說我們“有心無力”,也就說,我們不可以推卸我們“做什么”之責任,也就有了“應然”。從道德層面的意義上講,社會各個層面的主體,都是責任主體,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當然,某個主體也會不遵守道德律,但這并不能遮掩住道德律對其的有效性。由此,我們更不要說違反保障社會最低正常、有效運行的法律了。
我們不難想象,要是法律得不到有效執行,人人就會不計后果去做“惡”。從此,我們也可以看出,不管是“外在”的法律,還是“內在”道德,都是我們人“作為人而成為人”有責任、有義務去遵守的。只有使社會的主體“看清”了自己所肩負的責任,才能最大可能地使其自發、自覺地遵守法律、法規。這一點,對于我們標準化的全面深入推進也顯得尤為重要。因為,如果我們不能從思想上解決以往意識上存在的問題,就很難由內而外地按照標準化的相關規范、標準去“真心實意”、“心甘情愿”地去策劃、決策、布置、落實、實施,全面深入推進標準化,也就只能“懸置空中”,實現標準化的“目的”就只能“草草收兵”、“無功而返”。所以,標準化的全面深入推進需要主體從道德層面把握住其重要性,否則就會有可能出現有悖于我們的初衷,違反我們的本意的結果。因此這就需要我們在標準化深入推進過程中,要加倍重視從深層次的道德意識層面去強化安全意識,對潛伏在我們思想中的“安全隱患”――認識不足,刨根究底,杜絕后患。這同時也是我們各個層面的主體(無論是從政府、企業、乃至于個人)不可推卸的責任。唯有此,我們才能在標準化推進過程中,“無所畏懼”、“逢山開山”、“逢水搭橋”,“一往直前”,最大化地全面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為建筑施工保駕護航,以達到守護安全這個“目的”和底線。
三、情――從“美”的層面來深化標準化的推進
如果說,厘清標準化“前后”關系是我們全面推進標準化的前提,而把握住“應然性”問題能夠規范著我們的思想和行為,促使我們全面深入地推進標準化,那么追求“美”,就是我們進一步“深化”、“推動”標準化的“內在動力”。
之所以這么說,是因為人類的“善”的觀念不僅僅規范著我們的思想和行為,它還引導著我們的思想和行為,使人具有一種超越性,進而走向一種更加美好的未來。因此,人在社會生活中是用“美”的方式來塑造和生產的。從黑格爾的角度來“看”,“美”是“自在性”與“自為性”的統一,從而達到“自由性”,即“人”不僅僅是作為自然而然的自在性的存在,“人”還是作為一種實現自己理想、追求自己目的,自為性的存在。這表明,“人”是通過實踐來“呈現”“自己的活動”,或者說是通過自己“對象性”的活動而實現自己“目的性”的活動。就這個意義來說,推進標準化就是我們確保建筑施工安全的一種“對象性”活動,而“安全”――“目的”就是我們推進標準化的“目的性”活動。我們通過標準化――“對象性”活動,來實現我們建筑安全的目的――“目的性”。
在標準化深入推進過程中,我們不僅要使建筑安全的工作更加范、標準,而且要更加深刻地體會“以人為本”的主旨,以一種超越心態、創造性地投入安全工作中去,進而最大程度地激發各主體安全管理的能動性,催化創新意識,并通過管理創新和技術創新,持續深化不同層面的主體的安全管理,強化安全意識,夯實安全基礎,把緊安全環節,消除安全隱患,為建筑施工安全保駕護航。
我們人是歷史的、文化的存在,對于每個人來說,都有其歷史存在的意義。而對于我們這些從事建筑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員,在現今建筑業日新月異、迅猛發展的今天,承載著守護行業建筑安全的歷史責任和使命。堅持“以人為本”,全面深入推進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不斷推動、深化和提高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保障建筑施工安全,這也許就是我們這些致力于從事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推進的所有同仁現今所肩負的歷史責任和呈現的現實意義所在吧。
摘要:目前建筑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屬于“經驗型”和“事后型”的管理方法。過分注重經驗,未形成安全管理的閉合體系,造成安全管理工作松松緊緊、抓抓停停,難以有效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安全檢查僅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一種手段,不是治本的方法,從本質上講也屬于“事后型”的管理范疇。“經驗型”和“事后型”的管理模式都沒有從根本上消除事故發生的根源,切實做到防患于未然,所以,必須積極借鑒和采納國際先進的經驗和管理模式。
關鍵詞:建筑;安全;生產
在國內,國際上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安全科技水平提高很快,我國的安全生產狀況與工業發達國家相比還有一定差距,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很嚴峻。建筑行業與其他行業相比,雖然近年來傷亡事故率呈下降趨勢,但重大傷亡事故仍時有發生。從目前建筑安全生產狀況來看,無論是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還是建筑企業的內部管理,都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這些問題直接影響甚至制約著建筑安全工作的發展,必須加以改進。
一、建筑安全生產的現狀
安全工作直接關系到政治、穩定和經濟發展,搞好安全工作具有極其重要的政治意義和社會意義。但是,在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建筑企業中的部分領導,不能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抓安全生產得過且過,依然是“講起來重要,干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特別是一些建設主管部門的主管領導和協調部門的工作人員,不懂安全工作卻要領導和協調這方面的工作,以致只能應付任務,造成所管轄范圍的安全工作滯后于質量管理和資質管理;有些建筑企業的領導不能把安全生產工作真正擺在應有位置,看不到安全工作對企業發展的重要作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健全、責任制度不落實,或只是寫在紙上、掛在墻上,甚至放在抽屜里,形同虛設,甚至有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和主管安全的領導及項目經理對安全生產知識一問三不知,發生了重大傷亡事故,或者上級來檢查工作時,才動手抓安全生產和現場管理,應付調查和檢查,事過之后依然故我。
許多地區的建筑安全監督管理網絡雖已形成,但監督隊伍的人員組成不合理,專業不配套、不對口,監督人員沒有施工經驗,專業技術素質低,嚴重影響了工作的正常開展。許多地區監督經費一直未得到解決,職工工資都難以保障,造成監督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低、主動性差。監督機構也缺少必要的監督檢測設備和儀器,監督工作難以適應社會發展,更無從談什么現代化、科學化管理。
目前多數地區的安監機構采取的是監督員分片跑工地的方式進行安全監督管理。這種方法在安全監督起步階段是行之有效的。但隨著社會的發展,經濟形勢的變化,特別是我國加入WTO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第302號令)的實施,這種替代企業進行安全檢查的監督管理方式屬于越位管理,也不利于促使企業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面向自我負責、自我約束、自我管理、自我激勵的方向發展。另外,監督人員疲于檢查,工作難分主次,且由于監督人員少,有的施工項目進度很快,監督員僅在基礎施工時檢查過一次,第二輪檢查未到工程已竣工,一旦發生事故,責任難以分清。
從總體來看,目前建筑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屬于“經驗型”和“事后型”的管理方法。過分注重經驗,未形成安全管理的閉合體系,造成安全管理工作松松緊緊、抓抓停停,難以有效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安全檢查僅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一種手段,不是治本的方法,從本質上講也屬于“事后型”的管理范疇。“經驗型”和“事后型”的管理模式都沒有從根本上消除事故發生的根源,切實做到防患于未然,所以,必須積極借鑒和采納國際先進的經驗和管理模式。
有些建筑企業在企業改制的過程中,沒有把安全管理工作放在應有的重要位置,有的為了減少部門和人員,盲目撤銷安全管理部門,或與其他部門合并,致使安全管理工作上下斷檔,大大削弱了企業的安全管理力度,安全生產出現明顯滑坡。
從目前建筑業的總體情況來看,操作工人的安全意識普遍缺乏,安全技術素質普遍偏低,以農民工最為突出。主要原因是企業對使用的外協隊伍的農民工教育培訓不到位,甚至放任不管,招來即用。這部分人員目前占操作者的絕大多數,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識,不具備起碼的安全意識;從傷亡事故的統計情況來看,絕大部分的傷亡者也是這部分人。
二、建筑安全生產對策
經濟快速發展及經濟形勢發生變化時期,往往是安全事故的高峰期。必須加強法規建設和國際、國內的法律、法規的學習研究。目前建筑安全方面的法規還很少,許多工作的管理依據不足。如對違反建筑安全規范標準、施工現場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責任者的處理,沒有具體的處罰條文可作依據。“違法必究”具體操作起來難度很大,監督管理的力度受到影響。另外,許多工作與有關部門職能交叉,管理責任難以劃分,也影響工作的深入開展。所以,應盡快健全建筑安全法規,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各個方面的工作有法可依,有標準可循,執法依據更充分、更具體,責任更加明確,并通過法規約束建筑企業保證安全生產的投入,設置安全管理部門并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技術人員、促進安全生產均衡發展。
健全的法規要靠健全的機構和高素質的人員去執行。所以,必須進一步完善建筑安全監督管理的運行機制,加強各級監督機構的建設,從人員結構、專業配套方面進行調整、完善,形成一個完整的專業配套、結構合理的監督管理工作系統,建立一支高素質的安全監督管理執法隊伍。
領導者對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認識,對搞好安全生產至關重要。一是強化對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主管領導和協調部門的工作人員、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主管安全生產領導的安全培訓,使之深入了解和認識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從思想上充分認識到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落實到行動中。二是切實行使安全生產一票否決權,安全生產與企業資質、安全資格、工程招投標及企業業績和領導者的政績掛鉤。加大處罰力度,迫使企業領導得把安全工作真正擺到重要的議事日程,切實樹立起“安全第一”的觀念,做到行動上時時處處重視安全生產。
必須根據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更新觀念,改革和完善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方法,使工作職能和工作方式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指導和引導企業在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方面按照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去組織生產,對行為主體的監督管理要重點體現在行政職能的發揮上。在具體的監督管理工作中,應從行業監督管理的總體上去把握,充分利用現代化管理手段,變微觀檢查為宏觀監督。一是重點對企業安全保證體系的工作情況進行監督,使其充分發揮應有作用,并結合對工地的重點抽查,達到監督管理的目的;二是根據施工現場人機環境變化和工程的發展狀況進行預控監督,做到有的放矢。有條件的可利用計算機管理網絡,企業將工程項目進展情況及時在網上反饋,監督機構視具體情況適時檢查;三是抓典型。好典型推廣、壞典型曝光,促進企業之間、項目之間安全生產均衡發展,提高總體水平。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OHSMS)是八十年代后期國際上興起的現代安全生產管理模式,它與ISO9000和ISO14000等標準化管理體系一樣被稱為后工業化時代的管理方法。OHSMS是一套系統化、程序化,同時具有高度自我約束、自我完善機制的現代的安全工程理論和方法體系,是應用系統安全工程和管理方法,辨識系統中的危險源,并采取控制措施使其危險性最小,從而使系統在規定的性能、時間和成本范圍內達到最佳的安全程度。OHSMS認證,首先可以推動企業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因為OHSMS標準要求認證企業必須對遵守法律、法規作出承諾,并定期進行評審以判斷其遵守情況;其次,可使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由被動行為變為主動行為。OHSMS標準是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產物,它將職業安全健康與企業的管理融為一體,運用市場機制,突破了職業安全健康的單一管理模式,將安全管理單純靠強制性管理的政府行為,變為企業自愿參與的市場行為,使企業內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地位由被動消極的服從轉變為積極主動的參與;第三,可促進企業職業安全健康管理與國際接軌,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第四,能產生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效益。企業通過實施OHSMS,可以明顯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并通過改善作業條件,促進勞動者身心健康,提高勞動效率,增強企業凝聚力,減少傷亡事故,從而產生巨大的安全效益。
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是搞好安全生產的基礎。只有通過安全教育培訓才能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使之掌握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增強自我保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建筑企業應嚴格按照建設部的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要對進入本企業施工的人員特別是外協隊伍的農民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并嚴格考核,合格后建立檔案、頒發內部培訓證書,做到持證上崗,徹底消除職工“無知”這一最大安全事故隱患。
從總體來看,目前建筑安全生產的科技水平與其他行業相比,處于相對落后狀態。為適應建筑安全生產快速發展的需要,必須依靠科技進步,使科技真正成為搞好建筑安全工作的基礎和先導,用科學技術為建筑安全生產提供科學的依據和智能化的方法,解決建筑安全生產中出現的問題,全面提高建筑安全生產水平。
[摘 要]安全生產事關建筑行業的成敗,筆者從我國當前建筑業安全生產管理現狀出發,提出了提高我國建筑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對策和措施。此外,建筑企業還必須注重將法律手段、經濟手段和科研手段引入建筑市場,多環節、多層次、多角度加強和保證建筑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
[關鍵詞]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
1 當前建筑業安全生產管理現狀
1.1 建筑行業法律法規有待完善
當前我國關于建筑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約有250余部,尤其是1997年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2004年出臺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促進我國建筑市場和行業的規范和安全生產起到了很大作用,但隨著我國建筑行業的蓬勃發展,這些已有的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已不能適應新的需求,實踐中出現了一些依靠現有規章制度難以解決的問題,如建筑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只規范了特定施工階段并未涵蓋建筑生產全過程等,法律法規的不完善和不到位使建筑業安全生產管理無法可依。
1.2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意識不高
按照現行建筑安全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筑施工企業法人是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但是由于制度方面的不完善,導致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意識淡漠,忽略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安全管理資金投入不足等重生產、輕安全的現象普遍存在。
1.3 安全監督檢查機制不健全
建筑施工單位安全監督檢查仍然停留在突擊性、專項性的事后檢查,缺乏日常監督檢查機制和追蹤問責機制。對于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不能客觀、公正及時進行處理,或者處理中缺乏嚴肅性、真實性和權威性。
2 提高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對策與措施
2.1 完善法律法規,使建筑業安全生產有法可依
在現有法律法規基礎上,盡快出臺切合實際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并在其中明確監理方在安全管理中的權力,例如工程開工前必須得到監理工程師的審批,同意后方可開工,如果施工單位未獲批準自行開工的,就暫扣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特殊的分部分項工程在施工前必須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如未編制的要進行嚴肅處理,此外,還要進一步明確總監理工程師的權責等。
2.2 完善政府安全監管體制
由于建筑行業施工過程和最終產品(大多屬于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的特殊性,如果缺乏政府的干預和管制,勢必陷入混亂狀態,故而必須建立科學高效嚴格的政府安全監管體制,加強政府安全監管隊伍的建設,做到“管建結合,相互促進”。
2.3 采用先進科學技術推進建筑業安全生產
2.3.1 運用安全生產數字化管理
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在施工現場各關鍵部位安裝攝像頭,建立施工單位現場安全監督的遠程監控體系,將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品的不安全隱患扼殺在第一時間。同時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實時監控,以降低潛在的施工風險。
2.3.2 鼓勵建筑安全科技的研發、推廣
雖然建筑業屬勞動密集型行業,但是在這個科技爆發的時代,建筑行業也必須重視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的研發和推廣應用,例如可以建立“高校―科研機構―施工企業”三位一體的產、學、研互動模式,充分發揮高校和科研機構的科研優勢,同時促進科學技術向施工安全生產領域的轉化。
2.3.3 新型建筑材料和新型施工技術的應用
新型材料的產生以及在建筑施工領域的運用為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提供了契機。例如高性能混凝土、墻體節能保溫材料、節能保溫絕熱材料等既能滿足穩定性、耐久性等方面的要求,又能使整體建筑更加安全。
2.4 加大安全生產資金投入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方面的資金投入通常包括以下幾方面:第一,安全生產設備的購置及其日常維護費用;第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課題的研究和安保技術的開發推廣費用;第三,為施工操作人員配備法定的勞保用品、用具、設施等的費用;最后,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所需的費用以及緊急救援和日常演練所發生的費用支出等。
可以說上述四項費用是構成建筑企業安全生產的基本投入,缺少任何一項都會為企業安全生產埋下隱患,但是當前大多數施工企業為了節約成本,增大眼前利益,大量縮減安全生產方面的資金投入,不僅使企業缺乏基本的安全生產保證,同時也導致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能力低下。
2.5 提高施工人員素質,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針對上述建筑業從業人員缺乏專業知識、業務素質和安全意識的現狀,必須通過各種途徑提高施工人員素質,如建立日常培訓制度,并由政府撥款或強制施工單位設立“施工人員教育培訓基金”,做到專款專用,專門用于施工單位從業人員職業技能的培訓和業務素質及安全意識的提高。
3 結 語
由于建筑施工企業必須在特定的時間和空間內,對其所掌握的人、財、物等資源進行合理高效整合,最終生產出滿足社會需要的產品,這就凸顯了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和高難度。因為不安定因素會在生產過程中不斷集聚,然后在某一環節全部爆發,這就要求施工企業必須注重對日常安全生產管理環節的重視。
【摘要】建筑產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之一,建筑行業的良性發展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國民經濟的發展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進步,在建筑行業得到了長足的發展的現狀下,建筑安全事故屢有發生,建筑安全逐漸成為了人們普遍關注的話題。本文對當前建筑安全生產現狀進行深刻的分析,并對加強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提出了建議。
【關鍵詞】建筑安全生產;現狀;管理
伴隨著我國城鎮化水平的提高,全國各地的建筑工程如雨后春筍般出現,廣泛用新科技、復雜化的工藝結構設計的大 型 建 筑、高 層 建 筑 以 及 地 下 結 構 形 式 越 來 越多。同時,由于行業特點,使建筑業安全生產形勢嚴峻,已經成為我國所有工業部門中僅次于采礦業的 最危險的行業。[1]在建筑行業突飛猛進迅速推動經濟發展的同時建筑安全生產問題也被提上了日程。本文通對我國目前建筑安全問題進行了總結歸納,加強了我們對建筑安全問題的認識,激發了我們對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思考。
1、目前我國建筑安全生產現狀及事故成因
目前,我國正在進行歷史上也是世界上規模最大的基本建設。每年我國基本建設投入約占國民生產總值的 15% 左右。工程建設的巨大投入和從業人員的規模使得安全事故造成的后果 十分嚴重。安全事故與一切客觀事物一樣,它的發生必然有其特定的因果關系。我們必須采取科學的方法對事故進行全面而又具體的分析,辨明其中的邏輯關系,才能對其進行有效的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1.1 安全環境因素
(1)通過對若干建筑安全事故的案例研究發現,有相當一部分建筑安全事故是由于安全投入不足造成的。
(2)建筑工程的施工環境受到地理環境、天氣情況、氣候狀況、時間雷理、社會條件、政策等一系列環境的影響。事故的發生很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但不考慮客觀的情況而概指責施工人員的“粗心大意”、“疏忽”卻是片面的,有時甚至是錯誤的。
1.2 建筑工程頂目違規現象嚴重 。
在近年來對我國建筑工程頂目的檢查中發現部分頂目無視國家建筑法規規定規避報建、圖審、招投標 等基本的法定建設程序,這些行為給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埋下了重大隱患。究其原因,建設單位依法建設意識淡薄,安全意識不強,倉促開工,往往“重項目”。安全工作直接關系到政治穩定和經濟發展,但是,在建筑企業中的部分職工不能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抓安全生產得過且過,對建筑安全性認識不足。
1.3 建筑市場混亂,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參差不齊,市場競爭機制 不規范
目前,我國建筑市場上高資質企業和低資質企 業之間、總承包和專業分包企業之間、國有、股份、個體等不同所有制形式企業之間的市場競爭很 不規范,差距也很大。由于不同等級的企業的發展目標定位不同,因而直接影響著企業安全保證體系、安全制度 創新、安全教育方法、安全管理適應市場機制轉變等一系列深層次管理問題解決的方法、力度和深度,也 直接影響、制約著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高。
1.4 監管體制不完善
盡管大量的理論研究和建筑實踐經驗表明,建筑安全事故的產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建筑安全管理整個系統的漏洞監管體制不完善而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而這兩者都與管理有直接的關系,因 此說管理不善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間接原因。[4]
2、關于加強建筑安全生產管理的構想
做好建筑安全生產工作的措施,面對大好的機遇和嚴峻的挑戰,我們應該樹立信心,抓住面臨的歷 史機遇,以我國加入國際《建筑業安全衛生公約》 和落實《安全生產法》為契機,加快建筑業安全生 產法制建設,依法管理建筑安全生產。
2.1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的行政法規體系和 技術標準體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出臺為建筑安全法規的完備提供依據和方向。完善建筑安全生產的長效管理機制。呼盡快出臺《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等相關的法規和標準,制定完善操作性強的配套規定。同時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和考核工作 要進一步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建設領域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規定》,完善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追究辦法和監督考核機制。
2.2 明確安全監督機構的性質和責任
首先,作為建筑行業的安全監督和國家監察一樣都屬于政府行為是政府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任何情況下建筑安全監督機構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其次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作為依法行政的責任主體,必須根據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更新觀念,改革和完善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方法,使工作職能和工作方式。在具體的監督管理工作中,應從行業監督管理的基礎上總體去把握,充分利用現代化管理手段,變微觀檢查為宏觀監督。
2.3 借鑒國內外經驗,促進建筑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快速發展。
目前發達國家和地區對建筑生產活動的安全監督管理基本上都擁有以計算機為中心的綜合監控系統,它們采用高新信息技術手段對建筑生產活動進行監控預警。在建筑安全管理法律制度方面,美國除一般的法律規定以外,主要依據1970 年頒發的適用于美國各州和地區的《職業安全與健 康法》。 應充分吸納國 內外先進經驗和成果,促進建筑安全生產信息化水平的快速提升。
3、結語
本文通過分析目前我國建筑安全生產問題的現狀及存在問題進行細致的分析,提出了對建筑安全雷理工作的反思,隨著經濟發展速度的加快、信息技 術水平的提升,我國建筑項目也不斷增多。在這種 形勢下,建筑必須要加強建筑安全生產的管控,嚴格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與施工技術工程,結合工程項目具體需求。堅信通過不斷完善建筑安生產的法制化、規范化、標準化,我國建筑行業會更加強有力的發展下去。
摘 要:自國家安全生產事故控制指標體系建立以來,有效引導、督促了各級政府強化安全生產監管,促進安全發展;但是,安全生產控制指標體系也存在著較多爭議,建筑安全事故控制指標體系仍存在一些問題,不能真實反映建筑安全現狀。為此,通過分析安全生產事故控制指標體系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措施。
關鍵詞:安全生產;事故;指標體系
自安全生產事故控制指標體系建立以來,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層層下達控制目標,我國安全生產工作得到了有效的指導,安全形勢得到了較大改善,事故死亡人數連續大幅下降。然而,伴隨指標體系的建立,各種爭論也不斷,特別是在當前,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建筑業增加值、基本建設規模持續增長,爭論更為激烈。如何重新定位安全生產控制指標體系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作用,建立科學、全面、合理的控制指標體系,從根本上提高我國安全生產水平變得尤為重要。
1 安全生產事故控制指標體系概述
1.1 指標體系建立的背景
2004年,《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明確指出制訂全國安全生產中長期發展規劃,充分認識建立安全生產控制指標體系的必要性,進一步健全完善落實年度控制指標體系,實現安全生產情況的量化考核。同年,國務院安委會依據我國安全生產現狀,制定了全國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體系,并逐級下達安全事故控制目標;各級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各單位圍繞實現控制目標,層層簽訂責任狀,制定了切實可行的措施。從此,我國安全生產工作踏上以控制事故死亡人數為重點的新征途。
1.2 指標體系的構成
安全生產事故控制指標體系由事故控制指標的設定、分解下達、考核等環節構成。在最初指標設定中,國務院安委會確立各類事故死亡人數等11項項目指標如圖1所示,同時將建筑業、煤礦企業、危險化學品等6類死亡人數歸類到工礦商貿企業死亡人數中。
圖1 我國安全生產事故控制指標
1.3 指標的分類
為了體現事故控制指標體系的時效性,安全生產事故控制指標通常按照反映的安全生產是屬于總體還是行業領域分為綜合指標和專項指標,按反映事故狀況的方式分為絕對指標和相對指標。
圖2 安全生產事故控制指標分類
2 建筑安全事故控制指標體系存在的問題
由指標體系的構成分類可知,建筑行業的安全事故被歸屬為“工礦商貿企業死亡人數”指標。2004年以來,安全生產事故指標體系對建筑安全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建筑安全事故指標體系在指標設定、指標分解、指標考核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
2.1 以“絕對指標”作為建筑安全事故主要控制指標
近年來,建筑安全主要以“事故起數”、“事故死亡人數”、“較大及以上事故起數”等絕對指標作為事故主要控制指標,并對這些控制指標納入考核。這些控制指標往往根據事故總體指標進行分解確定,僅反映事故的絕對數值,未直接與經濟發展水平、工程建設規模等相關聯。建筑安全往往與經濟發展水平、固定資產投資、工程建設規模、從業人員數量、工程施工工藝的難易程度息息相關,也就是說,事故控制指標只有與上述因素相關聯,指標才是客觀的、科學的。“相對指標”由兩個指標之比構成,能有效結合上述因素,因此,建筑安全事故主要控制指標應以“相對指標”為主,以“絕對指標”為輔。
2.2 指標設定下降幅度與建設工程規模增長幅度不匹配
據統計,在國家“十一五”、“十二五”安全生產規劃中,全國事故絕對控制指標下降值分別設定為10%和12.5%以上,其中,建筑安全事故絕對控制指標下降10%。然而,回顧我國近10年建設工程規模情況,全社會建筑業增加值由2006年的11653億元增加至2014年的44725億元,增幅達283.8%;建筑業固定資產投資由2006年的997億元增長到2014年的4450億元,增幅達到346.3%。一方面是事故死亡數量大幅下降,另一方面是基本建設規模大幅上升,除因安全管理水平不斷提升而降低的安全生產事故外,在基本建設規模持續增長的情況下,盲目追求事故下降幅度只會導致事故瞞報、謊報。
2.3 指標層層分解脫離客觀實際
國務院安委會每年都會根據上一年各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控制指標體系的運行情況,統籌制定下一年全國各行業事故量化指標,并進行層層分解下達,要求相關部門制定措施,完成事故指標。如:某年全國建筑行業安全事故指標為800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這一指標下達給某省控制指標為60人,此省根據60人下調某個百分數后進行測算,下達給某市控制指標為15人,該市測算后下達給各縣區的控制指標在幾人甚至0人,顯然該項指標與轄區經濟發展水平、工程建設規模不符合,脫離客觀實際,致使事故控制指標體系在很多責難中發展。
2.4 重政府指標考核輕企業事故處理
各級政府為完成事故指標,在采取各種安全措施的同時,通過行政手段,指標考核被列為政府重大考核事項之一,如把控制指標完成情況納入對相關部門、單位以及干部的政績考核內容,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然而,每起事故發生后,責任主體不充分吸取事故教訓,認為事故發生有偶然性、突發性,不從自身查找事故原因,往往找各種理由逃避處罰;各級政府部門也往往同情、理解企業,對企業減輕或者免予處罰,最終導致企業不充分吸取事故教訓,不加強自身安全管理,不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致使事故惡性循環。
3 完善建筑安全事故控制指標體系的建議
3.1 以“相對指標”作為事故控制的主要考核指標
建筑安全事故與經濟發展水平、基本建設規模、從業人員數量、工程施工工藝的難易息息相關,僅以事故發生的數量很難客觀評價安全工作的好壞。經濟越發達,建設規模越大,從業人員越多,事故數量就越多,反之,事故數量就少。因此在確定主要考核指標時,應將相對指標與上述因素相結合,可以將“百億元產值死亡率”、“10萬從業人員事故死亡率”等相對指標作為建筑安全的主要考核指標,將“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等絕對指標作為輔助指標。
3.2 合理確定事故下降幅度
事故的發生、下降有其客觀規律,事故的下降是個緩慢的過程,因為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人的因素、設備的因素、物質危害的因素、環境的因素、管理的因素等。無論是采取哪一種措施,都需要較長時間才能達到效果,而不是人為的不考慮工程規模增長等客觀因素,想當然、拍腦袋來確定事故下降比例。這樣不結合基本建設規模、盲目制定的事故控制目標,事故統計與控制指標的矛盾將會更突出,最終只能導致各級政府不惜代價控制所謂的“死亡人數”,造成事故數量不真實、不準確,弄虛作假。
3.3 加大事故單位的責任追究力度
企業是安全生產工作的主體,應對一切生產經營過程安全負責。政府應通過政策導向引導企業加強安全生產,通過監督督促企業加大安全投入,通過宣傳培訓樹立安全氛圍,而不是對企業的所有生產過程出現的事故負責,因此,對事故責任追究應主要落實到企業而不是各政府主管部門。對事故單位的責任追究力度越大,表明政府抓安全生產的決心越大,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也會越重視,在安全投入上也會越多,隱患治理也會更徹底,可以有效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生。